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吗吗讲那过去的事情(听我讲那过去的事情之十一)

作者:刘士明

从统一建国同志会到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再到中国民主同盟,民盟走过了漫长而曲折的战斗历程。民盟从诞生之日起就与中共密切合作,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作出了贡献。让我们拂开历史的尘埃,听我讲那过去的事情。

本文是《民盟三部曲》第一部,分上、下两篇。谨以此文纪念中国民主同盟成立八十周年。

重庆:长沙人是统一建国同志会的创建人之一

全民族抗日战争爆发后的1937年7月至1938年底,在战场上,虽然中国军队处于劣势,但在政治上,总的来说国共合作抗战的形势还是好的,国民党当权者抗战的态度还是积极的。

随着武汉失守,国民政府退缩重庆,日军战线拉长和对国民党统治区的进攻放缓,蒋介石又故伎重演,将其政策的重点由对外转向对内,由抗日而逐渐转向边抗日边反共。为共御外敌,各抗日党派纷纷开展民主宪政运动,要求国民党结束一党专政,共御外敌。在这种形势下,统一建国同志会应运而生。

左舜生,谱名学训,别号仲平,笔名阿斗,湖南长沙人。在长沙

县立师范和外国语专门学校读中学,1914年考入上海震旦大学法文系。1919年加入少年中国学会,任《少年中国》主编,后任该会执行部主任。1924年,左舜生等人创办《醒狮周报》,任总经理。1925年加入中国青年党(简称青年党)。1938年出任该党委员长。

1939年11月23日,国民参政会中的各党派党首之中国青年党左舜生等,国家社会党罗隆基等,第三党章伯钧,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简称救国会)沈钧儒等,中华职业教育社黄炎培等,乡村建设派梁漱溟以及无党派人士张澜,在重庆青年会餐厅聚会,商议成立了统一建国同志会,拟订了《统一建国同志会信约》12条和《统一建国同志会简章》8条。所谓信约,即一纸文书,是指诚信不欺的盟约。统一建国同志会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简称政团同盟)的前身,为政团同盟的成立作了组织上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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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建国同志会信约)

会议推举梁漱溟和黄炎培将《信约》和会员名单送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审批。黄炎培因蒋介石召见时正巧去了泸州,便由梁漱溟于11月29日面见蒋介石。梁递交了《信约》,并着重说明统一建国同志会的“第三者立场”,请求蒋允许民主人士“有此一联合组织”。蒋介石以不组织正式政党为条件,允许成立统一建国同志会。据此,该会不是政党而是联合的政治力量。

统一建国同志会成立一年另一个月后的1940年12月24日,黄炎培、梁漱溟、左舜生和张君劢,在左家聚会。4人认为“统一建国同志会人数太少,力量太弱,不能达到促国共抗日预期之目的,商议将各自领导的党派组织结合起来,”是为中国民主政团同盟酝酿先声。

皖南:八万国军围歼九千新四军

抗日战争初期,根据国共第二次合作协议,国民政府宣布将散布在湖南、江西、福建、广东、浙江、湖北、河南和安徽8省的红军和游击队统一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1937年12月25日,以叶挺为军长的军部,在湖北汉口大和街26号一幢作为敌产被查封的日式小楼内成立。新四军军部下辖第一至第四支队,全军一万零三百人。翌年1月6日,军部迁至南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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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四军汉口军部旧址)

1939年1月,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制定了“防共、限共、反共、溶共”政策,设立防共委员会,颁布《限制异党活动办法》。同年发动第一次反共高潮。

1940年10月19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总参谋长何应钦发出“皓电”,强令江南新四军在一个月内全部撤到黄河以北。12月10日,蒋介石密令国民党军围歼行进中的新四军。1941年1月6日奉命北移的新四军军部及所属部队九千余人,在安徽泾县茂林地区突遭国军七个师八万余人包围袭击。新四军奋战七昼夜,除二千余人突围外,其他大部牺牲或被俘。叶挺军长在与国民党谈判时被扣押,政治部主任袁国平牺牲。副军长项英和副参谋长周子昆在藏身地之蜜蜂洞,被见财起心的随行人员同时杀害,史称“皖南事变”。周恩来悲愤地写道:“千古奇冤,江南一叶。同室操戈,相煎何急”。

