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钰:“世纪大审判”辛普森杀妻案背后的真相,法律人必读,
来源:节选自《挑战不可能——李昌钰的鉴识人生》
导读:提起闻名全球、被称为“世纪大审判”的辛普森杀妻案,很多人形成了这样的印象:富有的辛普森杀害了妻子,请来了史上最高价的辩护团队,为其成功脱罪……然而,作为辛普森案的辩护团队成员之一,我要告诉你一个完全不同的版本。
一个完全不同版本的“辛普森杀妻案”
对于并没有真正参与这起案件的公众而言,媒体刻意夸大的渲染性报道让你对这起闻名全球的案件形成了这样的印象:富有的辛普森杀害了妻子,请来了史上最高价的辩护团队,为其成功脱罪……
然而,作为辛普森案的辩护团队成员之一,我要告诉你一个完全不同的版本。由于部分媒体在本案中严重影响诉讼公正进程的做法,美国甚至全球的公众都已经通过当时关于本案连续不断的报道而认为辛普森绝对有罪。在任何案件中,政府可投入审判的资源都远远大于被告人,而辛普森作为知名人物,只不过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两者的差距。据我了解,控方为本案调查支出了1 900万美元,而辩方的支出是600万美元。事实上,辛普森被判无罪的真正原因是洛杉矶警方处理犯罪现场、收集保存相关物证的过程中均存在严重失误,甚至不排除有警员刻意栽赃陷害……
深夜豪宅传来犬吠,狗的爪子上都有血一样的东西
1994年6月12日晚上10点15分——10点30分,居住在洛杉矶著名高档社区布伦特伍德地区南班迪大道875号附近的几个邻居都曾经听到或者看到了妮可·布朗家秋田犬在狂吠。
住在三个街区外的施瓦布是个生活十分规律的人,每晚看完《迪克·范戴克秀》重播后,他都要牵着小狗沿着固定的路线溜达。当晚10点55分,施瓦布正好来到妮可家后面的小巷,他看到妮可家的秋田犬正对着一栋房子狂吠不止。爱狗心切的施瓦布友好地走了过去,发现狗拴着昂贵的项圈,但没有标签,他还发现狗的四只爪子上都有血一样的东西。施瓦布带着秋田犬回到了家,并将自己的见闻告诉了妻子琳达。
正当施瓦布夫妇在公寓台阶上商量着如何安置这条秋田犬时,他们的邻居兼好友博兹特培走了过来,博兹特培夫妇同意将秋田犬带回自家公寓过夜。但是,当夫妻俩回到家后,秋田犬表现得十分紧张,不断地挠门,于是他们决定不留它在家。他们给秋田犬拴上皮带绳,带它出去走走。这只狗带着博兹特培夫妇朝着南邦迪大道跑去,最后停在妮可公寓前的大门口。博兹特培夫妇小心地跟着秋田犬沿着公寓门前的走道向里走,走道又暗又窄,两边种满了灌木。博兹特培夫妇在秋田犬的示意下继续往前走,随后看到一位女士躺在地上,浑身是血。此时已经是6月13日凌晨12点09分。
被眼前景象吓得魂飞魄散的博兹特培夫妇跑到隔壁公寓,激动地猛敲这所公寓的前门。这所公寓里住着一位名叫埃尔西的老妇人,听到如此猛烈的敲门声,她以为自己将成为暴力犯罪的受害人,于是拨打了911报警电话。接警的是正驾驶着巡逻车在西洛杉矶巡逻的里斯克,他和搭档的女警员到达后,见到了惊慌的博兹特培夫妇,并很快得知南班迪大道875号发生了凶杀案。
原本可以成为确定死亡时间的重要线索被忽略掉了
