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前再跳最后一支舞(一对情侣开始跳舞)
孟祥鹏
梅珊要离开妈祖,去找宋胜宇。那是下午四点,她把百叶窗卷起来之后,用一块布满鱼鳞状凸起的旧毛巾擦洗玻璃杯,百无聊赖地说起了这个决定。容秀坐在北侧落地窗的位置,吃着一块草莓面包,除此之外店里没有别的客人,生意照常惨淡。
“决定先去哪儿了吗?”容秀望着远处不断涨潮的海滩问。“可能先去西宁吧,”梅珊答道,“也有可能是丹东,还说不好。”黯淡的阳光于云隙间闪烁,偶尔照进店里,在刷成粉紫色的墙壁和一种容易腐朽的松木天花板附近停留数秒,旁边贴着褪色的电影海报,某些时刻会突然变得鲜艳。
“其实他不值得你这样,”容秀把假发套摘下来,为几根乱了的头发重新建立秩序,“你真的想好了吗,我劝你还是再考虑考虑,毕竟莉莉那么大了,专心过日子才最要紧。”
梅珊没吭声,有条不紊地继续擦着杯子。日子是自己的,她不喜欢被别人干涉。
“看样子,一会儿应该会下雨吧?”容秀望着窗外天色,知趣地岔开话题。“天气预报是这样说的,”梅珊瞄了眼时间,把擦好的杯子摞进身后的壁橱,“我在犹豫要不要去给莉莉送把伞,她很快就放学了。”莉莉念的护理学校距离烘焙店大概三公里,不算远,可当大雨降临时,势必会把她浇出一场感冒,梅珊想的是,离开妈祖的计划不能再耽搁了。
“那倒用不着,”容秀笑了,扑哧一声,听起来不怀好意,“莉莉不是那种会缺伞的女孩儿。”她用整理好的假发套重新包裹住那颗苍老、稀疏的脑袋,对着玻璃上的倒影调整出一种舒适且尽量自然的角度,转过头来对梅珊说,“我猜男生们会抢着送她回家,搞不好还得打一架。”
其实她并无恶意,可当前的话题以及她听起来不合时宜的笑声,都不偏不倚地踩在了梅珊的社交禁区。梅珊脸上那点出于对邻里和顾客的礼貌、友善,顷刻间荡然无存——她停下手里的工作,看着容秀和她精致到有点做作的假发,面无表情,欲言又止。
“我说错话了是吧?”容秀的笑容在脸上踉跄了一下,开始担心此事的后果——晚上六点,梅珊可以不再用一种近乎做慈善的方式向自己出售打折面包——她需要设法挽救这个僵局。
“你刚才说你准备去找宋胜宇?莉莉也跟着去吗?”慌乱间容秀又把话题绕了回去,“先去西宁对吧?好像是个挺远的地方。”她故意使用一副老态龙钟的样子讲话,企图换取梅珊对刚才那声嗤笑的原谅。其实她也可以对天发誓,自己没有要讥讽莉莉的意思,尽管大家都说莉莉是个淫荡女人,但不能代表她也这么想——淫荡这个词本身就有失偏颇,除非它同样可以用来形容男人。
梅珊还是没接她的话,反而朝绊在脚下的狗踢了一脚,“走开!”
狗是莉莉捡回来的,一只白色毛发居多的杂毛狗,这个季节掉毛严重,因此梅珊不得不时常弯下腰,拍打被它蹭过的裤腿,以及每天收工之前抽出时间多擦一遍杯子,再把原本放置在矮桌上的刀叉餐具换到它不可能祸及的区域。“当初就不该大发慈悲,收留这只畜生!”梅珊瞪着眼埋怨道。语气坚硬,仿佛在埋怨命运中做过的所有错误决定。容秀掰下一小块面包屑,亲切地对着狗呼唤,“来这里,这里。”狗侧过脑袋瞥她一眼,打个哈欠又转了回去,同样也没搭理她。
去年冬天,一个下着大雪、整座小镇虚无缥缈的天气,莉莉和她当时的男朋友出去约会,在海滩上发现了一只残喘的狗,看起来像被蓄意伤害过,寒冷的日子里,身下连接砂砾的部分已经开始结冰。莉莉觉得它可怜,在明知梅珊讨厌宠物的前提下,还是脱下羽绒服将它裹回了店里。
她蹑手蹑脚地推开门,风铃在凛冽的寒风中清脆刺耳。梅珊坐在炉火边那把脱了漆的摇椅上,盖着条有点年头的珊瑚绒毛毯,手里捧着本日历,密密麻麻地画满叉号。那是宋胜宇离开的第1642天。“光养你就让我心力交瘁了,现在还要再养只狗?”她略微欠起身体,吃力地训斥女儿——似乎下一秒脖子就无法支撑脑袋的重量。“把它扔出去!”她不耐烦地命令道。莉莉乜着眼,没有顶嘴,在原地呆滞了一会儿,抱起狗直接上了楼。决绝且曼妙。天长日久的对峙里,她可以迅速凭借母亲的语调推算出事件的最终结果,协商、欺哄、争吵、哭闹甚至以死相逼,类似步骤在母女二人的交锋中都可以省略,她们几乎不费什么力气就可以弄清楚,谁会是妥协的那一个。“我让你扔掉它,你没听到吗?”梅珊不死心地向楼梯的方向喊。莉莉顿了一下,回过头来,指着梅珊手中的日历说,“别等了,他不会回来的!”