重庆特园:民盟的诞生福地

“皖南事变”标志着第二次反共高潮达到顶点。

为应对复杂态势,中共中央提出的政治上取攻势、军事上取守势、坚决打退国民党顽固派第二次反共高潮的方针,得到了统一建国同志会等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的同情与支持。章伯钧等人同周恩来交换意见,准备在统一建国同志会的基础上,成立一个民主联合会,与中共联手,共抒政见,共同推进民主改革,共同反对内战。出乎顽固派意料之外的是,“皖南事变”反而促进了中共与民主党派的融合,对中国民主政团同盟的成立起了催生作用。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是民主党派与中共合作反对国民党顽固派的产物。

鲜英,字特生,四川西充人,经历横跨军、政、商三界。1931年,鲜英斥巨资在重庆市上清寺西南角嘉陵江畔建造公馆,先名“鲜宅”后名“特园”。公馆面积三千多平方米,主楼“达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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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园”原名“鲜宅”,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的诞生地)

这里既是中共及各民主党派活动的重要场所,也是民盟的诞生福地。中共董必武誉此宅为“民主之家”。

1945年8月的重庆国共谈判期间,毛泽东应邀前往“民主之家”,在鲜英的寿筵上称其为“当代孟尝君”,并在纪念册上题词“光明在望”。毛泽东还重提了当年红军途经四川时,鲜英代表刘湘资助红军20万银元的旧事。其后,还有毛泽东三到“特园”与民盟主席张澜会谈的佳话。

1941年3月19日,中国青年党、国家社会党(后改称民主社会党)、第三党、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后改称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华职业教育社、乡村建设协会以及无党派人士,在“特园”召开秘密会议,以签名的方式联合成立了中国民主政团同盟。

名字是以年龄大小为次序签的,张澜签第一,罗隆基签最末。与会者公推黄炎培出任主席,左舜生出任。黄炎培辞职后,改由张澜任主席。碍于形势,政团同盟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是秘密召开的,盟务也是以秘密的形式开展的。首批盟员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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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首任主席黄炎培)

政团同盟通过了《纲领十二条》和《十大纲领》等宣言,表明了政治主张,使国民党顽固派在政治上陷入被动。政团同盟增进了国共两党之外的政党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与中共的关系,促进了团结。

同年10月10日,政团同盟在香港创办《光明报》,发表《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成立宣言》。10月28日,中共中央通过《解放日报》在延安发表《民主运动之生力军》的社论以示支持。社论称:“这是抗战期间我国民主运动中的一个新的推动。民主运动得此推动,将有更大的发展,开辟更好的前途”。后人以《成立宣言》发布之日作为民盟的诞生日。

在此前后,实行“工作公开,组织秘密”的方针,民盟总部和各地分部一般都在秘密的状态下运行。直到1941年11月16日,政团同盟首次以组织的名义在重庆临江路俄国餐厅举行茶会,国共两党代表和参议员代表五十多人出席,由左舜生公开宣布政团同盟成立。从此,政团同盟由半秘密转为公开,以中间党派身份活跃于政坛。

1942年“救国会”入盟,政团同盟成为聚合除国共两党外主要政党的政治党派,史称“三党三派”。

政团同盟的成立,标志着国共两党之外的第三党派势力以政治联盟的形式登上了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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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报》创刊号)

由于政团同盟仅限于吸收“三党三派”的成员入盟,客观上阻碍了盟的发展。在第二次民主宪政运动的推动下,1944年9月19日,民盟各地代表再次在重庆“特园”举行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取消团体会员制、以个人名义入盟、将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改为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的建议。张澜任主席,左舜生任秘书长。

当时,各级中共组织在国统区仍处于地下隐蔽状态,能在社会上公开活动的进步组织只有民盟等少数几个。以周恩来为书记的中共中央南方局于1943年6月派周新民、李文宜(中共早期领导人罗亦农的夫人)等中共党员参加民盟,帮助建立健全组织。这些盟组织从西南推向全国,甚至海外,构成了与党合作、并肩战斗的统一战线网。

群贤毕集的民盟,汇聚了当时中国绝大多数进步知识分子和社会精英。民盟先贤们纵横捭阖,开阔放达,怀揣知识分子的人文良知与社会责任“奔走国是”,逐渐形成“国共民(盟)”的政治大格局。

旧政协会议:民盟代表人数超过国共两党

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民盟在国统区宣传抗日和民主宪政,反对妥协投降和独裁统治。民盟加强团结、反对内战的主张,在平衡与缓和国共两党关系上发挥了一定作用,为抗战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抗日战争胜利后,蒋介石要立即发动内战也面临兵力投送等许多困难。在国际国内强烈要求和平的舆情之下,国共双方签订了体现和平的《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著名的《双十协定》。

