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民俗风情的特点(榆林风俗之社会习俗)

村落乡里社会,也叫村落社会宋代,以县领乡,里之名,始于明代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谕户部,编民百户为里婚姻、死丧、疾病、患难,里中富者助财,贫者助力,春耕秋获,以教民睦乡里社会中乡土意识和地域观念是十分重要的纽带榆林人乡土观念甚浓,美不美,家乡水,亲不亲,故乡人人不亲土亲,出门在外,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说不尽的家乡话,道不尽的家乡事,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榆林民俗风情的特点?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榆林民俗风情的特点(榆林风俗之社会习俗)

榆林民俗风情的特点

村落

乡里社会,也叫村落社会。宋代,以县领乡,里之名,始于明代。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谕户部,编民百户为里。婚姻、死丧、疾病、患难,里中富者助财,贫者助力,春耕秋获,以教民睦。乡里社会中乡土意识和地域观念是十分重要的纽带。榆林人乡土观念甚浓,美不美,家乡水,亲不亲,故乡人。人不亲土亲,出门在外,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说不尽的家乡话,道不尽的家乡事。

榆林村落形成时间多为明清。以子洲县为例,据1985年地名普查,子洲现有村庄最早的建于隋大业年间,仅有1个,有16个村庄建于宋代,29个村庄建于元代,明代建村的有307个,较大的村庄都是明代建村,清代建的村庄最多,共有724个,民国年间新建102个村庄,1949年后,新增村庄43个。这些村庄中居住50人以下的有183个;50~99人的288个,100~199人的最多为345个,200~299人的168个,300~399人的99个,400~499人的59个,500人以上的村庄有80个。村落密度为0.58个/平方公里。大村庄多形成时间长,分布在大、小理河、淮宁河的川道地区,100人以下的村落多集中在山区。比较起来山区村落密度大,有时一家一户即是一个村落。这些村落的形成多是逃荒或躲难而来的。

以村落发展的历史说,有一些家户长期居住的老户村落,绥德、米脂、清涧、子洲等地的老户村落较多;也有住户经常迁徙的村落,神木、府谷、三边等地这些村落不少。陕北有单一家族村落,这些村落最初只是一家一户定居,村落名字也以先定居的户之姓命名,如寇家塬、张家山,马家沟、刘家峁等,后来发展为大家族,再分若干支流、户族。这样的村庄家族和村政权一致,村长即是族长。现在,由于迁徙和招赘等原因,这些村庄大多住进了他姓居民,但仍以某一宗族为主。还有亲族联合体村落。这种村落,彼此之间或联合,或斗争,在族中事务方面常有宗派斗争。这两种村落在陕北各地都有,但以绥德、米脂、子洲、清涧、佳县、吴堡等地为多。也有杂姓居民村落。这些村落大部分村民从各地迁徙而来,十数姓,甚至上百姓居住,三边、神木、府谷等地这些村落很多。以神木为例。新编《神木县志》载:县城以南,村落集中,多聚族而居。村民勤苦事农,耕作精细,安土重迁。不少村庄以姓命名(名张家沟、康家寨、王家庄等),同一姓氏,按字排辈,历代相传,于今无变。解放前,较大户族立有祠堂、家谱,置备祖地、坟会。坟会组织族人定期公祭,祖坟收入供祭祀费用。若本族与他族发生争执(人命、财产),一旦族中有威望者号召,即可群起而攻(俗称“遭人命”),有时竟酿成械斗之祸。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此类事件虽已禁绝,但近族中每逢丧葬、嫁娶或遇变卖宅基、资财等,必先约请族人相商,定由长者委事、划押(尽管仅只形式)等宗法遗风,至今尚在一些地方保留。北部地区,原属口外,地广人稀,杂姓散居。村民多系口内迁至,但因久受蒙族陶冶,性格豪放,好客敬友,喜游轻徙。建国前,事农者女多男少,耕作粗陋,广种薄收,农牧相辅。建国后,农科普及,耕作技术提高。此地人民不仅善于以牧养农,而且精于防沙造林,改土治田。

村风榆林的自然村一般不大,往往数个自然村组成行政村,村社习俗以自然村为单位,有时也杂以行政村的成分。行政村的领导一般由村民推选,或由上级指派,而不少民俗活动和庙会有关系,所以,庙会的会长(也叫纠首)是民俗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