里斯克沿着狭窄的人行道往里走,看到妮可面朝下躺在通往家门口的四级台阶底部,浑身是血,她的身体被血泊包围着,血迹布满了公寓铺有瓷砖的整个入口。妮可身旁有一张餐厅菜谱,里斯克往右看了看,又发现了一具身材健壮的年轻男性的尸体,他的头部顶在邻近公寓的铁栅栏上,衬衫向上拉过头顶。在他的尸体旁边,里斯克发现了一顶黑色针织滑雪帽、一个白色信封、一个寻呼机、一张被撕破的纸和一只左手皮手套。里斯克小心地穿过人行道左侧的树篱,绕过妮可的尸体,来到台阶平台。站在高处,里斯克发现一条长达120英尺的人行道沿着房子北墙,直通到房子后面的小巷。此时,他还发现那些从公寓入口通往班迪大道方向的左脚足迹附近有一串血迹。
这位仅有4年警队经历的年轻巡警推开公寓大门,走进公寓内。屋内没有任何搏斗或者入室盗窃的迹象。起居室、主卧室、浴室里都点着蜡烛,浴缸里放满了水。里斯克轻轻地挪动,在公寓另外两间卧室里分别看到了两个睡着的孩子: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里斯克很快意识到,这起惨烈的凶案将对布伦特伍德高档社区造成重大打击,他需要尽快向上级汇报。
就在里斯克准备通过电台请求支援时,他发现前厅桌子上有一封寄信人为O·J·辛普森的信封,墙上挂着辛普森的海报,屋内摆放家人照片的地方也有辛普森的照片。要知道,O·J·辛普森当时可是美国炙手可热的橄榄球运动员,并在退役后成功转型为电视台橄榄球评论员及电影演员,进入运动和电影娱乐的广阔世界。于是,为了避免媒体监听警方电台频率导致谋杀案信息泄露,里斯克决定改用电话向上级汇报。
△ 1973年12月16日,辛普森(图中32号球衣)创下历史记录,成为美国橄榄球联盟历史上唯一在14场比赛中带球冲刺超过的2000码的运动员
接到报告后,洛杉矶西区警署的轮班领导一面布置保护现场的工作,一面立即给洛杉矶警察局指挥中心汇报了这一案件。很快,大批警员到达南班迪大道875号,维持现场秩序,其中两名警察将案发现场熟睡中的两个孩子带到了洛杉矶西区警署大楼。
时年28岁的菲利普斯是洛杉矶西区警署凶杀案件侦探部门的负责人,他对调查这两起谋杀案负有首要责任。接到案情报告后,菲利普斯叫上了一位盗窃调查组的侦探马克·福尔曼,两人凌晨两点在西洛杉矶警署大楼集合后,立即赶到了现场,他们视察了犯罪现场,并简单询问了巡警里斯克。紧接着,菲利普斯、福尔曼和里斯克决定绕过房子到后面的小巷里去看看,但他们没有注意避开大量的血液证据。随后,他们通过房子后面的车库进入住宅,车库里泊着两辆车,其中一辆是吉普车。在入口的台阶扶手上,他们发现了两杯部分吃剩或半融化的本杰里牌冰激凌杯,但是他们没有拍照留证,后来也没有记录冰激凌的体积和状况。这一被忽略的重要信息,原本可以成为确定死亡时间的重要参考。
不久后,菲利普斯又接到了洛杉矶侦探部门负责人的电话,被告知本案将由更专业的凶杀重案组负责接手,这意味着洛杉矶西区警署正式退出本案,福尔曼也不再是本案的侦查负责人。
在未取得搜查令之前进入这栋住宅成为本案最大的错误
被解除本案的主侦责任后,菲利普斯和福尔曼开始等待凶杀重案组的侦探们。凌晨4点,菲利普·瓦纳特来到了现场,他向菲利普斯和福尔曼简单了解了案件情况。半小时后,瓦纳特的搭档汤姆·兰格来到了现场。
此时,他们已经对本案的受害人身份有了全面的了解:死者妮可·布朗是美国著名橄榄球运动员O·J·辛普森的第二任妻子,但两人已于1992年10月15日正式签署离婚协议,只是两人的纠结关系并未随之终结;另一位死者罗恩·戈德曼,殁年25岁,并不是媒体报道中所说的是妮可的情夫,他只是一家意大利餐厅的服务生,当时恰好去妮可家中送之前她遗忘在餐厅的一副眼镜。而在案发公寓里熟睡的两个孩子正是妮可与辛普森的大女儿希妮和小儿子贾斯汀。
△ 1973年12月,辛普森和第一任妻子玛格丽特以及二个孩子在洛杉矶的家中
△ 1980年8月,辛普森与第二任妻子妮可在体育场观看比赛时亲昵