《双十协定》在明确了各党派平等合法地位的前提下,决定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政协会议)“协商国是”。国共两党达成共识:会议代表由“国共民”以及社会贤达四个方面人员组成,每方各占9个代表名额,总数36人。

为了进一步分化民盟、孤立中共、拉拢青年党,国民党随即反悔,联合左舜生等人逼迫民盟让出5个名额给青年党。正当民盟左右为难之际,中共出面解难。最终达成由中共让出2个名额、国民党让出1个名额、青年党独立组团参会、总名额增至38名的折中方案。

政协会议前,周恩来与张澜商定:双方在提出重大政治主张或重大行动前,应事先告知对方,交换意见,采取一致步骤。双方还一起邀请了34位有声望的学者名流,组成政协代表顾问团,为中共和民盟代表团提供咨询。此举标志着双方的协同机制已臻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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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主席张澜)

1946年1月10日,政协会议在重庆举行。国民党代表8名,中共代表7名,民盟代表9人,青年党代表5人,社会贤达代表9人参加了会议。国民党蒋介石、中共周恩来、民盟张澜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词。

在民盟与中共代表团密切配合下,会议通过了《和平建国纲领》等五项协议,史称“旧政协会议”。至此,民盟作为独立力量,政治声望达到了国民党统治时期的顶峰。

调停:鲜为人知的第三方面”介入

虽然签订了《双十协定》,但各地战端仍开。1945年12月,国共双方和美国方面三方人士组成的军事调处执行部(简称军调处)在北平成立,意在调停军事冲突。鲜为人知的是:统称为“第三方面”、以民盟为代表的各民主党派,也曾积极介入调处国共军事冲突。

1946年10月11日,国民党军队攻占晋察冀解放区首府张家口。当天,踌躇满志的蒋介石违背政协会议协议,没与中共和民主党派协商,即擅自下令召开国民大会(简称“国大”)。同时敦促民盟、民社党、青年党等国共两党之外的“第三方面”出面调停国共关系。

在东北,美国驻华特使马歇尔将军也邀请民盟协助调停东北内战。民盟据此积极参与调停,呼吁双方即刻停战,“一切问题概俟停战后协商解决”。毛泽东代表中共,对民盟建议“原则上极表赞同”,当局则对民盟建议置之不理。

在京沪,国方代表雷震、吴铁城等通过“第三方面”斡旋,两次与中共代表会商。第三方面代表黄炎培、沈钧儒、张君劢、左舜生等,也与中共代表周恩来、李维汉等讨论时局。

虽煞费苦心,但民盟始终未能提出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第三方面”和平调停终告失败。

1949年5月蒋介石下野,李宗仁出任代理“总统”,旋即致函民盟总部:对于过去有碍人民自由之法令与行动,政府决定撤销与停止。以撤销民盟组织“非法”的成命为条件,希望民盟再次出面调解国共关系。此举遭民盟断然拒绝而未能实施。

分裂:青年党退盟

民盟历史上经历过两次分裂,第一次分裂是从青年党开始的。

青年党1923年12月成立于法国巴黎,其骨干大多数是“五·四

运动”期间成立的社团组织“少年中国学会”的会员,头目曾琦、左舜生和李璜还是上海震旦学院同学。1924年曾、李回到上海,创办《醒狮周报》。因该党故弄玄虚,党名长期保密,对外活动均以其外围组织“中国国家主义青年团”名义进行,故被人称之为“国家主义派”或“醒狮派”。直到1929年8月底党名才向社会公开。

大革命时期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青年党呈现的是反苏反共的反动面目。全民族抗日战争初期,通过与国民党交换函件,取得了合法地位,反共气焰有所收敛,为抗战也做了一些工作。

记载青年党退盟经过的文献极少,某些盟史资料的记述均较为笼统,多谓之是与民社党一起被清退出盟的。其实不然。

盟的原始文献明确地记载:“民盟中常会第11次会议决议,有民主社会党党籍之盟员,而参加‘国大’者,应予退盟”。

文献没提开除青年党。由此可见,青年党不是与民社党一起被开除、一起被退盟的。

第11次中常会决议为何只字不提将同样参加了伪“国大”的青年党开除出盟呢?是因为青年党在中常会之前就已经自行退盟了!