晚上最后一班轮渡驶离妈祖,汽笛声淹没于海浪之中。旅游淡季,夜里没有船只通航,妈祖成了孤岛。容秀从烘焙店出来,往家的方向走。她一只手捂着假发套,防止被夜色降临时的凶猛海风吹翻,另一只手拎着纸袋,里面装了两只极低价格买来的草莓面包。所幸,下午的事梅珊并未计较,她哆哆嗦嗦地递钱给她时,她愉快地接了,给她打包了两个面包,还附赠了一只烤得有点焦但加了草莓酱的蛋挞,神色如常。
莉莉回到家天已放晴,那几个令人胆颤的响雷没有带来天气预报所说的大雨。她扎着高马尾,穿着干净宽大的浅蓝色校服外套,独自一人,进门前没有和谁眉来眼去、纠缠不清,规规矩矩的学生模样。以往很多次,分别有不同的男孩子送她回家,他们染各色头发,抽七块钱的烟,骑摩托车或者开桑塔纳,喜欢把文了各种奇珍异兽的手臂搭在莉莉腰间,直到不得不分开的时候才松手。此时梅珊咒骂着从店里冲出来,系着围裙,手里举着把铲子,有时是伸缩式的晾衣杆,身上可能还沾染了黄油或者蓝莓酱,她咬牙切齿地把那些人轰走,而后在莉莉的腰部狠狠掐上一把,责令她赶紧上楼,别丢人现眼,最后自己在门口坐下来,心力交瘁一会儿。莉莉的腰远近闻名的细,头发也让人称奇,厚实,光亮,长及臀下,烫成大大的波浪卷,披在身后,时刻散发出让人垂涎的茉莉香气,她的母亲时常在深夜为此担忧,如若不勤加管束,几乎可以料想出自己女儿被人指手画脚的后半生。
而这个傍晚莉莉却突然改头换面,甚至连妆都没化,清清爽爽地回家来了。她微笑着对玻璃窗边的容秀挥手打招呼,然后跟正在柜台里边清点账目的母亲汇报说:“下星期要考试,我先回屋看书了。”这使许久没露出好脸色的梅珊心情大好,仿佛愉悦是种看不见的固体,狠狠地撞在了她身上。“天呢,这孩子,”她喜笑颜开地对容秀比画了一番,“果然是长大了对吧?”容秀买到自己心仪的面包,想趁着和谐的气氛再跟梅珊聊一会儿,关于码头上的新闻,以及治疗痛风和高血压的偏方等等,但梅珊最近信了某个新的宗教,晚上要进行一些祷告仪式,期冀着通过这种方式让宋胜宇早日回心转意。容秀提醒她当心别被传教士骗了。梅珊解释说她已经上网查过了,那是个合法宗教,信的人少,许愿或许会更灵。
容秀家住在妈祖镇南部,离北边海边的烘焙店大约有四十分钟脚程,而她已年近古稀,这段路要掐成四段来走。中心广场停下来歇五分钟,看一群庸俗的老太太跳舞,之后在观海路和南山路的交叉口坐下来再歇一会儿,那边有几栋二层小洋楼,靠近马路的这一栋尤其别致,门口种着几排凤尾竹和非洲紫罗兰,除了极其恶劣的天气,每天晚上大约七点,会有个老头儿坐在二楼阳台上看书,夏天穿一件白色背心,春天和秋天穿领口挺立的中山装,冬天则是黑色或褐色的羊皮大衣。容秀喜欢坐在路边小公园的长凳上看他看书,借着几棵梧桐树的掩映,想象他拥有过怎样丰富的一生,才会像现在这样优雅、体面。有时候她心血来潮,也会走到十字路口靠近他的那一侧,假装伸展拳脚,时不时往阳台瞟上几眼,漫不经心,波涛汹涌。
遗憾的是,长久以来老头儿未曾注意到她,一副架在鼻梁上的老花镜,成了阻断他们之间所有可能性的高墙——他阅读的速度不快不慢,每次翻页的间隔约为四到六分钟,这期间十字路口经过的高谈阔论的行人,以及速度极快、呼啸而过的车辆,它们统统无法引起他的注意。仅有一回,他点的香燃尽了——容秀猜测那是用来驱蚊的檀香,虽然味道可能比檀香更复杂一点——他起身舀了一勺新的香粉放进香炉并重新点燃,在此间隙,眼神滑过她所在的位置,而且,他们发生了短暂的对视。可惜那时她正弯着腰,撅着屁股,费力地挠被蚊子叮咬的小腿,肉色尼龙丝袜褪到脚踝处,扭着脖子以一种怪异的姿势迎接他的目光。很快,他便坐回椅子上继续看书去了。宛若昙花盛开的交汇,令她至今回想到那个夜晚,心里都要悸动一番,可他眼神匆匆,并未提供给她可供解读的内容。容秀不免觉得有些伤感,如同每个突然醒来的黎明,她回想往事时的那种灰心,不甘,落寞,隐隐作痛。
晚上八点多,妈祖岛的灯火渐次熄灭。容秀回到家时梁满仓仍在喝酒,桌子上摆了盘花生米,和一盘乱七八糟的蘸酱菜,他双颊绯红,扭头看了她一眼,“回来啦?”“嗯。”她点点头,而后他转过身去闷声继续。她换上拖鞋,把草莓面包放进冰箱,明早拿出来在微波炉里热两分钟,便成为她数十年如一日的早餐。他们保持着基本的礼貌,从不过问应该过问的事,比如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再比如你怎么这么晚还在喝酒。
