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针竖和垂露竖书法故事(独出机杼不落窠臼)
湖南长沙五一广场一带出土的汉简和西北地区出土的肩水金关汉简,基本完成了两汉简牍从西汉中期到东汉晚期的时间连接。通过梳理不难发现,五一广场汉简的草书,属于今草或行草;而西北地区的草书中,今草之外的章草一体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唐张怀瓘《书断》之后的书法史论中,关于章草与今草的产生时间,多以为先有章草,后有今草、行草,而新发现的汉代简牍中的草书,证明这个观点是片面的。本期刘绍刚先生《汉简中的今草与章草》一文对此进行了深入的阐发,使我们对章草、今草的发展轨迹有了更加全面客观的理解。刘绍刚先生长期从事简牍帛书的整理和研究,先后参与和主持了《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甘肃肩水金关汉简》等简牍帛书的整理、研究工作。鉴于目前书法界对此尚未形成普遍的认识,许多教科书、论文甚至通史著作中,依然在沿袭唐人旧说,刘绍刚先生的观点极具新意与价值。
汉简中的今草与章草
——从五一广场简和肩水金关简的草书说起
摘要:湖南长沙五一广场一带出土的汉简和西北出土的肩水金关汉简,基本完成了一个从西汉中期到东汉晚期的时间链接,我们发现五一广场汉简的草书,属于今草或行草;而西北地区的草书中,今草之外的章草一体得到了长足发展。从唐代张怀瓘《书断》后的书法史论中,多以为先有章草,后有今草、行草,而新发现的汉代简牍中的草书,证明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章草、今草出现
西北简是二十世纪最早发现的简牍,对居延汉简等西北简的研究在各方位也比较到位,无论是在文字学界还是书法界,包括肩水金关简的居延汉简等西北简的草书中存在“章草”的字体,已经成为大多数研究者的共识。现在的问题是,五一广场东汉简中的草书应该如何命名,其中有没有章草?
(一)章草、今草的文献
先说说章草得名的时间问题。
启功《古代字体论稿》说:“‘章草’这一名称,在文献中最早出现的,要属于王献之的话。张怀瓘《书断》卷上说:‘献之尝白父云:古之章草,未能宏逸。’”在这里,启功先生引用了张怀瓘《书断》的记载,其实在张怀瓘之前,一些书法论述中也有提到章草的地方,而且人物也比王献之早一些。
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云:“高平郗愔(三一三—三八四),晋司空会稽内史,善章草,亦能隶。”王僧虔《论书》亦称:“郗愔章草,亚于右军。”
虞龢《论书表》中说到,王羲之“尝以章草答庾亮(二八九—三四〇),亮以示翼,翼叹服,因与羲之书云:‘吾昔有伯英章草书十纸,过江亡失,常痛妙迹永绝,忽见足下答家兄书,焕若神明,顿还旧观。’”庾翼(三〇五—三四五)比王献之(三四四—三八六)年长近四十岁,郗愔也比王献之年长三十多岁,何况作者羊欣(三七〇—四四二)、王僧虔(四二六—四八五)的时代也早于张怀瓘,所以章草一词出现的时间应该比张怀瓘所记载王献之的年代要早。
虞龢《论书表》还有两处提到王献之的“章草”:“孝武撰子敬学书,戏习十卷为帙。傅云‘戏学’而不题。或真行章草,杂在一纸”,“献之始学父书,正体乃不相似,至于绝笔章草,殊相拟类,笔迹流怿,宛转妍媚,乃欲过之”。过去多理解为王献之曾经学习过章草。然而《论书表》又云:“夫古质而今妍,数之常也;爱妍而薄质,人之情也。钟、张方之‘二王’,可谓古矣,岂得无妍、质之殊?且‘二王’暮年皆胜于少,父子之间又为今古,子敬穷其妍妙,固其宜也。”前面说王献之能章草,后面又说‘二王’父子又为古今,小王“穷尽妍妙”,是说王献之的书法比其父更新,这就有些前后矛盾了。我们看张怀瓘《书议》中说:“子敬才识高远,行草之外,更开一门。夫行书非草非真,离方遁圆,在乎季孟之间,兼真者谓之真行,带草者谓之行草。子敬之法,非草非行,流便于草,开张于行,草又处其中间。”这是说王献之比王羲之的书法更“妍媚”、更新,而不是像章草一样更古的书体。王献之流传下来的墨迹、刻帖,和章草并无关系,宋《淳化阁帖·晋王献之书》中收王献之书七十三帖,真伪掺杂,章草仅有《孙权帖》一种,也早已被指认为托名的伪作。这与我们所见到的“二王”书迹是一致的。