此时,这两起谋杀案的负责人瓦纳特决定四人一起去辛普森的住处,但他们并不知道他住在哪里。此时,福尔曼想起1985年在罗金厄姆辛普森夫妇住宅内处理过的那起家庭冲突,而巡警里斯克也通过追查车库里的吉普车车牌号,为他的上级们提供了辛普森住宅的详细地址——北罗金厄姆360号。
四名侦探开着两辆无牌警车前往罗金厄姆,在辛普森住宅前,据他们的现场报告书中称,他们看到一辆近期出品的白色福特野马车十分打眼,因为它停的位置比较斜,而且布满血迹。然而,警方的现场照片却显示,这辆车停得中规中矩,并且车外只有一处微小的血斑。辛普森的大别墅四周砌着6英尺高的砖墙,十分显眼,楼上亮着灯。侦探们轮番按着门铃,始终无人应答。
此时,福尔曼走到野马车车边,用手电筒往车里照。随后,他向上级们喊道:“我想我在野马车上有收获了。”瓦纳特走了过来,在福尔曼的引导下,他们看到了五处污渍:驾驶位车门外把手上方一处,车门底部、门槛上方有四处。瓦纳特认为这些污渍可能是血,他们随即查找得知这车属于赫兹租车公司,四人都熟知辛普森与该公司的合作经历。他们一致认为需要找犯罪学家前来检测野马车上疑似血液的物质。
此时,侦探们已经确定暴力犯罪现场是在南班迪大道,他们也没有接到任何报告通知他们罗金厄姆公寓里有需要紧急救援的人,但他们还是决定在未取得搜查令之前进入这栋住宅。本案最明显的错误自此而始。依照美国刑事诉讼法,在没有屋主许可的情况下,警察必须向法官申请搜查状,才能进屋搜查。唯一的例外是屋内有人需要紧急救援。虽然他们在辛普森住宅里通过违反刑事诉讼法而取得的证据最终被法庭采纳,但是这一决定给洛杉矶警察局招来的批评声始终不绝于耳。社会大众对洛杉矶刑警的做法均不认同。
福尔曼爬墙进入院子后,打开了住宅大门,让同行的三人进入院内。他们按下前门门铃,无人应答。四人绕着房子边上走去,菲利普斯发现第一间房里住着人,于是继续敲门,这次终于有回应了。此人是借住在辛普森家的房客凯林,他建议侦探们询问辛普森与第一任妻子的大女儿阿奈尔,她也住在这栋别墅里。阿奈尔替警方联系了辛普森的私人秘书凯西·兰达,侦探们从兰达嘴里得知,辛普森乘坐午夜航班去了芝加哥,他将参加赫兹租车公司的会议,并在会后打一场高尔夫球。
6月13日6点05分,菲利普斯致电辛普森所在酒店房间,告知辛普森他的前妻妮可被人杀害了,但是辛普森显然更关心两个孩子的去向,这让菲利普斯更加怀疑他了。
用手铐将其铐住的一幕还是被一架摄影机拍了下来
此时,福尔曼继续询问凯林前一晚有没有发生什么异常,凯林说晚上10点50分左右他听到身后卧室墙上传来数声重击的声音,这面墙临街,当时的撞击力度很大,晃动了空调旁边挂着的一幅画,凯林说他还以为发生了地震。
福尔曼一个人在住宅后部的狭窄通道上发现了一只右手皮手套,与他在班迪大道谋杀案现场看到的手套相同,他直接用手电筒照着这只手套,手套上没有树叶或者树枝,但覆盖着一些黏黏的黑色物质,可能是血。福尔曼将这些发现报告给上级们,侦探们立即将怀疑目标锁定在辛普森身上了。瓦纳特宣布这里为第二犯罪现场,他将另外三名侦探派回班迪大道现场,并要求他们对两个现场发现的手套做一番比对。此时,罗金厄姆已经沐浴在晨光之中了,瓦纳特继续独自展开调查。随后,瓦纳特在车道、临街大门至前门,以及野马车的仪表盘上发现了更多的疑似血迹。
6月13日早上7点10分,现场刑事技术专家抵达罗金厄姆,对野马车驾驶位一侧车门上的痕迹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显示可能是血。几分钟后,福尔曼从班迪大道返回,并告诉瓦纳特,两处找到的手套显然是一对,瓦纳特决定正式申请搜查辛普森的别墅。在撰写搜查申请书时,瓦纳特向玛西娅·克拉克检察官了解此案是否有足够证据获批搜查令状,克拉克当即表示现有证据足以申请实施逮捕。在得知辛普森的身份后,克拉克正式参与此案。
