4岁男童在购物车里晕倒(男孩站购物车内)

这是一个令人心痛的事故,也是一个引发争议的话题5月2日,广东深圳,一名男孩站在超市购物车上玩耍,家长拿了商品放入购物车后拖起车就准备走,结果因为惯性,男孩并没有站稳直直的向后倒去,当场昏迷据知情人称,家长找超市索赔,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4岁男童在购物车里晕倒?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4岁男童在购物车里晕倒(男孩站购物车内)

4岁男童在购物车里晕倒

这是一个令人心痛的事故,也是一个引发争议的话题。5月2日,广东深圳,一名男孩站在超市购物车上玩耍,家长拿了商品放入购物车后拖起车就准备走,结果因为惯性,男孩并没有站稳直直的向后倒去,当场昏迷。据知情人称,家长找超市索赔。

这起事故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人认为是家长的责任,没有看好孩子,让孩子做危险的行为;有人认为是超市的责任,应该提醒家长注意事项,或者设置防护措施;也有人认为是双方都有责任,应该共同承担后果。

那么,在法律上,这起事故谁该担责呢?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造成被监护人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监护人或者其财产能够给予补偿的,由被监护人或者其财产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孩子在购物车上玩耍造成自己受伤,那么家长应当承担监护责任,赔偿孩子的损失;如果孩子在购物车上玩耍造成他人受伤,那么家长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他人的损失。

那么超市是否有责任呢?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超市提供的购物车存在缺陷或者不安全因素造成孩子受伤或者他人受伤,那么超市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但是如果超市提供的购物车没有缺陷或者不安全因素,而是孩子自己或者家长的过错造成的损害,那么超市就没有责任。

在这起事故中,谁该担责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当对孩子进行妥善的监护和教育,防止孩子做出危险的行为;超市作为经营者应当对提供的服务进行合理的安全保障和提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孩子和公众的安全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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