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间周蓉和蔡晓春结局(人世间烂尾春燕黑化)
电视剧《人世间》取材于梁晓声的同名小说,通过周家三代人的悲欢离合,呈现了时代的发展面貌。
这部剧从开播之初,就收到好评不断,无论是布景、道具,都精益求精,完美再现了那个年代的风貌,而演员们的演绎更是锦上添花,网友们纷纷高呼,雷佳音、殷桃应该拿下视帝、视后的桂冠。
可是,眼看着接近尾声,《人世间》的口碑却急转直下,剧情的发展超乎想象,网友们直呼“理解无能”。
第一点,春燕的黑化。春燕虽然相貌不及周蓉好看,但也是光字片响当当的第二美人,再加上性格热情开朗,比起冷漠有距离感的周蓉,春燕更招人喜欢。
在前半段故事里,春燕做了很多仗义的好事儿,把没有带澡票的周母领进澡堂,热情招待,让她好好享受。
周母瘫痪,周秉昆进了局子,郑娟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来周家帮忙,名不正言不顺,是春燕第一个接纳了郑娟,亲亲热热牵起了郑娟的手,把她介绍给光字片的邻居,免了那些污言碎语。
可以说,在前期,春燕绝对是观众最喜欢的女性角色之一,聪明、坦荡、大气,也是在春燕的号召下,“六小君子”才会有每年初三的聚会约定。
后来,春燕工作几起几落,从修脚妹到主任折腾了两个来回,之后索性被组织抛弃,把她派去了私营的会所,自负盈亏。
可哪怕在这个时候,春燕上任的第一件事,也是帮助于虹解决了工作问题。
最近几集里,爽朗热情的春燕变得自私自利,想方设法多占房产不成,直接上周秉昆家里威胁,和于虹大打出手,之后更是实名举报周秉义,以泄私愤。
春燕的转变,让人猝不及防。
第二点,周蓉“洗白”成功
如果说《人世间》里最讨人嫌的角色,周蓉绝对赫然在列。
最开始就全然不顾父母的考虑,一心一意去贵州寻找自己的爱情,害得父母伤心了好几年,最后还是当爹的主动去贵州示好。
后来又因为冯化成念诗被捕,周母吓得重病,瘫痪在床 ,而周蓉不仅没能帮上忙,还甩手就把年幼的女儿冯玥交给弟弟周秉昆照顾。
再到之后周蓉和冯化成离婚,冯玥爱上周楠,周蓉更是舔着脸,去找郑娟,让她公开周楠的身世,让她为孩子们着想,全然没有想到这是拿着刀子往郑娟的心里扎。
最近几集,周蓉却突然变了,变得通情达理,变得会为别人考虑。
为了让蔡晓光当上《我们的时代》的导演,周蓉主动联系影视公司,找关系见上老总,一番言辞恳切,甚至还干了一大杯酒。
以她知识分子的清高,这些事情她原本是不屑做的,当初没分上房,她不也硬着脖子把礼物要回来了吗?