青年党退盟,还得从重庆信义街39号和政团同盟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说起。

青年党是政团同盟“三党三派”中成立最早的政党,其实力是政团同盟内最强的。1947年,全国盟员总数约6000人。1948年,

青年党号称拥有党员人数达30万之众,是其他“两党三派”人数总和的若干倍。青年党也是盟务的实际操控者,党首左舜生任职民盟秘书长,长期把持民盟中央的工作,大多数重要文件都出自其手。

重庆信义街39号是青年党党部所在地,左舜生长住这里。民盟成立之初,组织机构不完善,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总部随人迁移、人随事转动,很多活动都是在左舜生寓所开展的。此外,民盟在较长时间内没有设立行政工作机构,一切行政事务均由青年党党部的干部代办,因而左舜生被称为盟务的 “总揽者”,信义街39号被称为民盟的实际总部。

最早提出改变青年党独揽盟务状况的是民盟昆明支部。1943年,昆明支部就向总部提议民盟改组,改政团联合体为面向广大政见相同人士的个人联合体。其目的一是摆脱青年党对盟务的操纵,二是便于各方人士入盟等。此提议得到广大盟员的赞同。经过一年多的酝酿,1944年9月,在“特园”召开的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全国代表大会上,中常会接受并通过了昆明支部关于民盟改组的建议。

此次会议虽然将政团同盟改成了民主同盟,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青年党“操纵把持”盟务的问题。

随着民盟内部针对青年党的不满情绪在不断加剧,1945年10月,在“特园”召开的民盟临时全国代表大会(新中国成立后追认为民盟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盟内各党派决意彻底解决上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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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领导人合影,左起:罗隆基、沈钧儒、张澜、左舜生、史良、章伯钧。)

昆明、重庆和成都的无党派盟员代表联手救国会、国家社会党、第三党、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中华职业教育社、乡村建设协会的盟员代表秘密协商,一起行动,心照不宣地在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上推出了两项重要议题:一是通过限制左舜生的职权范围来限制青年党对盟务的“总揽”;二是通过扩大中央委员名额和选举来稀释青年党中委的比重。尽管青年党表示强烈反对,曾琦还在会上“无理取闹,破坏民盟大会”,最终投票结果是:新选的33名中央委员,仅2名青年党党籍盟员当选,连同原有的青年党党籍的中委在内,仅占全体中委的六分之一。该党在盟内的掌控权和话语权被极大地削弱了。青年党也知道在盟内大势已去,由此埋下了退盟的伏笔。

青年党退盟的导火线是由上文提到的政协会议代表名额引发的。

据亲历者回忆录记载:《双十协定》决定召开政协会议,会议代表由“国共民”以及社会贤达四个方面人员组成,并没让青年党单独参加。为拉拢青年党,国民党与青年党事先策划,由左舜生出面突然发难,提出民盟9个代表名额青年党要占其中5席、并且要脱离民盟单独组团参会等主张,由此与盟内其他党派发生冲突。相当一部分盟领导提出将意欲倒向蒋介石、自绝于民盟的青年党籍盟员开除出盟。随着双方分歧越来越大,民盟中常会采取一切会议都不通知具有青年党党籍的盟员参加的冷处理方式,事实上将青年党开除出盟了。

1945年11月,青年党在重庆召开了第十次代表大会,倒向国民党的曾琦当选为主席。1946年1月旧政协会议前夕,青年党不宣而退盟。青年党退盟在先,民盟再按程序将其开除出盟在后。

文献记载:“1946年4月28日,民盟举行中常会第七次会议,提出青年党投靠蒋介石政权,破坏盟纪,决议开除该党党员出盟” 。另一文献记载:“ 根据《中国民主同盟调整盟内党派问题施行办法》,青年党正式脱离民盟”。“开除”的是个人,“ 脱离”的是青年党。

民盟第一次分裂。

再分裂:开除民社党

开除民社党则是由参加伪“国大”引发的。

国军攻占张家口当天,蒋介石宣布召开“国大”。当局主要当权者、美方马歇尔将军等多次出面拉拢,许以高官厚禄,希望“第三方面”代表全部参加“国大”。由于盟员在“第三方面”代表中占多数,民盟成为各方争取的重点。蒋介石特意将会期延后三天,为民盟参会留足时间。由于这次大会还要修订伪“宪法”,故又称“制宪国大”。

各政党围绕是否参加“国大”又一次展开多方博奕。

周恩来代表中共强调:参加“国大”就破坏了政协会议多党协商的基础,希望民盟拒绝参会。国家社会党与民主宪政党合并组成的中国民主社会党(简称民社党)表示:在此还政于民之日,自当出席以赞大法完成。青年党宣称:积极参加“国大”,分裂已成事实。