冰箱总共四层,上面两层归她,下面两层归他,他们保持了多年的习惯。有时候他的东西塞不下了会放到上面来,一些治疗肝病的口服药,或者没吃完的炒蛤蜊,好在他会事先向她请示,“可以让我在你那边放点东西吗?”她几乎都点头同意,不太想做个斤斤计较的人。但她严格控制自己的使用额度,从未有需要求助于他的情况出现,她尊重二人之间的边界,就像尊重他们曾经有过的短暂爱情。“秀秀,嫁给我好吗?”在妈祖岛流行跳迪斯科舞的年代里,他跪在舞池中大声向她求婚,甚至之后的好几年,他们还被年轻人奉为自由婚恋的典范,但无论自由与否,草率的爱情结局都一样,情侣们会在岁月流沙中将彼此的名字掩埋,取而代之的是“哎”“喂”,或者一个毫无涟漪的眼神。
“哎,你知道吗,梅珊要去找宋胜宇了,”临睡前容秀对梁满仓说起这件事,“你觉得她这么做值当不值当?”彼时梁满仓正跪在床板上,笨拙地铺展着自己的被褥,皱着眉头思虑半天,说:“问我干什么,我怎么会知道。”容秀朝他翻了个白眼,不再多费口舌。下午听闻消息后,她就开始忧心忡忡,担心梅珊走后将没有人愿意再开一间新的烘焙店,她也就无缘再吃到那样便宜的草莓面包、三明治,以及梅珊偶尔开恩赠送给她的蛋挞。
最近几年,不少人上门去给梅珊介绍亲事,条件都还不错,有丧偶的海参养殖户,刚离婚的退休工人,残疾的老年歌唱家等等,基本都能确保她一个衣食无忧的后半生,可梅珊全都回绝了,耷拉着脸,仿佛为她说亲是种冒犯。“宋胜宇会回来的,”她笃定道,“再不回来我们娘俩儿就去找他。”其实妈祖的人都知道,宋胜宇抛弃了她们,容秀也这样觉得,纷繁万物,并不是所有事情都会有结果,何况是微不足道的等待呢,她旁敲侧击地劝过她,别等了,也别找了,安安稳稳地在这儿过日子挺好的。无奈像梅珊那种女人根本不听劝,时间流逝非但没能洗刷她的热情,反倒为她平添了几分痴心妄想,她始终以为自己和宋胜宇尘缘未了,迟早有重逢的那一天。
梅珊和宋胜宇结识于他们十八岁那年,在西宁远郊的一座古老盐矿。她在那里帮右腿残疾的姑妈制作、售卖盒饭,彼时宋胜宇在盐矿做学徒,刚学会如何操纵那柄可以破开坚硬地表的钻井手臂。一个阳光灿烂但温度却非常凉爽的秋日下午,两人在本地人经常光顾的旧货市场相遇,而后迅速坠入了爱河。等到莉莉出生时,他们已经逃离西宁在丹东安了家,原因是盐矿的钻井师傅时常克扣宋胜宇的工资,姑妈也扬言要把梅珊怀孕的消息捅回老家去,两人深思熟虑之后,决定和从前一刀两断。他们在丹东火车站附近租了间门头,向外地人推销一些小作坊生产的印着“朝鲜特产”字样的辣白菜,同时出售劣质奶粉和各种低成本的纪念品,宋胜宇有点敏锐的经商天赋,总是能赚到一些黑心钱,仅过了两年半,他们就在丹东拥有了一所带花园的大房子,院子里种着一些黑豇豆、苦瓜、空心菜,以及梅珊喜欢的蒲公英。可自从莉莉出生之后,他们的争吵开始逐渐频繁,梅珊觉得既然想在这里天长地久地生活下去,就要停止那种伤天害理的行为,做点正经买卖为女儿积德。宋胜宇却不这么想,他说人类社会的本质就是压迫、剥削和欺骗,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干净钱,他不偷不抢已经是在积德了。到最后他们因为逃避警察追捕而离开丹东时,两个人几乎都不愿和对方讲话,她希望他某天幡然醒悟,别再做那些亏心事,他却已经彻底厌倦了她,开始遐想新的爱情和际遇。
“隔壁送了糖饼过来,我吃了两块,”梁满仓对容秀说,“另外两块放冰箱了,你看见了吗?”他刚铺完被子躺下,行动迟缓,像被抽掉了某一部分神经。“什么?”过了足足两分钟容秀才反问他。她靠在床头台灯下看书——这是每个夜晚入睡前的必修课——一本中英文对照的《德伯家的苔丝》,封皮脱落,缠了两层胶纸,此书已跟随她整整五十年。“我说冰箱里有糖饼,隔壁送的。”梁满仓提高音量,对她的充耳不闻表示不满。“又是她,”容秀撇撇嘴,“让人讨厌的老处女。”
隔壁的独居女人近来时常对梁满仓示好,趁容秀不在家来给他送点下酒菜,鲜嫩的小黄瓜,或者油炸过的偏口鱼,企图用这些小恩小惠来谈一场黄昏恋。容秀虽心里不爽快,但也从未与她正面冲突,因为她名声不好,不值当她放下身段与她撕扯。女人是云南人,或者甘肃人,她记不清了,曾在妈祖镇上的食品厂为夹心硬糖拧包装纸,2000年左右工厂倒闭了,她无处容身,就去练歌房当了舞女,深受妈祖镇的男人们喜爱。容秀没看过她跳舞,但听别的女人议论起来,都龇牙咧嘴地说非常不堪入目。那女人也知道自己口碑不好,所以逢人就喜欢谈论自己的工作,说舞女这行当听起来下流,但自己向来守身如玉。因此妈祖镇的女人背后都喊她老处女。
