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君臣对抗事件(宋代最恶劣的刺配之地)
接着说说古代的黥刺的刑罚。
我们在读《水浒》的时候,经常能看到“刺配”一词,比如林冲遭到陷害,被脊杖二十,刺配远恶军州,也就是沧州。武松的罪名更严重,结果是脊杖四十,刺配到二千里外的孟州。
但是,说起宋代的刺配之地,不论沧州还是孟州,都算不上最坏的地方。比如宋仁宗皇祐年间,关于流配的刑罚当中,从重到轻的流配顺序依次为:沙门岛砦、岭表、三千里至邻州、羁管、迁乡。
在整个北宋时期,最恶劣的刺配之地就是海岛,其中最有名的两个地方,在今天看来有些不可思议,分别是登州的沙门岛和通州的海门岛。
宋代的沙门岛在今天山东的长岛,通州的海门岛在今天江苏的海门境内。刺配到这两个地方的通常是那些依罪当死、因为某种原因得以免死的重罪犯,有点类似于今天的死刑缓期执行。
比如在宋太祖时,就有进士李蔼因为诋毁佛祖、言辞不逊而被施以杖刑,刺面以后流配到沙门岛。另一位左拾遗刘祺因为受贿,也被杖刑、黥面,再送往沙门岛。宋太祖比较赏识的冯瓒,因为受到赵普的算计,被流放到登州的沙门岛十几年,而他的一位部下李美,被发配到了通州的海门岛。
我们这里主要说一说沙门岛,因为这里处在远离陆地的大海之中,条件比海门岛更为恶劣,那些重罪的北宋犯人来到沙门岛以后,意外死亡的概率非常大,死亡的具体原因也是千奇百怪。
这些死亡的背后,根本的原因其实就是经济利益。比如宋神宗的时候,沙门岛上的牢狱里关押许多流放的犯人,但牢狱的定额只有三百人,官府按照三百人的数量提供粮食、发放各种费用。
但送到岛上的罪犯数量常常超过三百的定额,当时管理沙门岛的砦主名叫李庆,自作主张,囚犯超过定额之后,就按照超出的人数把一些罪犯扔到大海里去,死了活该,死不了的命大。两年当中,被他丢进大海里去的多达七百余人。
当时的登州知府马默知道这种情况之后,颇为不满,对李庆说:“缺少粮食你可以告诉州府,这些人被刺配到沙门岛,已经免去了死罪,你却把他们扔到海里去,既然如此,还不如当初直接判他们死罪。”
李庆害怕马默追究他的罪责,自缢而死。此后马默上书宋神宗,提出《配岛法》二十条,其中一条建议是:当沙门岛的罪犯超出定额时,可以挑选一些关押时间长、表现比较好的犯人,送到登州本地的牢狱里继续关押。宋神宗接受马默的建议,许多人因此得以活命。
马默自幼家境贫寒,考中进士以后,仕途顺畅。据说他原本没有孩子,因为在登州的这个善举,后来得了一对儿女,其中儿子名叫马纯。也有一种说法,马纯是马默的孙子,似乎更有道理。
马纯长大以后,在绍兴做漕运官。当地有一种做法引起马纯的注意:一些被刺配到潮州的犯人根本到不了潮州,常常是刚刚离开绍兴城,押解的差人就找一个机会把犯人推到江里去淹死,自己回来交差。
这种做法很残忍,最严重的是,这些还是在当地官员的授意之下进行的,大概是为了节省一些差旅的费用。
马纯像马默一样仁慈正直,对此提出异议:“如果罪犯们该当死罪,就直接判他死罪;像这样害掉他们的性命,无异于杀死无辜之人。”
由此可见,《水浒》中林冲在野猪林里的遭遇,并非完全杜撰。与绍兴那些野蛮的差人相比,押送林冲的两位差人倒显出几分仁慈,毕竟他们是受人之托,还有一个杀人的理由。
于左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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