民盟宣布:“同人等当竭尽一切努力,以求政协决议于国大开会以前各项手续之完成。完成后,即一致参加国大。未完成前,暂不参加”。

民盟内部分歧公之于众。

1946年8月3日,民盟在重庆召开成立后的首次外国记者招待会,张澜代表盟总部阐述立场。西方各大通讯社纷纷报道:民盟主席公开谴责当局包办国民大会,实施独裁统治。

民盟与国民党的分歧散布海外。

中共和民盟的意思是:召开“国大”,应由“国共民”以及社会贤达四个方面共同协商决定之,并按政协会议通过的程序完善手续方可召开,国民党一党召集开会就破坏了政治协商的基础。因此,由国民党一党包办的所谓“国大”是独裁,是不合法的,故予以抵制。

1946年11月15日,青年党120人与民社党成员一起出席了伪“国大”,参与制定伪“《宪法》”。中共和民盟联手拒绝参会。由“国共民”以及社会贤达四个方面人员组成的“旧政协”解体。

就在伪“国大”闭幕前一天的12月24日,根据中常会授权,民盟秘书处示威性地向民社党发出信函,声称:“本盟中央常务会第11次会议决议,民主社会党违反政协,参加‘国大’,与本盟的政治主张显有出入,兹经本盟决议,认为民主社会党已碍难在本盟内继续合作,至有民主社会党党籍之盟员,而参加‘国大’者,应予退盟”。

各大报纷纷刊出这一爆炸性消息的第二天,伪“国大”通过了伪“《宪法》”。在“国大”尚在开会之际,公然将与会政党清退出盟,体现了盟领导不畏强权的胆略和勇气!

民盟第二次分裂。

重庆:承前启后的中央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民盟盟员大部分由具有高学历的高级知识分子所组成,文气较重,行事和处理问题均十分讲究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对于青年党分裂的重大突发事件,盟总部亦坚持按程序处置,由此采取的两项应对措施:一是召开高层会议;二是量身打造清退文件。

1946年4月下旬,在重庆召开了张澜主席主持的、鲜有人提及的民盟中央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简称中常会第七次会议)。

总部专班拟制了《中国民主同盟调整盟内党派问题施行办法》(简称《施行办法》)。《施行办法》第九条明确写道:“加盟之党派,如有违背第四条各款之规定者,经中常会决议后,得请其退盟”。第四条《加盟之党派应负之义务》共6款,第1、第3款是专门针对青年党的:“1、接受本盟之政治主张,并遵守组织规章,服从决议……3、加盟之党派不得以其党派之名义,自行向政府交涉政治权益”。

民盟中常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的《中国民主同盟调整盟内党派问题施行办法》,为开除不遵守组织规章、自行向政府交涉政治权益的青年党提供了依据。此举既维系了民盟的办事风格,又补办和完善了退盟手续。

据此,青年党被开除、被“请退”的官方时间应该是决议通过《施行办法》的1946年4月28日。民社党被开除、被清退的官方时间应该是民盟秘书处向民社党发出信函的1946年12月24日。信函依据的仍然是八个月前通过的《施行办法》第四条和第九条,决议发出信函和清退民社党的是中常会第11次会议。

中常会第七次会议还通过了《中国民主同盟国内外总支部组织规程》《中国民主同盟省市(特别市)支部组织规程》《中国民主同盟县市(普通市)组织规程》和《中国民主同盟盟员规约》等一系列文件,极大地强化了盟的组织建设,有力地规范了处置程序。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民盟中常会第七次会议是中国民主同盟组织建设方面的分水岭。摆脱了控制盟务的青年党,不久又开除了投靠国民党的民社党,民盟在政治上更加成熟,组织上更加严谨,程序上更加规范,由此迈入了新的发展期。

各级盟史似应给予中常会第七次会议更高的评价!

《施行办法》第十条规定:“本办法先行执行,俟第二届全国代表大会予以追认时,始为定议”。耐人寻味的是,未及第二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1947年1月6日在上海召开的一届二中全会就决议取消了《中国民主同盟调整盟内党派问题施行办法》,并对相关权利和义务作了新的规定。

青年党、民社党参与改组后的国民政府,实行所谓“三党宪政”。左舜生也由中间派蜕变倒向国民党,出任国民政府政务委员兼农林部长。青年党和民社党彻底沦落为反动组织。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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