“糖饼而已,告诉我干什么?”容秀轻声细语地反问他,“你喜欢吃就多吃一点,吃完了那个老处女还会再给你送来,实在不行你就去她家里吃,我没意见。”明明是吃醋的话,却被她说得异常坚硬,听起来完全是嘲讽的语气。书还没看完,她故意翻了下一页,从容,而且很大声。摘下来的假发套搁置在床头柜上,旁边是一杯冒着热气的桑叶茶,台灯照耀下,连同她秃顶的脑袋一起,辉煌又灿烂。“你说的什么屁话!”梁满仓歪过头来叱骂她,同时狠狠地捶了两下已经松动的桐木床板。“不跟你说了,我困了。”容秀合上书,关掉台灯转过身去,望着窗外的树影准备入睡。“你以为我愿意跟你说呢,”梁满仓含混不清地顶撞她,“爱吃不吃,明天我自己吃。”
他们睡觉的屋子太小,两张床之间仅有半丈之遥,每当梁满仓用力讲话,容秀可以清楚地闻到那股令人作呕的酒味和血腥味。他从一年前开始吐血,医生说大概还能活三个月,除非他不再喝酒,但最长也活不过六个月。接到死亡宣判后,他们两个人在盛大的狂欢中面面相觑,那天是妈祖镇的庙会,也是这么多年来容秀最柔软的一天。从医院出来,大街小巷热闹非凡,祈祷的人群盛装起舞,宰杀的牛羊难计其数,香火缭绕,人声鼎沸,整座镇子的人都在祈求来年风调雨顺,他们却互相搀扶着走向一种无力改变的结局。“你想吃点什么吗?”容秀问,“回家我可以做给你吃。”“不用,”梁满仓回答她,“我没胃口。”恍然间已经过去这么久了,他还活得好好的,喝高度白酒,吃生鲜鱼虾,毫无去世征兆,除了偶尔像吐痰那样吐上几口鲜血——仿佛是他与生俱来的一项本领。
两个月后,天气开始急速转凉的一个傍晚,容秀照常去烘焙店吃草莓面包。莉莉穿着条蓝底碎白花的连衣裙,站在收银台后面整理钱币,裙子收腰部分的线被拆掉了,看起来像裹了条松松垮垮的围裙。“可惜啦莉莉,”容秀亲切地与她寒暄,“那么好看的腰怎么又挡住了呢?”这段日子以来,莉莉似乎完全扭转了以前的着装风格,头发乱糟糟的,衣服也有点褴褛不堪。莉莉抬起头,半边脸扯出个微笑作为回应,接着又不情不愿地埋头数钱。听声音也足以分辨,抽屉里压根儿没几张票子,她不过在用一个简单的行为发泄愤怒。
店里气氛有些古怪,墙上的挂钟滴答滴答乱了节奏,之前总是无精打采的那只狗今天也上蹿下跳的。梅珊在旁边收拾着什么,脸上是不允许旁人插话的表情。容秀掏出一把桃木梳,开始梳理自己的假发,并为它们精心涂抹头油——每两个季度,她会拜托那位个子不高的兔唇邮递员从岛外买回一小罐头油,有时候是桂花味,有时候是梅花味,而且她会额外多付给他三块钱。
“对了,”容秀想起什么似的问道,“你们不会真的要离开妈祖了吧?”此时梅珊忙完手里的活儿,已经开始拖地,莉莉还站在柜台后面,脖子朝着与自己母亲相反的方向,两人之间氤氲着一些难以名状的东西。“会啊。”梅珊直起身来,捏紧拳头在后背上敲打几下,顺带着皱皱眉头,似乎没敲到要害。
莉莉穿那些肥大的衣服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起初梅珊以为是自己苦口婆心的劝说、教导起了作用,女儿不再迷恋那些露肚脐的紧身衣和吊带裙,等于是从错误的道路上改邪归正,这让作为母亲的她感到很欣慰,直到某个晚上她闯进莉莉的房间,发现其小腹已经不可遏制地隆起。“妈,你怎么不敲门就进来了?”莉莉正往肚子上涂一种带有淡淡香气的妊娠霜,梅珊手里端着一碟切成块的雪梨,二人错愕地盯着彼此。趴在莉莉脚边的狗对梅珊汪汪叫了两声,那时候梅珊才突然明白过来,罪恶与欺骗一直未曾远离过自己,从前丈夫这样,现在女儿也这样。
她记得很清楚,那天晚饭吃的是海带汤和蘑菇肉饼,收拾完桌子和厨余垃圾之后,橘红色的夕阳刚刚擦进海平线之下,宋胜宇像往常一样洗了把脸,刮了刮胡子——因为毛发生长速度缓慢,所以他习惯在晚饭后的闲暇时光刮胡子,频率大概两天一次——“时间还早,我出去买点黄油和低筋面粉吧。”他冲着梅珊的背影询问。梅珊坐在门口,忙着为莉莉改制不对称的校服裤脚,随口答应说“你去吧,饼干盒子里还有点钱。”渔船灯火,晚风海浪,一切看起来都毫无异样。以前他也经常会在傍晚出岛采购,晚上去登州市里找那个做海产品批发的朋友喝喝酒,第二天早晨再坐头班轮渡返回妈祖,有时候喝多了就稍微多睡会儿,坐七点半的第二班,或者八点二十的第三班,最晚,中午前他就会赶回店里。“热水器我修好了,”宋胜宇临出门时特意叮嘱道,“今晚别再用冷水了。”“好,”梅珊点头答应,“你路上当心。”可让她意想不到的是,这场不起眼的道别过后,宋胜宇就再也没有回来,自始至终,杳无音信。登州的朋友告诉梅珊说宋胜宇没和他联络,他们也没去喝酒,没去按摩,他们那天根本就没见过面,可警察带她们母女去看了轮渡上的监控,宋胜宇的确离开了妈祖岛,甚至下船后还蹲在门口抽了根烟,伸了个懒腰,丝毫看不出此人即将消失于茫茫人海。