孙过庭《书谱》中说到:“虽篆、隶、草、章,工用多变,济成厥美,各有攸宜。篆尚婉而通,隶欲精而密,草贵流而畅,章务检而便。”这是把“草”和“章”分别为两种书体的。虞龢《论书表》中说王献之的“真行章草”,似亦应断为“真、行、章、草”,其他一些称“章草”者,也可以重新予以审视。所谓“章”,就是章程书。羊欣在《采古来能书人名》一书中记述:“钟(繇)有三体:一曰铭石之书,最妙者也;二曰章程书,传秘书,教小学者也;三曰行押书,相闻者也。”钟繇三体的“章程书”,是指宜作公文奏折,也适于教授学生的正体,而不是章草一类的草书。
至于章草因何而得名,历代有很多说法。有汉章帝创始说、用于章奏说、“章程书”的“章”得名说、得名于《急就章》说等等,前人多有论说,兹不赘述。裘锡圭以为:“这些说法都很难令人相信。‘章’字有条理、法则等意义,近人多以为章草由于书法比今草规矩而得名,这大概是正确的。”这与启功在《古代字体论稿》中对章草得名的意见基本一致。
从晋代至唐代,对草书中章草和今草并没有一个界定的标准。宋代黄伯思《东观余论》中提出:“凡草书分波磔者名章草;非此者但谓之草。”这段话说得简要,却也是章草与草书划分的一个重要指标。而清代的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中指出了这里的一个漏洞:
黄长睿(伯思)言分波磔者为章草,非此者但谓之草。昔人亦有谓各字不连绵曰章草、相连绵曰今草者。按草与章草,体宜纯一,世俗书或二者相间,乃所谓“以为龙又无角,谓之蛇又有足”者也。
刘熙载说书法家虽然知道今草和章草的区别,但在临池书写时也难以把章草、今草分得那么清楚,也就是“世俗书或二者相间”,是后世书法家创作中出现的问题,即所谓“以为龙又无角,谓之蛇又有足”。在汉代,简牍的书写者心目中根本没有所谓章草、今草的划分概念,所以章草与今草的混杂,在汉简中也不鲜见。而且后人都认为是章草的作品,因为时代不同也有明显区别。在《隶书成熟到解散隶体粗书之——〈肩水金关汉简书法选〉所见书体演变》中,我就拿皇象《急就章》与索靖《月仪帖》作过一个比较,可以看出三国时期的章草和西晋的章草在字势、写法上有明显不同。《急就章》带有隶书意味的“横势”显著,“波磔”十分明显,不仅是在一些主笔的“雁尾”,而且像“明”字末笔,也有一个小挑的波磔。但也必须注意到,《急就章》横画的起笔,已经摆脱了汉隶的“蚕头”,像行楷书的顺入,只是收笔保留了“雁尾”。而在《月仪帖》中,已经看不到“蚕头雁尾”的痕迹。这与我们见到的东汉到晋代的简牍及文书残纸中反映出的书体演变情况是基本相同的,也说明章草一体也在随着字体演变而变化,并没有形成一个规范的模式。
刘熙载《书概》说到:“书家无篆圣、隶圣,而有草圣,盖草之道千变万化,执持寻逐,失之愈远。非神明自得者,孰能至于至善耶?”正因为草书“千变万化”,草书的分类也名称颇多。除了章草、今草之外,还有隶草(草隶)、小草、大草(狂草)、行草等名称,王愔《文字志》就说王羲之“善草隶”,而且具体到某一位书家,其书写时则会诸体兼容,“稿书者,若草非草,草行之际”,孙过庭曾言:“真不通草,殊非翰札。”也就是说一件作品中,兼有楷、行、草书是常见的现象。唐以前人,径称草书为“隶草”“草隶”“草”,“章草”属于有别于以上草书的一种草书中的特殊字体,其名称也是后世所追加的。
(二)张怀瓘《书断》
