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鉴别电商平台的合法性(又一电商平台涉嫌传销)
在搜索引擎中,无论以“云集”、“环球捕手”、“贝店”还是“达令家”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最下方的相关搜索中,都会出现一条联想词条:“XX到底是不是传销”。
前段时间,浙江工商局下发一则通报,进而又坐实了一电商平台——“达人店” 的传销性质:
通过邀请注册会员的方式不断的发展新会员,并通过给予邀请人一定的奖励提成的方式来促使会员不断地发展其他会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其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小蜜在逛知乎时,也发现了不少关于“达人店”的言论。
其中,有个自称“达人店”的店主更是宣称,达人店的商品好到让“淘宝沉默了,京东沉默了,山东蓝翔沉默了,全部都沉默了”。
图片来自知乎
那么,这个“达人店”究竟是什么来头?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达人店”是杭州达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运营,APP在2016年6月就成立了,法定代表人为李伟,同时是达人店CEO,也是尚妆网创始人。
根据达人店官网介绍,达人店目前已经聚集了来自全国各地百万店主,月销售达到千万,并在短时间内连续完成了两轮资本亿元融资。
达人店宣称平台所有产品都是国际品牌产品,包括海蓝之谜、雅诗兰黛、兰蔻、SK-II、香奈儿、TF等一线品牌, 也有品牌直供的可莱丝、花王、谜尚等日韩品牌。
对于“是不是拉人头,为什么还要交399元”这个疑问,达人店官网如此回答:
邀请店长加入奖励是公司给予的扶持奖励并不是从399元中抽成。对于新加入的店长,我们都会直接赠送同等价值的礼品和零门槛购物券,相当于是不花钱加入的。
达人店官方的收益细节
达人店还宣称韩庚也是其背后老板之一!
挥之不去的“传销”质疑
利用用户的社交关系来进行推广,事实上也会让一些社交电商游走在模糊地带。云集、环球捕手这些明星电商也曾深陷其中。
去年6月,云集微店爆出了一组不可思议的数据:年度销售额从5.8亿增长到35.4亿,506%的增速,单月销售额突破7亿!
根据云集工作人员的说法,云集与传统电商的最大差别,就是它定位于社交电商领域的移动端零售众包。
但是,云集高管们眼中的社交价值,落地模式却变成了“拉人头”、“朋友圈广告轰炸”,这种营销方式也引来了不少人的反感,模式的合法性饱受质疑。
甚至有同行直言:云集产品没啥优势,发展这么快就是因为做传销!
今年5月,杭州滨江区市场监督局开出一张958万元的“组织策划传销”罚单。
然而,简单搜索不难发现,对于云集微店、环球捕手等平台,网络上仍有不少声音质疑其具有一定传销属性。
甚至投资人眼中的香饽饽,曾经创下20天卖出23000条裙子纪录的小黑裙,也因涉嫌多级分销难逃被封的命运。
淘宝、京东“传销”规避法则
如何判定传销,除了我们熟知的“三级传销”认定之外,一位熟悉传销案件的“老工商”给出了自己的想法:
最关键的问题还是在于下下级有没有留存,还有卖商品的人提成是否是复式计算。这两点如果还是存在,不论钱最后是用哪种方式发放,都不过是换了个说法而已。
在小蜜看来,传销更像是一场“击鼓传花”的游戏。
鼓声响,开启“拉人头”模式,拿着所有会员缴纳或者间接缴纳的入门费进行二次分配;
由于从头到尾没有核心的盈利模式,没有赚到钱,一旦下游没有人加入,或者加入的人不够,整个项目就崩了。
风靡社交电商的分销模式,一度被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拿来和“传销”相提并论。
其实,电商巨头如阿里、京东、网易等,对微商分销也有所涉及。
去年一段时间,支付宝主页上曾出现“微商进货”标签,给微商业务引流。用户使用阿里巴巴一款“微供”系统筛选商品、供销商,再使用App“采源宝”一键铺货到微信、朋友圈。
支付宝界面中一度出现微商进货入口
另外,京东与美丽联合集团的“微选”平台,一开始有点类似淘宝头条,到目前已经发展成更像微商的分销平台。
在电商巨头里,这样的分销平台还有很多,比如网易的网易推手、唯品会近期上线的云品仓等等。
各个电商平台微信分销产品
只不过,和创业企业不同的是,电商巨头们大都严守“一级分销”模式,来避免政策风险。
流量成本告急,微信分销成“救命稻草”当年,正规电商军不屑和微商为伍,来到微信互联网时代,微商分销模式却神不知鬼不觉地遍地开花。
在这个领域中,除了电商巨头和有四五年创业经验的成熟玩家进入,更有不计其数的不知名创业公司前赴后继。
为什么这一模式受到追捧?
首先,流量是不得不提的一个关键因素。传统电商流量红利流失、成本高企,这从今年618的情况就可以看出端倪。
回到创业火爆的2015年,一个做奢侈品二手生意的平台,当时获得一个下单用户的成本是1500元到2000元,主要渠道是百度关键字竞价和应用商店优化。
2016年后,流量价格对创业者来说已经贵到难以承受。
图片来自易观
相比较之下,通过微信群裂变、朋友圈传播而产生的社交流量,处于价格洼地。
据一位接近格格家,同时也是环球捕手创始人李潇的人士透露,格格家与环球捕手在运营成本相同的情况下,环球捕手完成的订单数几乎是格格家的10倍。
第二,微信天然适合做分销。
“42章经”的曲凯曾经问过白鸦对社交电商的看法,当时白鸦说如果五年以后人们复盘近几年的互联网,有两件大事是一定要提的:
第一个是vivo和OPPO的销量超过了小米;第二个是微信红包,让拿到vivo和OPPO的人手机里都有钱了。
这两点,其实打通了四五六线城镇青年及中老年人群的信息流和资金流。
此外,微信扩大了交往范围,从之前手机通讯录中数十个熟人关系扩展到几千个半数人关系,并且从之前的点对点通讯,扩展到可以通过群和朋友圈点对面通讯。
然,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在微信生态中掘金的勇士们也遇到了难题。
对于他们来说,微信分销模式的风险在于,如果做多层分销,虽然能带来爆发式增长,但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如果只有一级分销,又要以牺牲增长速度为代价。
2006年,在经历了与监管层的漫长博弈和转型后,安利终于获得象征合法身份的直销牌照。
我们也希望这些在社交电商中掘金的创业者们,在对产品进行不断的升级变更后,同样能迎来好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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