“我们就在这里好好过日子不行吗,”莉莉几乎是哭着向母亲请求,“反正他不要我们了,我们为什么非要去找他呢。”她哭得极其伤心,用抱怨式的陈述语气向母亲说一些反问的话,因为以前的那种默契失效了,她无法推测这场有史以来最严重的母女对峙到底会以什么方式收场,无助的样子像在祈求冷面死神可否高抬贵手。“找啊,为什么不找,”梅珊捏着嗓子回答她,“刀山火海天涯海角都要找,我要让他看看自己的女儿多么有出息。”说完朝莉莉的肚子狠狠剜了一眼,恨不得能借此将那个野种剜掉。
莉莉是在中元节那天怀的孕,她曾偷偷地把这些细节告诉了小诊所的医生,但没有告诉母亲梅珊,害怕因此勾起她更多愤怒。“他是妈祖人吗?”仅剩一颗挡门牙的白胡子医生问。“不是,”莉莉摇头道,“他从城里来的。”那是夏天,外面世界非常炎热,妈祖岛处于一种得天独厚的凉爽之中,戴眼镜的男生来岛上避暑,莉莉从一个朋友的生日会上和他相识——朋友经营着一间不怎么赚钱的汽修店,几乎能会聚岛上所有不循规蹈矩的青年男女。晚饭后大家都聚在房间里玩狼人杀,她和男生则坐在外面废旧轮胎堆成的小山上看月亮,虽然此前一整天的聚餐、游戏、喝酒等环节他们没说过一句话,只在碰杯和传递食物时对视过两次,但不知为何,他们都坚信在那个夜晚会有一场美妙且不约而同的相遇。两人从男生所佩戴的防蓝光眼镜聊到如何读书与人生理想,从九月份季风即将侵袭妈祖岛聊到板块漂移和物种起源,海面吹来咸湿的气息,月光如细软的白纱笼罩着人间,男生说:“我们可以和混吃等死的人一起鬼混,但心里始终要明白自己与他们不同。”莉莉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从他身上捕捉到一些其他男生没有的东西——他们只惦记着她的腰,以及宛如天鹅绒般的头发,他却给了她一种一见钟情的宿命感。随后,当远处某艘晚归的渔船路过灯塔时,他脱下外套披在了莉莉身上,那一刻,她才恍然察觉,自己已经彻底且猝不及防地爱上了他。
“发生性关系是你自愿的吗?”医生问,“他有没有强迫你?”“当然没有,”莉莉果断地回答,字字铿锵,虽然她不晓得这个问题对诊断病情有什么意义。妈祖岛的中元节本来没有什么特殊仪式——除了传统的春节和中秋节等节日,岛上居民会在农历三月二十三、九月初九这两天举行盛大的仪式祭奠妈祖,但那个醉醺醺的傍晚,远道而来的眼镜男生却提议年轻人们晚上去墓地探险,而且要求每个人必须装扮成鬼怪的样子——直到离开妈祖的好几年后,莉莉才偶然得知,那是西方万圣节的习俗,害她落得一个与母亲相似的下场。
莉莉没有合适的衣服前去赴约,只好穿上护校发给学生们的白大褂。白大褂平时很少用到,只有实验课的时候会穿几次,因不小心被她洒上了红药水,看着有些触目惊心,很契合那天的探险主题。眼镜男生穿了一身带窟窿的病号服,还特意化了口吐鲜血的妆,大家聚在一起讨论彼此的造型时,他笑着问莉莉说:“我们是不是有点般配啊?”众人纷纷起哄,莉莉不知道怎么回应,抿着嘴低下头,即刻陷入一片羞涩的虚无。之后在深夜进行的捉迷藏游戏中,他们同时躲到了墓地旁边的一片草丛里,那时露水缓缓地从天地间凝固至两人脚下,野物时远时近地凄厉吼叫,出于害怕,以及其他无法言表的原因,莉莉往他的怀里缩了缩,他顺势将手伸至她腰间,嘴巴凑到耳边,吞咽着口水悄声问道,“我们要不要玩点更刺激的呀?”白胡子医生抬起诊脉的手,示意莉莉停止讲述,说:“没错,你确实怀孕了。”
每天晚上容秀还是习惯去小公园坐一会儿,她期待着和那个读书的老头儿再见面。时维深秋,路边那几棵梧桐树的叶子快要掉光了,但房子里的灯一直没再亮过,走近了看,阳台上仅剩几件忘记收走的夏衣和风吹雨打过的灰尘。容秀猜测,他应该是和房子的女主人外出度假了,或者去帮工作繁忙的儿女操办孙子的满月酒,再或者去大城市找专家看一些眩晕、耳鸣之类的疑难杂症,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容秀已经有段日子没见过他了,生活好像缺少了什么,让她心神不宁。
梁满仓最近吐血比以前更加频繁了,起初他们两人都没太在意,容秀还特意为他准备了一个用来盛血的玻璃鱼缸,以防止他弄脏床单或者针织的餐桌布——家里最值钱的两样带有装饰性的物品,清洗起来比较麻烦。有天晚上梁满仓吐完血后迟迟没有动静,刚要入眠的容秀感到不太踏实,于是打开台灯起身查看,发现他已经滚落到床下去了,连带着床头柜上的那本《德伯家的苔丝》,也在桌椅碰撞中掉进了鱼缸。她赶紧慌慌张张地下床将书打捞出来,可泛黄的书页浸泡过浓痰与污血,无法再支撑岁月之重,暗夜中窸窸窣窣地散落一地。