在正式取得搜查令状后,瓦纳特继续回到辛普森的别墅开展详细调查,而此时,辛普森也从芝加哥返回洛杉矶,并于当天下午1点抵达罗金厄姆的家中。当时,别墅前挤满了各路媒体,瓦纳特也在别墅内,他指令一位非裔美籍制服警察汤普森“扣下他”,按警察行话,这话意味着可以使用手铐。机警的汤普森刻意将辛普森带到别墅院子里一处隐蔽的地方,用手铐将其铐住,然而这一幕还是被一架摄影机拍了下来,并向数百万美国人播出了,这一幕也被非裔美国人认为是极不公正的种族歧视行为。
辛普森的律师霍华德不久后赶到了,他要求瓦纳特打开手铐。在为辛普森打开手铐的过程中,瓦纳特注意到辛普森左手中指包着绷带,这使他想起了班迪大道的血滴,于是要求辛普森前往洛杉矶警察局接受直接讯问。经过与律师商谈,辛普森答应在律师不在场时接受他们的讯问,但全程需完整录音。瓦纳特、兰格两位侦探与辛普森长达32分钟的问答并没有产生实际效果,但是律师霍华德很快招致了普遍的批评,最后被解雇。在友人的推荐下,辛普森重新委托了洛杉矶名律师罗伯特·夏皮罗。
史无前例的嫌疑犯出逃的直播吸引了9 500万美国人收看
6月15日,夏皮罗联系了我,希望我加入他的辩护团队。6月17日,我抵达洛杉矶。随后,我们得知警方已经获得逮捕辛普森的令状。当天下午晚些时候,洛杉矶警察局的侦探和制服警察来到卡戴珊家里。令我们震惊的是,辛普森和他少年时候的球友阿尔·考林斯已经逃跑了,他成了逃犯。警察局对现场的每个人进行了询问,并告知我们可能因帮助逃犯而面临逮捕。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可能在美国历史上也是仅此一次。
辛普森用于出逃的车很快被追踪到了,媒体很快对这次出逃进行了全程直播。考林斯开着那辆白色福特野马车,辛普森坐在后排,用枪指着自己的太阳穴,野马车后面跟着一支警察车队和新闻采访车,空中盘旋着电视台的6架直升机,各路人车低速沿着加利福尼亚高速公路跑了70英里。当野马车经过某些地区时,人们甚至还站在道路两侧为辛普森欢呼。
野马车最终开回了辛普森位于罗金厄姆大道的别墅,经过谈判,辛普森向警方投降。这场史无前例的追逐与反追逐的直播吸引了9 500万美国人的收看,甚至比当年辛普森巅峰时候的那场橄榄球超级杯比赛的观众还要多。
然而,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对于本案的较量,也是一场追逐与反追逐的疯狂竞赛,而各方手中的筹码自然是证据了。
控方提交的指证辛普森杀妻的主要证据有以下数份:
其一,从班迪大道犯罪现场通道上的血中提取的DNA与辛普森的相符,且在罗金厄姆别墅后面发现的右手手套上混有辛普森和两名受害人的血迹。
其二,停在罗金厄姆别墅前的野马车上有受害人罗恩·戈德曼的血迹,在搜查罗金厄姆别墅的时候,在主卧床下发现一双男袜,两只袜子上都有辛普森的血,其中一只上还有受害人妮可的血。
其三,案发当晚负责送辛普森去机场的司机帕克证明,辛普森有作案时间。当晚,辛普森乘坐23点45分的航班前往芝加哥。帕克受公司指派于22点45分来到罗金厄姆,他22点40分按门铃无人应答,直到23点,他才接上辛普森。而负责解剖两名受害人尸体的助理法医官欧文博士预计死亡时间为22点15分,这样一来,辛普森完全有作案时间。