大结局将近,周蓉不仅对蔡晓光好,对自己冷落了这么多年的弟弟也好了起来。
周秉昆出狱后想要借钱创业,屡屡受挫,周蓉知道后就张罗着借钱,蔡晓光借来6万,周蓉把2万定期取了出来,想要周秉昆创业的时候富裕点。
之后,更是不要周秉昆还钱,当作是他们夫妻俩照顾冯玥的补偿。
周蓉的转变,比起乔春燕的黑化更让人不解,最起码乔春燕还经历了事业上的起起落落,再加上曹德宝也是个吃软饭的,乔春燕被抓的时候,他屁办法没有,只有在家借酒浇愁,磨得乔春燕的心也就变硬了。
可是周蓉经历了什么呢?她的日子还是一如既往地顺风顺水,最起码跟着蔡晓光比跟着冯化成舒心多了。
到底是什么让她有这么大的转变?突然变得善解人意、体贴,懂得为他人着想。
最合理的解释,就是电视剧常用的大团圆结局,强行“洗白”。
第三点,周秉昆成“烂好人”
准确地说,不只是周秉昆,是周秉昆和郑娟夫妻俩都成了”烂好人“。
在最新播出的剧集里,周秉昆为了支持大哥周秉义,第一个搬进了王家屯,好日子还没过几天,就遇上了个不速之客——于虹。
早年间,酱油厂倒闭,赶超只能时不时打点零工,周秉昆和郑娟商量,就把之前郑娟的那两间小房子,免费给赶超他们住。
虽然赶超他们后来经济富裕了,也有给房租,但是租金肯定也不会太多。郑娟的想法很简单,想着房子空着也是空着,索性让他们住着,权当给自己看房子。
这下子光字片拆迁,郑娟建议于虹赶紧去报名,她是无房户,按照政策可以分到一套房。
结果,于虹说她的户口在娘家,儿子读研究生户口放在学校,她不符合分房条件,她想的是让郑娟把那套小房子让给她,这样她就可以分房了。
郑娟跑了好多地方 ,终于把房产证办了下来,可是在最后关头犯了难。
她现在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过户给于虹,那么于虹就能拿到分房的资格,一个是过户给儿子周聪,周聪也符合分房资格,可以分到一套新房结婚,指不定还可以跟他们住对门。
在这两个选择之间,绝大多数人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第二种,把房子过户给自己的亲儿子。
无论到哪个年代,房产都是稀缺品,周秉昆算了一笔账,他一个月工资一千块,一套房20万,他得不吃不喝干到死,都不一定买得上,更别说以后房价还会涨。
郑娟心里纠结极了,难过地落泪,想起当初照顾瘫痪的老太太,于虹每天都赶来帮忙。周秉昆坐牢的那段时间,也是赶超过来帮家里干重活,还给她做了个卖冰棍的小车。
赶超这两口子实在,给他们确实帮了很多忙。
可是,他们是相互帮忙,互不相欠的。
当初他们一家没地方住,是郑娟把房子拿来免费给他们住。
后来,周秉昆经营书店,帮忙给赶超的妹妹孙小宁安排工作。
再到后来,孙小宁给周秉昆一千元,说算是房租,没过几天就被赶超要了回去。
那一次,赶超被人骗了,弄不好还要坐牢,也是周秉昆找大哥周秉义帮忙,辗转才找到了骗子,追回了钱,免了赶超的牢狱之灾。
直到现在,于虹之所以能够在物流公司里有一份保洁的工作,靠的还是周秉昆的面子。
实事求是地说,赶超和于虹确实是好人,他们帮了周秉昆一家很多,但同样的,周秉昆帮了他们更多,他们早就不欠他们了。
退一万步讲,他们想着于虹一个人无依无靠,想要帮帮她,可以,他们大可以把房子过户给周聪,等到周聪拿了新房,再把房子借给于虹住就可以了。
而且别忘了,于虹还有一个在读研究生的儿子,等到儿子毕业工作,难保不能成就一番事业,如果结婚生小孩了,于虹还可以去儿子家照顾孙子,含饴弄孙。
于虹真没那么可怜,她有退路。
可最终的结果是,郑娟还是把房子过户给了于虹。
又因为郑娟老房子的空间较小,照例只能分到一个小户型,于虹不乐意,她想要和郑娟的新房空间一样大,于是周秉昆又去找周秉义帮忙,特事特办,交钱补差额。
而这3万块钱,还是周秉昆他们帮忙垫的。
于是,于虹开开心心搬进了新家,还因为搬迁得早,得到一个门店,她把门店租出去三年,拿了三万块钱的租金,还给了周秉昆。
就这样,于虹没费什么力气得到了一套不小的新房,还得了一个门店,而这一切,原本可以属于郑娟,属于周聪。
回想起来,周秉昆两次找周秉义帮忙,都是为了赶超和于虹。
第一次是赶超被骗,第二次是为了于虹的新房。
说实话,朋友之间互帮互助可以,但这个程度,已经可以说是越界了。
作为知根知底的朋友,于虹不该提出这样的请求,太厚脸皮了,而周秉昆和郑娟的行为,也实在是太烂好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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