“对不起啊,”梁满仓醒了,睁开眼咳了两声,“我不是有意的。”“你就是有意的!”容秀瞪他一眼,带着哭腔埋怨,好似妈祖殿外的怒目金刚。梁满仓垂下眼睑,叹了口气没再说话。各自沉默了一会儿,容秀又开腔道,“我以为你死了。”说完擦了下眼泪,也分不清自己在心疼谁,书,还是梁满仓。“死不了,”梁满仓笑着摇头,“我觉得地上比较凉快。”古老的挂钟不知人情冷暖,悬在破败的墙壁上,滴滴答答,滴滴答答,欢快前行,多年冷漠的夫妻二人,一个跪着,一个躺着,借着月色,某个瞬间他们依稀看到了彼此眼神里的光。“实在不好意思。”梁满仓挣扎着坐起身来,望着满地破碎的书纸再次致歉。“你闭嘴吧!”容秀低声吼道。
她得到那本书是在二十二岁那年,一名知青送给她的临别礼物,他叫陈为民,也可能叫陈建民,容秀记不清了,因为他们只在初相识的那天给对方介绍过自己。在妈祖南部一片远离海滩的山间林场,他们队里的七名成员,四男三女——都和容秀差不多年纪,负责在那里砍伐树木,开垦荒地,并将一些如今早已不再种植的农作物普及给当地渔民。容秀的印象里,那天上午天气极其清澈,她遵照母亲的叮嘱,背着槐木篓进山为继父采药,行至半山腰,碰见一棵长得恰到好处的野高粱,翠绿挺阔,汁水丰盈,她连忙掰断茎秆,坐到旁边的芙蓉树下嚼来解渴,饮食匮乏的年代,用这种方式赐予了她一场难忘的甘甜和奇遇。
嚼到尾声时,容秀抬头打了个响嗝,倏而注意到远处木屋门口坐着一位正在读书的男性青年,绿色军装裤,长袖白衬衫,阳光下熠熠生辉,那正是陈建民,或者陈为民。很多年后,容秀仍然会在心里反复默念他的名字,但具体从哪一天她混淆了“建”和“为”两个字,她也不得而知。“你是城里人吗?”她小心翼翼地上前,卸下木篓,拽拽衣角,尽量使自己看上去整洁、乖巧、讨人喜爱。“以前是,现在不是了,”青年犹豫刹那才回答她,“不过很快又会是了。”“哦。”容秀点头答应。没听明白,但她知道追问会让人显得愚蠢。“你看的什么书?”她换了个他可能喜欢的问题。“哦?”他似乎也没料到她会这么问,“《德伯家的苔丝》,”他说,“写了一个女孩的悲惨爱情。”
后来几十年里的很多片刻,容秀经常会出现一些反常的念头——假如那天她没有去采药,或者没有遇见那棵野高粱,再或者她走了另外一条略微险峻但却开满紫荆花的山路,她是不是就不会遇见他了?假如她没有得到那本《德伯家的苔丝》,从来就不知道外面还有个比妈祖更绚丽的世界,她是不是就能和梁满仓一生喜乐,别无他求?她在很多莫名其妙的时候都想要从头来过,在一切发生之前就扼杀所有可能,愚昧,混沌,但快乐——然而事实却是,山间明月,海上清风,在她二十二岁的某个清晨,宇宙间一切力量都处心积虑地让他们相遇了,所有假如都已失去被更改的可能。
“来吧,没有人,他们都干活去了。”他打开门,邀请她进屋喝咖啡。“你怎么没去?”容秀问,“你不用干活吗?”“昨晚追野兔子崴了脚,”他有点不好意思地解释道,“我今天请假了。”随后他从床底翻出一个小铁盒递给容秀,“你闻闻,香不香?”容秀打开盖子,感觉像是药铺里的当归、黄芪、党参等药粉混合而成,“它叫咖啡是吧?”她盛情难却地问。“对。”青年告诉容秀,他在东欧几个国家留过学,因此养成了这个资产阶级陋习,说完神神秘秘地从上衣内兜里掰了一小块面包递过来,“吃吧,草莓味的”。容秀比较想知道什么叫资产阶级陋习,但整个人沉溺在他微笑时的酒窝和举手投足的气息里,没好意思问出口,只记得面包甜蜜且坚硬,吃在嘴里不停掉渣。
“你会一直留在妈祖吗?”那天分别时,容秀鼓起勇气。“不会,”青年说,“我很快就可以离开这里,去西京大学教课了。”“教什么课?”“外国文学。”“哦,”容秀点点头,“原来外国也有文学。”她仰起脖子望向天空,日正中午,一股浅淡的悲伤在心里弥漫开来,直至数年之后,她在地下舞厅里遇见梁满仓,笨拙、粗野地跳着迪斯科向她表白,她才大胆地判定,关于陈建民,或者陈为民,是她人生中一段无疾而终的爱情。
梁满仓的身体一天虚弱过一天,吐血也失去规律,只要醒着,随时随地都能吐点血出来,所以他不得不改变生活节奏,腾出更多的时间用来睡觉。容秀怕他突然死掉,每日至少三次试探他鼻息,早晨醒来一次,晚上睡前一次,中间想起来就再试一次。隔壁老处女来给他们送过几回糖饼,眼看着梁满仓活不长久,她干脆就没再来了——容秀一早猜得就准,那女人只是想找个男人搭伙过下半生——她的院墙需要修补,电路经常跳闸,烟囱里住着一窝老麻雀,显然,半死不活的梁满仓不再是合适人选。“嫂子,你节哀顺变吧,”她安慰容秀,“你们想吃糖饼了我再来。”“不想吃,”容秀扶正自己的假发,一身傲骨地翻白眼,“把你的饼拿走吧。”