村庄里有共有财产,主要是山林、河滩、道路、桥梁、水井、池塘、水域、庙宇、戏台、学校等公共设施。村民既有享用之权利,也有维修之义务,相约成俗,有很大的约束力。集体化时,村中公有财产增多,包括农田水利设施、大型工具、果园、公房和娱乐器具等。村庄民俗往往杂有传统习俗、集体化的习俗和改革开放以来的习俗,交织一起,错综复杂。

村社民俗中最重要的是乡社互助。乡里乡亲互助表现在各个方面。首先是红白大事互助。谁家办红白大事,一请就到。有些人是操办某项事务的行家里手,驾轻就熟,得心应手,省时、省力、省钱,借家具的,采购的,办筵席的,看客的,接待的,掌司礼仪的,登记礼帐的,甚至挑水、洗碗、提茶、递烟都有专人。办白事还有挖墓、殡葬等也予以协助。这些人不计报酬,不辞劳苦,只求把事情办好。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办别人的事,如同给自己办事,勤快俭节,不生是非。村民以能为他人办事为乐。相反,有个别刁钻之人,遇事无人请,有力无处使,孤家寡人,反而觉得自惭形愧。此外还在经济上予以帮助,旧时,榆林一些村庄约定红白大事,出米麦若干,相沿不改。

生产中的互助也是随处可见的。生产时共用场地、大型农具和牲畜,也有的伙种土地,农忙时互相帮助,几家联合,轮流干活,这叫变工。工变工,力无穷。陕甘宁边区时期,政府利用传统的变工习俗,号召人们组织起来,开展生产互助,大大促进了生产。而对烈军属、抗属的代耕代种,挑水、扫院子,也是有传统的村民互助演化而来。群众在修窑建房中的互助更为常见。包括备料过程中的伐木、采石、运沙、运土、运砖瓦,开工以后的和灰、递料、备水等活,互相帮助,尽力而为。

经济上的互助有请会等形式。有的地方建立义仓,困难时周济贫苦之人,也是村民互助的一种形式。乡社互助还有互相借用工具、借用牲畜的。碾磨千家用,井子不用问。办红白大事,借用牲畜、车辆是不作难的。

榆林群众非常重视睦邻。谚语:无千年的父子,有千年的邻家。平素互相走动聊天,关心疾苦,互赠瓜果,互赠好饭好菜;遇上三灾两难,互相扶持,遇上不平之事,仗义执言,甚至拔刀相助。出门在外,常记家乡的窑洞、炕头、小米、酸菜,思乡甚切,遇到老乡,如同亲人。

村社娱乐活动也有约定俗成的规矩。不少村庄有自己的娱乐项目,平时也有学艺、练功、传艺、演出等活动。陕北说书、秧歌、道情、二人台等民间戏剧曲艺是村社活动的主要内容。秧歌社火活动的道具、乐器有专人保管,有时也业余练习,一到春节,锣鼓一响,全村都忙。有的村庄没有传统文艺节目,也办不起社火,闹不起秧歌,但逢年过节,或请秧歌,或请演戏,或请说书,形成惯例,年年如此。这些文娱活动往往又和庙会或祭祀活动联系在一起,既娱神,又娱人。甚至祭祀活动就是娱乐活动。陕北春节秧歌谒庙活动就是如此,秧歌队向神灵舞蹈,唱秧歌,是娱乐,也是祭祀。

村社活动中还有修桥、补路、挖井、建渠、防灾疫、防偷盗、办学校等集体公益活动,也有抚恤孤寡老弱等社会救济活动,还有村与村之间的往来等活动,其主要特点是:自觉参加,公有公办,大家受益以及维护村社集体利益和荣誉的乡土观念。

春闹社火,夏求雨放牲,秋吃割事,临年办赛事,公村戒赌、戒盗等乡规民约皆乐意参加和遵守。亲如家人。村中群众讲究村风,村中有好人好事交口赞誉,竞相仿效;村中有个别刁顽之人,大家深恶痛绝。群众耻盗、耻赌、耻吸毒、耻娼、耻不务正业、耻为富不仁;喜按时交纳国税、喜勤俭持家、喜读书知理之人、喜劳动致富。旧时尚有如下良俗

