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态红线管控办法(长江入海口划定海洋生态红线)

海洋生态红线管控办法(长江入海口划定海洋生态红线)(1)

航拍位于江苏启东的长江入海口北岸(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中新社南京4月12日电 (记者 朱晓颖)长江入海口划定海洋生态红线。12日,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在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这一消息。

《江苏省海洋生态红线保护规划(2016-2020年)》(下简称“规划”)日前经江苏省政府批复同意。规划中,清晰划出了江苏海洋生态红线区的“轮廓”。

江苏位于经济发达的中国东海岸中心地带,长江在此流出汇海。据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统计,这里有港航资源10多处,海洋资源综合指数居全国第四。

然而,随着海洋开发日趋活跃,长江入海口近岸海域环境状况严峻;海洋生物多样性下降,海域生态系统日趋脆弱;沿海自然湿地逐年减少,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失衡。

为遏制海洋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江苏海洋生态红线区由此划定。

据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夏前宝介绍,此次划入江苏海洋生态红线区的面积达9676.07平方公里,占江苏管辖海域面积的27.83%。红线区涵盖了海洋生态功能区、脆弱区、敏感区,分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重要滨海湿地、特别保护海岛等8个类型。

夏前宝表示,到2020年,江苏海洋生态红线区占江苏管辖海域面积的实际占比须不低于27%;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须不低于41%等。这些控制指标,是领先于全国的。

记者看到,这份规划中,诸多内容是“禁”与“限”字头。例如,在禁止类红线区,禁止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在限制类红线区,严格控制开发强度,禁止围填海,禁止采挖海砂,不得新增入海陆源工业直排口。

规划还提出,对已遭受破坏的海洋生态红线区,恢复其原有生态功能;有效清理海洋垃圾;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覆盖海洋生态红线区的实时、立体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强赤潮、浒苔绿潮等灾害防治和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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