因为没了白天黑夜,梁满仓的大脑功能偶尔会出现故障,有时候半梦半醒咧开嘴说胡话,“爹你可算回来了!”容秀没好气地告诉他,“冤种,你爹早投胎去了。”有时候他突然抓着她的胳膊喊,“秀秀,嫁给我好吗!”“不好,”容秀甩开他的手,“死东西还是这么不要脸。”
二十五岁时,容秀曾想过离开妈祖,去西京大学找那个姓陈的知青,《德伯家的苔丝》有几句话她没看懂,她相信他会愿意为她解答,也相信他们能再续前缘。可惜,遗传性脱发在那年开始发作,病症迅疾,青丝如落羽,她摸着裸露在外的头皮灰心丧气,根本无法预想自己和他能否有未来,况且她爱赌博的母亲和患有肛周脓肿的继父不可能为她提供外出闯荡的巨额费用,恰巧,梁满仓也出现了。
迪斯科的热度在外界消退之后才开始风靡妈祖岛,据悉是投机倒把的小商贩们从城市里带回了这股潮流,这对小镇的年轻人来说几乎等于一场社交革命——他们不再需要时时刻刻扮演符合旧观念的价值载体,经常相聚于地下舞厅共同跳舞,喝酒,打架,谈恋爱——原本要在漫漫人生中自行消退的躁动、苦难、孤独和伤痛终于找到了突破口。对容秀来说也意义匪浅,她从朋友们口中得知,舞厅吧台正售卖一些小镇上没有过的东西,比如橘子汽水,电光鞭炮和同心锁,她想那里也一定会有咖啡和草莓面包。于是在某个夜晚她鼓足勇气,哆哆嗦嗦地挤进人群,逢人就打听这里卖不卖吃的,有咖啡吗,有草莓面包吗,结果那些穿喇叭裤的年轻人纷纷表示没听说过,到最后除了结识梁满仓,她在那里一无所获。
梁满仓很擅长说一些好听的废话,“花好月圆”“地久天长”之类的,偏偏这种废话容易让她迷失心窍,神魂颠倒。他说他爹在他六岁那年随船队去远洋捕鱼,因为吃了坏苹果,最后死于严重的痢疾。还告诉她自己家里有两艘渔船,租给了想在妈祖做养殖生意的外乡人,但被他们弄坏了一艘,正在谋求赔偿。他隔三差五搞来几部碟片邀请容秀一起看,《乱世佳人》《惊魂记》《伊豆的舞女》,傍晚约她去南山看晚霞,去庙里求姻缘,提前用两斤红心薯买通了看门的老和尚,假装惊奇地说他们是天生一对。终于,在一个秋天的清晨,母亲安排容秀去给继父采药,她跑到梁满仓家里上气不接下气地问他,“你会嫌弃我头发越来越少吗?”“当然不会。”“我不喜欢吃馒头,喜欢吃面包你介意吗?”“当然不会。”因此,她仓皇之间作出了一个让自己后半辈子都觉得遗憾的决定。
梅珊带着莉莉离开妈祖的下午,容秀经历了两场不大不小的悲痛,先是死别,再是生离。
从早晨起来,她一整天都在忙着打扫卫生,清洗床单、餐桌布,储备冬粮,和外地来的煤贩子砍价,购买一些勉强维持他们过完冬天的蜂窝煤,忙完这些她才想到要去北边的烘焙店吃点东西。按照梅珊对外宣称的计划,她们母女应该已经为离岛做好了万全准备,店面也签了转让合同,对容秀来说,吃一顿少一顿了。
之前梅珊挂出牌子后,容秀就非常关心转让情况,每天向她打听铺子有没有人询价,有没有人接手,他们会继续在这里卖面包吗,问到最后梅珊都有点烦了,“你准备买下这里?”“怎么可能,”容秀小声咕囔,“我哪里来的钱。”
容秀去妈祖庙烧过香,祈求神灵保佑妈祖岛的烘焙店永不倒闭,后来仔细想想,觉得这个愿望太宽泛,于是第二次去烧香时改成了希望自己有生之年都能吃到草莓面包。前些天梅珊告诉她已经有人接手了,她又惊喜又紧张,“真的吗?会继续开烘焙店吗?”双拳紧握,仿佛期待每年冬天的免费体检结果。“不会,”梅珊说,“好像是卖农药和化肥的。”
由于疲劳和饥饿,她今天特意带了双倍的钱,准备吃双倍的量,让自己好好痛快一回,以往只有过生日和低保发放的那天她才敢这么奢侈。可惜,在历经大半个钟头的跋涉之后,她赶到烘焙店时那里已是人去楼空,迎接她的只剩下冰冷的卷帘门,和戛然而止的饥肠辘辘——梅珊母女在几个小时前离开了这里,躲避了众目睽睽,在小镇人们向来习惯的午睡中,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太突然了吧,”容秀随手扯过一张破损的编织袋铺在台阶上,坐下来喘了口粗气,自言自语地感叹道,“说走就走了。”但她不知道的是,这段时间莉莉为了留下来做出过很多努力。