公庄戒赌《米脂县志》载:“公村会议限期戒赌,期内无论男妇老幼,不得玩钱。先须宰杀猪羊会食一次,然后写立字据,呈县署盖印,村头收执,如有犯者,公同处罚。亦有究红究黑诸各色,有不服者禀官惩办。过期再议。再戒取决多数,少数人不得违议。”至今,不少村庄有不成文法,严令戒赌,大家乐于遵守。

庄窠地公用旧时土地私有,乡村居民多属同姓,村庄周围土地俗称庄窠地,村民约定,庄窠地公用。群众言明:凡建筑阳宅,殡葬营墓,不分彼此。子洲县牛家沟之“活分碑”即记载其事:

“米脂县上西区牛家沟牛姓立活分碑序:活分云者,分多润寡,济苦活贫之义,譬如贫无立锥之地者,无论著到某处某家某主人之地,即得依其修造,至于囗者亦然。再如

沟壑不关紧要之地,没有人栽种树株,即准自用之物,不与地主相干。走水出路,但有利益,彼地主也不得阻挡,是意也,盖先人恤贫之意,愿世世常存此恤贫之意也。今我

等恐其年深日久,族人愈处而愈疏,世风愈遭而愈败,恐一时起变莫可明证,始而口传继承褚墨,今勒诸贞珉,以垂永远不朽云尔。民国十三年九月上浣牛家沟牛姓立”。

请会村民或因天灾或因人祸,生活困难,手头急需钱,自己一时难以措办,就自己出面,或者请一个村里有威信的人替他出面,把亲朋邻居邀约一起,备办酒席,主人殷勤招待,酒过数巡,主人诉述苦难,请亲朋好友,高抬贵手,给以扶助,并说日后永记大恩,定当归还,有时主人因有痛苦之事,竟说得声泪俱下,与会者,皆生恻隐之心,或给凑钱,或给凑粮,尽了责任,也有吝啬者,推三阻四,不愿帮忙,可在众目睽睽之下,也只好答应帮忙。借钱,借粮,有时不用归还,大多数需要归还,也可以收利息。有的数家或十数家办会,大家凑钱轮流使用。请会是亲帮亲、邻帮邻的古老习俗。现在有政府救济,还有银行贷款,群众有了困难,一般不请会了。但尚有“我请会也要把事办成”等俗语。

旧时每个村庄中都有不成文的村规民约,大家遵守。有的村规民约写成条文,勒诸碑石,有的口口相传,共同遵守。村规民约很多,各村也不相同。世易时移,村规民约也有变化,但是,基本条款大同小异。一般说来,有禁赌博、禁吸毒、禁斗殴、禁欺压弱小、禁卖淫嫖娼、禁虐待父母、禁欺蒙诈骗、禁损害村庄利益和荣誉等。辛亥革命时期,有禁种、禁吸、禁贩大烟,禁缠足,力主放足、剪辫子等村规民约。陕甘宁边区时期,不少村庄都有村民公约。1943年5月19日《解放日报》登载汪洋和田方写的绥德县延家川张家圪崂村民公约:

一、全村人,勤生产,丰衣足食,生活美满。

二、不吸烟,不赌钱,人人务正,没个懒汉。

三、不吵嘴,不撕斗,邻里和睦,互相亲善。

四、多上粪,仔细按,人畜变工,大家方便。

五、秋翻地,锄四遍,龙口夺食,抢收夏田。

六、婆姨们,多纺线,不买布匹,自织自穿。

七、多栽树,多植棉,禾苗树木,不许遭践。

八、识字班,好好办,不误生产,又把书念。

九、抗工属,优待遍,吃的又饱,穿的又暖。

十、公家事,认真干,公粮公款,交纳在先。

十一、生产事,议员管,服从检查,接受意见。

十二、好公约,要实现,谁不遵守,大家惩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不少村庄也制定了各种公约,如拥军拥政公约、抗美援朝公约、治安公约、爱国卫生公约、护林公约、护渠公约等,村风甚好。“文化大革命”后,沉渣泛起,歪风邪气,有所抬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展文明村活动,文明村的标准多为:思想政治工作好,村风好,开展五好家庭活动,执行计划生育,村貌庭院整洁,普级小学教育,生产发展快等,使不少村庄村风有所好转。1990年后强调道德建设,不少村庄又建立了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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