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结束前几分钟进入限行区域(这些禁行限行路段有调整)

12月23日,第15届16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的通告》《关于继续实施限制摩托车行驶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危化品车限行通告》《摩托车限行通告》),广州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限行范围进行微调,摩托车限行范围维持不变。

限行结束前几分钟进入限行区域(这些禁行限行路段有调整)(1)

资料图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范围有微调

记者获悉,《危化品车限行通告》主要是对限行范围进行了修订。一是对广州市籍号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范围进行了微调,北面扩大到白云新城区域、同泰路以东到沙太路以西的区域、东面扩大到东环快速路以东、茅岗路以西的区域;二是外市籍号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限行范围东面扩大到东环快速路以东、茅岗路以西的区域。

之所以进行调整,主要原因是随着城市较快发展,这些区域已经是人口密集的生活区,尤其是广州2020年将货车限行区扩大,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限行范围也应进行调整。具体范围包括:广州市籍号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天禁止在市区东至大观路(广汕路至奥体路段)、奥体路、广园快速路(奥体路至茅岗路段)、茅岗路(不含)、中山大道(茅岗路至东环城市快速路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以南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南至南环城市快速路(不含南环城市快速路),西至西环城市快速路(不含西环城市快速路和佛山市辖区内道路),北至广汕路(大观路路口以西段)、华南快速路(龙洞出入口至春岗立交至沙太出入口段)、沙太路(华南快速路至大源南路段)、大源南路(黄庄北路路口以南段)、黄庄北路、黄庄南路、同和路(华南快速路以北段)、华南快速路(同和出入口至永泰出入口段)、同泰路、尖彭路、鹤龙一路、机场路(黄石立交至鹤龙一路段)、黄石西路、石桂路、石沙公路(石丰路路口以东段)、石丰路、庆槎路(石丰路以南段)、增槎路(不含广清高速连接线)、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以西段,不含北环高速公路)的范围内,以及广州大学城(小谷围岛,含小洲便桥、赤坎桥)、华南快速路(土华立交至春岗立交段、春岗立交至朝阳收费站段,均不含立交)通行;确需进入禁行范围者,须先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外市籍号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天禁止在广州市东至广深高速公路(广氮立交至火村立交段)、大观路(广深高速公路至奥体路段)、奥体路、广园快速路(奥体路至茅岗路段)、茅岗路(不含)、中山大道(茅岗路至东环城市快速路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以南段),南至南环城市快速路,西至西环城市快速路(不含佛山市辖区内道路)、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以西段)、增槎路、庆槎路(庆丰收费站以南段)、广清高速公路(龙山立交以南段),北至北二环高速公路的范围内(不含本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及广清高速连接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以及广州大学城(小谷围岛,含小洲便桥、赤坎桥)、华南快速路(土华立交至春岗立交段、春岗立交至朝阳收费站段,均不含立交)通行。以上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道路。

本通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摩托车限行范围维持不变

记者获悉,《广州市非机动车与摩托车管理规定》自2017年9月起正式施行,其中第九条、第十二条已明确规定了广州市中心区、广州大学城、广州火车南站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行驶,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外市籍摩托车行驶。本次审议通过的《摩托车限行通告》,主要是按照《广州市非机动车与摩托车管理规定》的规定,向社会公告广州市摩托车限行范围。《摩托车限行通告》的摩托车限行范围,与《广州市非机动车与摩托车管理规定》的摩托车限行范围保持一致,仅根据道路发展实际情况对部分道路名称进行更新。

根据《摩托车限行通告》,广州将继续维持现有的摩托车限行范围,具体如下:一是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行驶的范围(含所指路段)

市中心区:东至黄埔区与增城区交界处;南至海珠区、黄埔区与番禺区交界处;西至荔湾区、白云区与佛山市交界处;北至北环高速公路(珠江至增槎路)、增槎路(北环高速公路至西槎路)、西槎路(增槎路至石潭路)、石潭路、大冈街(石沙公路至黄石西路)、黄石西路、黄石东路、白云大道北(黄石东路至同泰路)、同泰路、同和路(同泰路至同宝路)、同宝路、沙太路(同宝路至中成路)、中成路、中元路、上元岗东头岗一巷、下元岗东大街、天源路(下元岗东大街至广汕路)、广汕路(天源路至开创大道)、开创大道(广汕公路至广深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开创大道以东)。广州大学城:小谷围岛,含小洲便桥、赤坎桥。

广州火车南站:石洲中路、石洲东路、石都北路(Y886乡道以北)、Y886乡道、石都北路(Y886乡道以南)、韦涌路、大洲路、石洲西路合围的区域。二是全天24小时禁止外市籍摩托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行驶,特定时间在划定区域过境通行的除外。相关时间、区域另行发布。

《摩托车限行通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申卉、龙锟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苏俊杰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黄紫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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