自打宋胜宇离开之后,母亲就总计划着要去找他,但从未真正付诸实践,所以莉莉已经习以为常,坚信这只是她的一个念想——被抛弃的女人都需要点念想。直到店铺转让的牌子挂出去之后,她才意识到这次可能没那么简单。“我们真的要走吗?”她谨小慎微地向母亲询问。“当然!”梅珊的满腔怒火化为刻薄,“留在这里让人看笑话吗?”于是她偷走母亲的钱包,藏起她的传家玉镯,甚至向她睡前喝的雪梨汤里加过几次泻药,可这些小把戏统统未能阻止梅珊离开妈祖的决心。“但凡你让人省心一点,我都不会这么急着走,但现在,我们非走不可了。”梅珊是这样跟她说的。丈夫先弃她而去,女儿又未婚先孕,这无疑是种浓墨重彩的耻辱,往后人们谈论起她,将不再是烘焙店的老板娘怎样怎样,而是说那个可怜的女人。因此,她让莉莉做选择,要么亲眼看着自己的母亲死在面前,要么就跟她一起离开妈祖。
“我不走,”莉莉倔强地歪着头,仿佛在寻找另一种命运的可能,“他发誓他会回来,我要在这儿等他!”戴眼镜的男生确实发过这种誓——中元节的晚上,他大口喘着粗气,亲吻了莉莉的额头,“等我大学毕业了,就回来找你。”“还做梦呢你,醒醒吧!”梅珊讥笑道,“你只不过是人家的免费玩具,他不可能再回来了!”
恼人的季风于昨夜降临,妈祖岛的海浪似乎变得冷酷无情。短暂的沉默之后,梅珊猛然在万物交错声中惊醒——她竟然对自己的亲生女儿说出了这种话。“莉莉……”她伸出双手,试图去抚摸她的脸颊来补救。莉莉僵在原地没有拒绝,眼神却逐渐凌厉起来,“你以为你比我好到哪里去吗?”她眯着眼,面带笑意,“宋胜宇为什么不要你了?你也不过是个玩具罢了,人家玩完就扔的玩具!”在妈祖的最后一天,她们母女同时失去理智,向对方的伤口里刺了一把最恶毒的剑。
时间的流逝似乎没有准则,容秀在烘焙店门口坐了一会儿,很快就到黄昏了。她有点失落,沮丧,同时又替她们感到庆幸。她曾劝梅珊别搬走,那是出于一种墨守成规的自私,实际上妈祖岛的日子不会给任何人带来惊喜,男人,女人,孤独的人,快活的人,无论如何鲜艳的光,宽阔的路,都会在海浪中枯萎、消逝,成为一切终将凋零的某种证词,值得庆幸的是,她们做了正确的选择。
二楼阳台上读书的那个男人死了。容秀在来的路上刚刚得知。她原本不应该注意到这件事,可途经那栋房子时,有什么东西从二楼掉了下来,轰隆一声,看碎片像是香炉,一股复杂的檀香味扑面而至。她整理了自己的假发,以为终于找到一个搭讪的借口,小心翼翼地扣响那扇木门。没多久,门内探出一张陌生的面孔问:“你是?”院子里嘈杂而拥挤,人们杂乱无章地忙碌着,容秀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指着满地碎片反问道:“请问,这是你们家的东西吧?”“好像是吧,”陌生人瞥了一眼,“我们正在搬家呢。”“你是这家的主人吗?”她追问道。“不是。”他显然已经不耐烦了。“那这家的主人去哪里了?”她手足无措地比画着,“晚上坐在阳台看书的那个。”“死了。”没等容秀反应过来,对方把沉重的木门一摔,她和那个死去的男人,彻底被摔成两个世界。
梁满仓找过来的时候,容秀正设法要把一只木笼搬回家,那是以前莉莉为她的狗准备的,上面盖着一块用来保暖的彩色毡布,狗不喜欢睡在里面,因此笼子便成了店门口的一件装饰,她们忘记带走,容秀想冬天来临时也许可以将它劈成柴火。
“不冷吗?”梁满仓帮她提起笼子,问,“你怎么没多穿件衣服?”
“不用你管。”容秀白了他一眼,他嘴里的血腥味依旧浓烈而难闻。
夕阳即将消失于海面,寒风越来越刺骨,远处有一群人在海浪中打捞牡蛎。容秀想赶紧回家弄点吃的,妈祖镇没了草莓面包,往后的日子她还没想好要怎样应对。
“你什么时候醒的?”她转过头来问梁满仓。“有一会儿了,”他说,“估摸着你会来这里,就过来找你了。”
伴随着嗡鸣声,轮渡载着最后一批旅客启程离岛了。风吹得越来越凶狠,容秀停下脚步,干脆扯掉自己的假发。梁满仓也跟着停下来,与她并肩站在路边向着海上观望。海浪无休止地拍打着岸,天空点缀着橘红色的云。数十年的伪装在此时忽然让她感到厌倦,决心抛弃一些什么,反而轻松起来,就像不必担心沙漠能否开出繁盛的花朵。
“你还记得那时候我们跳的舞吗?”梁满仓问,“迪斯科,现在没人跳了。”容秀笑了,摇摇头,而后又点点头。恍惚间她看到远处甲板上似乎坐着一位年轻的姑娘,目光清澈,长发迎风,带着一本《德伯家的苔丝》,与船上的欢歌笑语一起,驶向远方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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