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是最懂我的人(就是遇见另一个自己)

闺蜜是在这个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相爱相杀相知相守。

闺蜜是最懂我的人(就是遇见另一个自己)(1)

我们必定情深似海,恩爱以白首。

林俊杰在歌声中唱:“那些你很冒险的梦,我陪你去疯。”

我总是很乐意把这句话抄下来放在一张精美的明信片上当作是再好不过的礼物送给你。

附带一根棒棒糖。阿尔卑斯的。爱你一辈子。甜蜜蜜浪漫到不行的腻歪方式。

然后明晃晃的午后,在摞满一本本厚厚笔记的桌子上就会理所当然的收到回礼——比巴伯泡泡糖。

香橙味。草莓味。可乐味。

水果与饮料的集合,你说它代表童趣与友情。

真是好听到心坎里的设定,可是却不觉得有什么奇怪之处,乐此不疲,因为啊,我们是闺蜜呀。

闺蜜就是世界上最最坚固的堡垒,冲锋陷阵,所向披靡,无坚不摧。于是真的就在心里想象出那种光芒万丈,牛逼闪闪的样子了。

在所有物是人非的景色里我最喜欢你。

你喜欢什么呢?

柠檬味水溶C。夏天的长裙。热烈的天气。还是盛放的玫瑰?

你都喜欢的吧。感觉上这些你都应该有跟我说过才对,不过我最近的记忆越发的不好了,倒像是老年人才应该患的那种病被我提前以不可侵袭的态度患上了,其实我只是不想记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

什么是无关紧要呢?

我也不知道,但是心里又总是好像有明码标价的界限告诉自己,该做什么,不要做什么,多余的事情不能放在心上,烦恼的东西就该立即丢掉。

然后又在用多余的时间回想。我们用心的记住彼此每一个爱好,深深深深地刻在心里面,一点一滴都是那么不偏不倚。

我们可以一起在分班第一天的自习上翘课洗澡,然后被班主任喊人来“抓回去”而不觉得丢脸;我们可以一起逛街买上一大袋拎都觉得困难的零食,五颜六色,大笑疯癫;我们可以走同一段路,拖长时间到夕阳西下,连影子都会被拉长。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都只是因为有你相伴,所以即便时光变得破旧,日记变得泛黄,可是记忆不朽。

有一次,我们梦见彼此竟是陌生人。

醒来时,才发现我们本是亲密无间。

闺蜜是最懂我的人(就是遇见另一个自己)(2)

你惊心动魄而世界一无所知。

我说你是我的贱内,我是你的贵外。

我热烈坦诚的标榜自己的喜欢,我们互相打上彼此的标签,我们在彼此面前不要形象,不要出息。

我们可以全身都是弱点。

因为闺蜜是在这个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

相爱相杀相知相守。

真是奇怪到不得了的生物,明明上一秒还在毫不留情的对对方说出最刻薄的话,雨过天晴之后却依旧可以嬉笑打闹。

这是偏见。这是偏爱。

就算是我们之间横隔了一条河,几座山,也依旧无法改变。

即便是我们不在同一个空间,不能常常见到彼此,也请你好好保重自己。等到来相见的那一天,我翻山越岭,而天地寂静无声。

无复金屋念,岂照长门心。

所有的感情包括我们最笃定的友情也是在产生分歧的那一刻在预示着人们一些难言的结局。

你云淡风轻地唱“开了一般的花呀,用尽力气还说不痛啊,风儿轻轻一碰她,有露珠会落下。”

于是露珠就真的落下了,带着早就已经产生的预示,像是狠狠的在打着人一个巴掌,响亮地,无可逃避地。

人言欢负情,我自未尝见。

三更开门去,始知子夜变。

这样一说矫情的意味就越发明显了,其实在经历的时候我们总是显得狼狈而又倔强的,然而不管是硬还是软,我知道,我与你骨子里之间都带着一股难以磨灭的不服输。

有时候我发现我记得的人并不多,所以同样相反。想起初相见,如地转天旋;当一切改变,如过眼云烟。

只是这世上有些感情,总是带着与生俱来的无法磨灭。如同我与你的相遇,这么短暂,这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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