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文阅读题的解题思路(论述文的阅读观点与材料)
编者按:本文是《高考语文试卷读写技术》的第四节,讨论针对论述文相关主题的阅读和标注。本文适合中小学语文教师和阅读研究者以及语文教辅编撰者阅读。
用“─”与“│”标注的阅读,是一种过滤式的初步阅读。如果,阅读能力有了提高,这种初读,对文本的信息应当有一定的把握,但是,这种把握可能还是模糊、朦胧的,如果要进一步精确理解文本,就必须进行复读。复读的目的性非常强,一般是针对以下一些主题进行。这些主题,是论述文本的基本要素,也是课程标准及考试大纲关注的主题。这些主题是:
(1)“○”与“~”
①观点“○”
观点,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词。观,面表上是眼睛的动作,实质是指对事物的认知。或者说,观这个眼部动作,就是对事物的认识、知识的象征。这认识、知识,是观察者个人的,它只能是众多观者所得认知、知识之一,故为“点”。
于是,从观点一词,可以知道,这是对某事物认知的个人看法(视角)。它强调了,观点认知性、知识性的,又是个人性的。[1]成语“管中窥豹”说是的就是“观”,熟语“一孔之见”说的就是“点”。我们用"○"表示观点。
在对某事物进行讨论时,可以产生一系列的分散的观点(分论点),如果把这些分散的观点进行综合把握——有时作者在文本中已有综合——就可以得到文本的主要观点或基本观点。这主要观点或基本观点,也可以叫做中心意思。
②材料“~”
当我们标注时,可以在材料文字的下面连续地画“~”。我们传统的阅读理念,可能以为阅读论述文,主要就是把握文本的观点是什么。这种只顾观点的阅读,容易使阅读者沦为一个高级的信息接受员。但是,时代需要阅读者达到批判的高度:课程标准要求阅读者把握观点与材料的联系,关注观点的科学性。[2]
如果说论述文的观点是一种结论,那么分析过程中产生的言语就是材料。这时,材料是观点的基本支撑与框架。但是,材料这个概念,更多的时候是指具体化的、感性化的证据。这种证据有三种:事例、事理、考据。事例证据与事理证据最不可靠,因为,事例可能是假象,有极大的片面性。事理论据中有时前人、伟人本身的理论说法就是错误的,同样具有或然性而不具有必然性。只有考据性证据才具有真理性,因为它的结果才是事物真相。[3]
由此看来,论述文中的事例与事理(名言),对材料往往不起证明作用,而是一种说明作用,只是把抽象的观点具体化。[4]或者说,事例与事理,多是对观点的渲染、强化而已,这样可以增强文章的气势(演讲中最需要),但不能增强文章的逻辑力量。明确这些,我们就不会被事例和名言迷惑,从而清醒地关注材料与观点是否形成可靠的支撑、证明关系。如果材料能支撑、证明观点,说明观点具有科学性。
(2)“Β”与“β”
①结构“Β”
我们可以在显示文章结的词语下面标注“Β”。当结构与思路并列时,结构是一个名词,是指文章的构造、间架及其层次顺序。结构在形式方面的最高境界是具有“有机性”:严密、完整、匀称。论述文的整体、宏观结构,是指开头、中间、结尾三部分组成有机整体。[5]分析文章结构,也即分析三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逻辑。
论述文的开头、中间、结尾三部分,多是一种“总-分-总”关系。[6]但是,也有些论述文,行文更加自由,三部分并不是“总-分-总”关系。当然,无论是与不是,对于论述文,开头、中间、结尾都是逻辑渐进发展的,有环环相扣的紧密联系,否则,就不是一个有机整体。
②思路“β”
结构是思路的外在表现,思路是结构的内在状态。于是,结构与思路,如同一块硬币的两面。因此,我们用“β”表示。只不过,为了区分,我们可以把文章的宏观的“开头、中间、结尾”三部分的有机整体叫做结构,而把中间部分的内部结构叫做思路。也可以说,思路就是文章主体部分的思维路径。
论述文的类型不同,其主体部分(中间)的思路也各有特点。[7]因此,分析文章思路时,对于解说性论述文,就察看对论题的具体结构分析情况;证明性论述文,就察看其论点和论据的具体情况;思辨性论述文,就察看其因果思维的具体情况。
(3)“…”与“○”
①要点“…”
我们可以在文本的要点下面标注“…”。这里的要点,可以是句的要点,也可以是段的要点,也可以篇章的要点。就论述文来说,分论点就是篇章的要点。要点,本质上是要素,多个要素综合起来,形成整体的事物(或意义)。我们在初读过程中,就需要用筛选符号筛选要点(当然,不止要点),可见抓要点(或关键词)是阅读的基本行为。
②中心“○”
“○”表示中心意思。中心,即为最主要的、核心的;意思,即是意图、目的。因此,中心意思,就是想通过文本表达的最核心的意图。针对论述文,写作者的最核心的意图,莫过于对论题进行讨论,从而得出自认为合理的观点。这么说来,论述文的中心意思,最终落脚于文章观点。因此,中心意思表而上与观点是不同的概念,但在论述文中,二者所指其实相同,是,我们都用“○”表示。中心意思,即文章的主要观点。
