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贝甜被罚58万元(巴黎贝甜被罚争议)
来源:【人民日报中央厨房-大江东工作室】
尽管9月3日晚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回应“巴黎贝甜被罚”案件——“案件尚在法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救济期间,企业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提出异议,我们将积极妥善做好相关工作。”舆情并未因此有所平息。人们注意到,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回应中特别提到,这是法定最低幅度“从轻处罚”。
显然,执法部门和社会舆论之间,存在某种落差。不少网友涌去巴黎贝甜门店购买面包,表示支持。
9月6日上午11点,巴黎贝甜(新世界城店),此时结账区已有顾客开始排队。
大江东工作室试图厘清,在眼下高度重视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以及上海引人注目推出“轻微违法免罚”柔性执法的当下,为何依然有此处罚?执法和社会之间的认知偏差,症结何在?行政执法能做到合法、合理又合情吗?
疫情严峻时期,巴黎贝甜确实雪中送炭,也确实违了“法”
案件的经过并不复杂——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今年4月27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了制作面包的设备、原材料、配送结算记录。
经核实,这一地址是连锁烘焙品牌“巴黎贝甜”(上海艾丝碧西食品有限公司)的培训中心。上海开启全域静态管理后,公司安排没有住处的员工暂住培训中心,培训中心内有食品加工设备,公司通过物流系统送来原材料,员工的饮食也有一定保障。
6日上午9点30分,记者来到培训中心。这是一栋3层楼的独栋建筑。此时大门紧闭,多次按门铃无人应答。大门上还贴有9月5日发布的防疫告示。
图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培训中心。
图为培训中心大厅接待处。
透过玻璃门,可以看到大厅接待处用4种语言提示“来沪人员登记处”。公开资料显示,巴黎贝甜母公司为“外国法人独资公司”。
大江东留意到,该培训中心距离龙柏新村地铁站仅400多米,周围居民区密集,商业设施丰富,地处一片生活机能较丰富的社区内,因此,疫情期间这里和社区产生联结,也能理解。
随着疫情防控时间延长,周边社区对面包的需求量增大。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4月23日至26日期间,培训中心共生产了400份套餐,每份套餐在125元到170元之间,货值总额58500元。
4月下旬,是上海疫情蔓延的艰难时刻,这家连锁餐饮企业解决了400多个家庭的食品需求——看似合乎常理,甚至很有担当,结果好心办了“坏事”,甚至触犯法律受罚,对此很多网友难以理解。
梳理下来,虽然巴黎贝甜是有资质的保供企业,但培训中心并没有相关生产经营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本案中,培训中心要售卖面包,需要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获得这些证照,需要提交各类申请材料。上海推行“一网通办”,这些证照都可实现“云办理”。但全城静默时期,企业收集材料存在难度,办结时间也会延长。
企业确实存在违法事实。售卖5万多元面包,罚款58万元,从法津上看,不属于处罚过当。据《食品安全法》:“违反本法规定……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在本案中,58.5万元确属从轻处罚。
曾经,中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2015年,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修订发布,之后经历两次修正。业内人士常将“四个最严”挂在嘴边:“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
即使上海疫情最吃紧的阶段,3月23日-5月15日,上海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1121件价格类和食品安全类案件,其中有19件移送公安部门。例如,收到同济大学餐食疑似有质量问题线索时,上海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赴现场检查,封存样品,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未发现指标不合格情况,但涉事公司涉嫌存在违规经营。
“发现食安漏洞不去执法,消费者吃出问题了又会说我们监管不力。”一位基层执法人员无奈地说,“此外,纪检督察和系统内部考核等因素也会对执法施加压力。”
行政处罚法的“温度条款”隐身了
“巴黎贝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有理有据、合法合规,得到部分观点支持:“特殊时期就可以违反法律吗?”但,大多数网友仍在追问,“这一处罚就没有回旋余地吗?”“执法不该冷漠无情”。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教授陈越峰认为,这一处罚决定虽然全面审查了案件事实,但是孤立地适用法律规定,导致事实认定出现了错误。
“问题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和评价当事人行为的性质。”陈越峰说,在当时特殊情况下,企业面临“义务冲突”,即同时肩负合规经营和为居民提供食物的义务而无法兼顾。在这一背景下,企业只能履行较高的义务而不履行其他义务,因此,应阻却其违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有一条“温度条款”在此次网络讨论中常被提及——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本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写道,未查询到企业违规售卖面包的投诉记录,也未提及发现食品安全隐患。
“当事人虽然在形式上违反了许可秩序,但因其为追求更高的法益而阻却了这一行为的违法性。行政机关可以不认定这一行为违法。”陈越峰认为,在疑难案件发生时,法律的适用,特别是价值判断,总是要考虑一个阶段的社会共识,法律上的价值权衡从来不应该违背常识和情理。
前不久,在浙江宁波,一个小孩将身子探出窗外时家长并未留意,汽车启动后,孩子不慎跌落马路上。后面的车辆见状纷纷停下,为孩子挡住车流。交警部门对这次的压实线行为不予处罚,便收获了市民大量点赞。
一辆汽车压住实线,为小孩挡住车流。
“如果按照‘巴黎贝甜’案件的逻辑,司机压实线确实违法,该罚还得罚,但救助了小女孩,奖励也不可少,要一码归一码。但是,这样理解和执行法律,人们会误认为法理和情理不相通,进而排斥法治,恐怕不利于形成全民守法的格局。”陈越峰说。
提升法律素养,让执法有利于凝聚法治共识
那么,上海已经在力推柔性执法,也有法律支撑,“巴黎贝甜”是否适用?
有专家认为,交通领域特殊案例多,执法者处理经验丰富,灵活应用柔性法律、综合研判作出裁决相对易操作。但食品安全领域有“四个最严”红线摆着,并不适用上海刚刚出台的“轻微违法免罚”规定。
从另一个角度看,“巴黎贝甜”案件曝光后,上海市民自发购买该品牌面包,用实际行动肯定公司在疫情期间的行为,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社会纠偏。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的回应中称,企业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提出异议。但能够使用行政复议的只是少数。且一昧要求降低处罚门槛,也有损法律的尊严。有专家认为,应该细化并明确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让执法者有具体行动指引,形成可操作的长效机制。
上海自2019年便探索制定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市场监管领域已经有50项不予处罚事项,但食品安全相关事项并不在其中。
“执法者应继续全面提高法律素养,敢于处理、善于处理疑难案件。”陈越峰补充说,“规范执法,不是机械执法和片面理解适用法律,而是在体系中准确解释和适用法律;公正执法,需要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综合权衡各种利益和价值;文明执法不仅是初阶的执法态度有多好,而应该是更高层次的追求法治文明、精神文明的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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