其四,洛杉矶罗斯餐具行的老板证明辛普森在案发数周前在他的店里买了一把昂贵的斯蒂勒特牌折叠刀,欧文博士认为杀人凶器正是这种刀。
其五,在辛普森与妮可长达17年的相处过程中,辛普森曾有多次家庭暴力的记录。1989年,辛普森曾因殴打妻子妮可而被捕,但或许因为辛普森的名人身份,该案并未依常规方式处理;1993年10月25日晚,已经离婚的辛普森和妮可再次爆发激烈冲突,妮可两次拨打911电话求助,报警时,她的声音一直在颤抖,充满了恐惧:“该死的,他会杀了我的。”但是因为妮可没有身体受到伤害的证据,辛普森没有受到控告。
接下来,作为辩方团队的一员,我们将对控方提出的一系列证据进行反驳,最终导致这些证据失效的根本原因是洛杉矶警方从一开始就犯下的那些无法追回的错误。
案发现场的血迹居然含有防腐剂
6月13日,在洛杉矶警察局接受完讯问后,警察局技术人员曾经派拉提斯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8毫升标准量的血液样本。在追溯警方的整个检测过程时,我们辩方专家认为最多的用血量只有6.5毫升,剩余的1.5毫升血液去了哪里?
随后,我们在从班迪大道一侧后门、那双袜子和其他地方提取的血液标本中均发现了乙二胺四乙酸,这是一种血液防腐剂。案发现场的血迹居然含有防腐剂,这太不可思议了。
很快,我们便在警方的办案过程中找到了这一发现的源头。6月13日下午取得辛普森的血液样本后,警方采血人员将这个装了血液的玻璃试管交给了瓦纳特,而瓦纳特将其放在裤子后的口袋里,驱车20英里赶到班迪大道的犯罪现场,并四处走动,最后将这个证据交给另一名技术专家,而这名技术专家将样本放在汽车后部,直到第二天才将其恰当储存起来。
辩方律师很快得知,侦探福尔曼有过种族歧视的劣迹,而他也完全有时间和条件完成栽赃行为。我们研究了洛杉矶警察局的原始备忘录,上面对从袜子上发现血迹的事只字未提,但是几周之后,警方却突然宣布在袜子上发现了血迹。这本身就是非常令人怀疑的,丢失的1.5毫升血液样本和现场血迹标本中发现的防腐剂无疑将控方的血液证据完全推翻了,控方的前两项证据都被否决了。
在预审期间,侦探汤姆·兰格承认,谋杀案发生10个小时后才联系法医官办公室。法医官办公室提取妮可的体液后贴错了标签,还丢掉了她的胃内容物。需要指出的是,法医可以通过研究胃内容物来准确判断死亡时间,如果已掌握死者的就餐时间,那么胃内容物的研究将更有价值。许多法庭科学著作都提供了确定不同食物所需消化时间的参数,例如三明治需要1——2个小时,较难消化的意大利面和富贵酱则需要4——6个小时等。
在审判过程中,负责解剖两位受害人尸体的欧文博士改变了他对两名受害人死亡时间的估算,他认为根据自己的科学调查,有70%的把握认定两人的死亡时间在晚上11点以后。这样一来,控方提出的第三项证据也被否决了,辛普森没有作案时间。
在得知辛普森曾经买过刀这一事实后,控方曾经申请对辛普森的住宅进行第二次搜查,然而却没有找到这把刀。此时,辛普森告诉我们,他根本没有使用过这把刀,它完好地躺在原始包装纸袋里。根据辛普森的描述,辩方律师乌尔曼在主卧里找到了这把刀,他将这一情况报告给了洛杉矶法院。在法院的见证下,我检查了这个“神秘的纸袋”,这把刀确实处于原始状态,甚至连价格标签都还贴在上面,刀上没有找到血迹、组织或毛发。显然,第四项证据也被否决了。
当然,在法庭上最令人讶异的一幕是,当控方要求辛普森戴上案发现场发现的类似手套时,辛普森用尽全力也没能将手塞进这双手套里。
1995年10月3日上午9点,陪审团一致裁定辛普森无罪。
是什么使得我们离真相越来越远?