(4)“○”与“●”
①观点“○”
何为观点,前面已经说过,观点有分论点与中心论点之分。一般意义上的观点,就是文章的主要观点,即分论点(也是观点)的综合,叫主要观点。主要观点,也就是论述文的中心意思。这里,为了说明“态度”这个概念,把观点拿出来作陪衬。
②态度“●”
态度之态,即为心态。心态,即内心状态或内心活动。但是,这只是“态”的含义。度,意为尺度、尺码;态度,即为内心的尺度、尺码。尺度、尺码,是内心的一个价值标准,这个标准是用来衡量、判断事物的;因此,态度也是一种内心的判断(结果)。[8]
态度这种出自内心的尺度的判断,又可以分为认知、情感和意志的三方面的判断,按康德的说法,认知情感是关于“真”的,情感判断是关于“美”的,意志判断是关于“善”的。与之对应,在论述文中,态度有三个落脚点,一是观点,二是情感,三是在认知、情感密切相关的意志欲求。这么看,狭义的态度是指情感及与情感密切相关的意志欲求。广义的态度包含观点、情感和意志欲求,即关于真、美、善的判断,或者说是关于知识、审美、道德的判断。
这也就是态度用“●”表示的理由。一方面,它里面含有观点“○”因素,另一方面,它本身又实实在在的多一些东西,故用实心的黑点。
分析态度(情感)的方法是,通过文章的批判性、否定性、讽刺性情感及行为倾向,折射作者的在文中的立场、倾向等,从而把握作者态度。将分析出的态度,进一步综合,就概括出了作者在文中的态度。[9]
复读可以标注或关注的内容,大约就是以上这些。这也是考试大纲关于论述文阅读能力要求的关键。我们澄清这些关键词的含义是有必要的,就如我们弄清鲤鱼的本质特征,我们才不至于在池塘里抓住鲫鱼当鲤鱼。
但是,这里要说明的是,以上复读的多个主题,并不是一定要面面俱到。对于阅读论述文的最基本要求,是应当把握文章的观点或中心意思(○)。当然,把握中心,就必须把握要点(…)。至于把握结构与思路、材料与观点等,就进入了研究、批判的层次了。我们通常读论述文,很难做到这个层次,但是,如果考试命题的提问,涉及到这方面的问题,还得回过头来研读之。
注:
[1]这意味着,对某事物还有另外的认识、知识。阅读者所读到的,只不过是知识之一。
[2]《普通高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4月版,16页。
[3]这时所说的考据,是指字源学方法、词源学方法、训诂学音韵学方法考证所得的证据。有关材料概念,这里参考了马正平主编《高等文体写作训练教程(上册)基本文体写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9页版160、161页)有关论述。
[4]孙绍振《直谏中学语文教学》南方日报出版社2003年4月版,185页。
[5] 参见了马正平《写的智慧》第一卷《写作行为论》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12月版,207-249页。
[6]具体地说,“开头”与“中间”是“总分”关系:思辨型论述文是“结果-原因”型总分;解说型论述文是“整体-要素”型总分;证明性论述文是“论点-论据”型总分。“结尾”部分与“中间”部分是一种综合、概括的“分-总”关系:思辨型论述文是“原因-结果”型分总;解说型论述文是“要素-整体”型分总;证明性论述文是“论据-论点”型分总。“结尾”与“开头”部分是一种回应、提升、拓展的关系。
[7]马正平编著《中学写作教学新思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版,196页。
[8]态:《说文》:“意态也。”度:《尚书·舜典》:“同律,度、量、衡。”《释文》:“度、如字,丈尺也。”古陶文“度”,从又,庶省声。“又”即手,古代多用手、臂来测量长短的标准。
[9]高考命题,也有把观点与态度混用的。如2010安徽卷论述文阅读题干:下列对原文中作者观点的概括,正确的一项是(D)(在对待传统问题上,我们应当根据新的参照系作出新的评价和l)参考答案,这个放在文章末尾的结论性语句只能是态度,即在对传统深入认知基础上采取的行为倾向。如果要说观点,显然,文章关于传统的认知远不限于此,或者根本就不在此处。也有把态度叫做主旨的,如2009浙江卷:请用一句话概括本文的主旨。(大学应重视通识教育,培养“文化自觉”)显然,参考答案是文章的作者的态度。这是在充分认识了通识教育重要性基础上的行为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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