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镇平石佛寺玉器造假(上万人购买开光)
来源:CCTV今日说法
“我一下子瘦了20斤
晚上睡不着 老是做梦
求了这么多 花了这么多钱
居然全家人身体保的都是假的”
在网络上,有这么一些自称能改运势的“大师”。不少网友连面都没跟“大师”见过,就将生辰八字等个人信息发给对方。
你以为对方在“指点迷津”?殊不知早已被“大师”盯上钱包。
花费50万元只为转运
江苏南京,全职妈妈陈女士极其上心儿子小林的学习情况。当时中考将至,一向成绩优异的儿子却突然变得叛逆,成绩严重下降,这让陈女士感到特别焦虑。
心急之下,陈女士在网上搜索“如何提高学习成绩”,网页突然弹出一个河南省洛阳市白马寺“叶兰惠者大师”的介绍,还有评论说,在“大师”点化下,孩子成绩有所提高。
这让陈女士眼前一亮。
添加“大师”微信后,陈女士把自己的诉求虔诚地告诉对方,希望能得到指点。看过小林的生辰八字后,“大师”说小林“刑克命理”,命中有东西相克,只要请一个开过光的文昌塔,就能提升孩子成绩。
尽管有些犹豫,但为了孩子,陈女士还是付给了“大师”3888元。一段时间后,小林的成绩果然有了起色,但陈女士认为,这跟孩子的努力分不开。
就在这时,“大师”竟主动联系上陈女士,向她推荐了另一款“灵宝”——一款价值18888元的玉如意。陈女士觉得价格高昂,找借口推辞,“大师”竟表示可以分期付款。
陈女士感到有些不对劲,向 “大师”提出质疑,没想到,竟被“大师”拉黑了。陈女士愈发觉得蹊跷,随即赶回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老家报了警。
事实上,跟“叶兰惠者大师”有关的报案不止陈女士一人。
家住上海的李女士,也曾向白马寺“叶兰慧者大师”寻求帮助。当时,李女士产后小病不断,被告知“刑克命理”,需请“灵宝”化解。李女士花2888元购买了“大师”推荐的玉佩,却只是一个开始。
没过多久,“大师”又找到李女士,向她推荐价值19886元的关公像。后来,李女士的小孩反复闹觉,她又找来“大师”,远程参与法事互动,还购买了价值8800元的吊坠挂在小孩的床头。
经过这一系列操作,李女士对“大师”深信不疑。
在大师的不断推荐下,李女士前后为丈夫、自己以及父母请了保财运的貔貅手串、玉佩等“灵宝”,向“叶兰慧者大师”转账几十笔,总额高达五十余万元。
神秘的银行账号
从当事人口中,警方了解到,“叶兰慧者”自称是河南洛阳白马寺的“大师”,出售的“灵宝”也都开过光。
警方随即前往河南洛阳白马寺,经了解,白马寺里并没有“叶兰慧者”这个人,也不对外提供销售开光物品的服务。
与此同时,一个案件细节引起警方注意。
当事人均从网络渠道添加“大师”的微信,也都被告知“刑克命理”,被推荐开光“灵宝”。
这让警方怀疑,“叶兰慧者大师”的背后很可能是一个诈骗团伙。通过微信号倒查,警方发现,这些微信账号所有人是30多名“90后”,来源指向河南洛阳一家推广公司。
这时,一位名叫张宇飞(化名)的公司负责人进入警方视野。
张宇飞名下拥有大量资产,还有一家专门销售白酒的公司。然而,这两家公司利润较低,张宇飞日常的高额消费并不符合常理。
顺着资金流,警方发现被害人的钱都汇入了一个银行账号,该账号一年内到账上千万。经调查,账号的所有人严某是张宇飞的岳父,几年前已经去世,目前该账号由张宇飞夫妇所有。
低成本敛财5500余万
然而,办案人员在推广公司和白酒公司进行调查时,只找到7名员工。
为查清30多名“键盘手”藏身何处,警方对张宇飞夫妇进行了追踪。很快,骗局中的关键人物被警方锁定。
李泽(化名)是张宇飞公司的业务主管,每隔两天就会前往一座写字楼。在不同楼层的5个房间,共有30多名年轻人,警方认为,这些人应该就是在网上与被害人沟通的话术员。
掌握嫌疑人整体架构后,警方调动警力,严密布控,捣毁7处窝点,抓获49名犯罪嫌疑人,查获大量赃物。这起遍布10余省市,被害人超过1.3万人,涉案金额高达5500万元的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最终告破。主犯张宇飞交代,自己从事过网络维护工作,对网络运营比较熟悉,后来从事瓷器营销工作时,萌生了用“灵宝”行骗的念头。他们先在网上推广软文,再由幕后的“键盘手”冒充寺庙大师实施诈骗。
所谓“开光”,就是在办公场所用桌子、黄布等模拟出寺庙场景,当被害人需要开慧时,就把开慧人的名字写在牌位上,和“灵宝”放在一起。香炉生烟时,嫌疑人将照片拍给被害人,告知“灵宝”已经开过光了。根据嫌疑人的供述,警方查明,这些“灵宝”是从河南省南阳市玉器市场进货的,都是最低劣的玉石产品。售价2888元的文昌塔实际只需80元,卖到13888元的手链,价值仅在140元左右。
张宇飞辩称,自己售卖的“灵宝”虽然比较廉价,但其材质的确为玉石,自己并没有隐瞒真相,不构成诈骗。
最终,张宇飞等人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依法逮捕。
普法时间
Q1:
犯罪嫌疑人辩称说自己不构成犯罪,关于此类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法律上一般从哪些标准进行衡量?
A1:
客观方面要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主观上要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程度上要使被害人产生或者维持错误认识,而在结果上,被害人要基于该认识错误处分财产。本案中,行为人组织软文推送、键盘手评论、发寺庙视频,以挂黄布、点香炉等方式,模拟寺院开光场景的行为,在行为程度上是否会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以及在行为结果上,被害人是否会基于该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将会是法庭调查认定罪与非罪的关键。
Q2:
有一些被害人被骗的金额之大、时间之长,令人难以理解,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深陷其中?
A2:
此类案件的被害人在心理上往往有着较浓的迷信思想,当他们面对网络时代的迷信诈骗,也就是说不再是走街串巷,而是团队化运作公司化经营的诈骗手段时,他们往往更容易受骗。以本案为例,文昌塔、手链等“灵宝”的品质,甚至是否拿到“灵宝”本身,从被害人心理的角度来看其实并不重要。他们看重的是开光、供奉等一些意义,而这种意义,其实是物品的一种附加价值,而这种附加价值,又是无法估量的,因此其数额可以非常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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