案子结束了,但是我却没有丝毫愉悦感。在这起案件中,许多送去做DNA分析的血液标本返回的结论是“非决定性的”。究其原因,主要是血液证据没有得到恰当的收集与处理:血液标本没有得到正确储存,被放置于温度较高的车内多时;血迹应该用沾湿的棉拭子提取,提取血迹后的拭子应认真风干后装袋密封,否则真菌和细菌会腐蚀标本,而本案中警方保存棉拭子的纸质容器上有血迹,这说明标本封缄前并未风干;更令人吃惊的是,纸质容器上的一些血迹居然与容器内的血迹样本不匹配。
在勘查班迪大道的犯罪现场时,我发现对血迹证据的收集与保存不当并非警方犯下的唯一错误。整个犯罪现场都遭遇了极不专业的证据处置。为了靠近尸体,在场的技术人员和警察使用浴巾擦掉了覆盖在入口处的大量血液,甚至随意走过或并踩在那些血迹证据上。他们还将手套、浴巾和其他东西放在罗恩·戈德曼的尸体上。
妮可当晚穿了一件轻质的露背连衣裙,她面朝下倒在公寓入口处的台阶前,从警方的现场照片上可以看到她的背上有数滴低速垂直落下的血滴,显然有某个人曾经站在妮可身体上方落下了这些血滴,它们是否是嫌犯受伤后流出的血?抑或是凶器上沾有的妮可或罗恩的血滴下而形成?这些疑问我们如今永远无法得到答案,因为警方并没有收集妮可背上的血迹证据,这些证据随着妮可的尸体装入尸袋而湮灭,这也使得我们离真相越来越远。
除了物证处理方式极为粗糙,取自辛普森身上的8毫升血液居然有1.5毫升不知去向更令人不安。再联想到犯罪现场发现的血迹里含有防腐剂,这些异常现象所表现出来的已经不是调查人员无能那么简单了。
2004年的一天,我应邀到德克萨斯州去演讲。一位退休刑警守在我居住的酒店门外,希望我能够和他谈谈。他告诉我,退休后,他花了9年时间重新搜寻证据并整理辛普森的案子,发现了一些新线索,他感到很后悔,当时如果听我的建议,不固执地认为是辛普森一人作案,也许现在案件早就破了。当年,我查验过证据后,就做出判断,辛普森可能涉案,但绝不可能是辛普森一人所为,因为现场有两组鞋印。但是,警方一意孤行,没有听进我的建议,甚至表示另一组根本不是鞋印。这个侦探写了一本书,专门谈论辛普森案件,我看过,但是现在案件已经尘封多年,很多人证物证都不复存在了,破案更是难上加难。最近他又来找我,并提出很多新证据证明辛普森的大儿子杰生是主凶。
凶手是谁,我们至今没有确切答案,只因洛杉矶警方那些无法追回的当时现场及物证处理上的错误,我们也错过了与真相相遇的机会,这是本案最大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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