“汉兴有草书”,西汉的草书没有今草、章草的区别,也没有章草、今草名称的出现,多统称为“草书”。从汉武帝、宣帝时期的草书简来看,后世今草、章草的因素都有。章草这一书体的出现,和其他书体一样,是首先出现在日用书写领域,这个时间在西汉中晚期。大约到东汉中晚期,书法家的创作中开始区别章草和今草,因为那时开始把草书当作一门艺术形式,尤其是西北地区的书法家群体,大都以草书作为书法创作的主要书体,在他们的书法创作中,章草才得以独立成为与今草不同的一种书体。但过去谈及章草、今草时,有很多观点受张怀瓘《书断》旧说的影响,没有把今草、章草出现的时代搞清楚,所以许多问题都需要根据出土简牍中草书的演变情况,重新加以研究甄别。
过去书法史论以为今草是由章草派生而出,首先出自张怀瓘的《书断》,在欧阳询于杨驸马书章草《千文》批后云:“张芝草圣,皇象八绝。并是章草,西晋悉然。迨乎东晋,王逸少与从弟洽变章草为今草,韵媚宛转,大行于世,章草几将绝矣。”
依欧阳询的说法,是东晋王羲之变章草为今草,张怀瓘否定了欧氏之说,他认为在王羲之之前的张芝才是“变章草为今草”的第一人:“案草书者,后汉征士张伯英之所造也。”梁武帝《草书状》曰:‘蔡邕云:昔秦之时,诸侯争长,简檄相传,望烽走驿,以篆隶之难,不能救速,遂作赴急之书,盖今草书是也。余疑不然,创制之始,其闲者鲜。’”“右军之前能草书者不可胜数”,“章草之书,字字区别,张芝变为今草,加其流速,拔茅连茹,上下牵连”,“伯英学崔、杜之法,温故知新,因而变之以成今草”。
如果从今草出现的年代看,张怀瓘所说的张芝变章草为今草之说,比王羲之时代出现今草的说法更接近草书发展的事实了。但无论是欧阳询还是张怀瓘的说法,都没有前人文献的可靠依据,也没有见到足够支撑其论点的书法真迹,只能看做是出于主观的推测。所以他们对章草、今草产生时代及来源的一些观点,都必须予以重新审视。
张怀瓘《书断》是中国书法史上的一部重要著作,历代研究书法史论的人都很难绕开这部书。但其中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关于草书的一些错误和臆说,早有学者提出过质疑和否定。启功在《古代字体论稿》中就指出:
《书断》引崔瑗《草书势》亦有“章草”一名,但《晋书》所载《草书势》“章草”二字实作“草书”,《书断》所引且有节文,知二字殆张怀瓘所改,故不据。并可见前第二节谈《书断》把《吕氏春秋》“仓颉造书”引为“仓颉造大篆”,也是张氏所改的。又所谓卫夫人《笔阵图》及王羲之《题笔阵图后》俱有“章草”一名,但二篇俱出伪托,亦不据。王献之这段话,还没见其他反证,所以暂信张怀瓘之说。
在这里,启功指出了张怀瓘《书断》在引用古代文献时随意改动,并依据后人伪托的文献的问题。
张怀瓘《书断》引王愔《文字志》云:
王愔云:汉元帝时,史游作《急就章》,解散隶体,麤书之。汉俗简堕,渐以行之是也。此乃存字之梗概,损隶之规矩,纵任奔逸,赴速急就,因草创之义,谓之草书。惟君长告令臣下则可。
末句“惟君长告令臣下则可”,宋陈思《书小史》作“唯君长告令用之,臣下则不许”。可见张怀瓘《书断》在引用古代文献时时有依己意删节,起码是不够严谨。
张怀瓘《书断》在古文、大篆、籀文、小篆、八分、隶书后列章草,其后才列行书、飞白、草书,从前后顺序看,其意即章草出现在草书之前,《书断》还有一句话影响至今:
章草即隶书之捷,草亦章草之捷也。
他所说的“章草即隶书之捷”是没有问题的,而下半句“草亦章草之捷”则是错误的。在张怀瓘看来,“呼史游草为章,因张伯英草而谓也”。章草是汉元帝时史游所作,那汉兴即有草书,如何是从章草中分化出来的呢?这种观点就远不如卫恒《四体书势》中“汉兴而有草书,不知作者姓名。至章帝时,齐相杜度号善作篇。后有崔瑗、崔寔,亦皆称工。……弘农张伯英者因而转精其巧”的论述接近历史事实。
侯开嘉在《隶草派生章草今草说》中,对张怀瓘《书断》“草亦章草之捷”,即章草早于今草的观点予以否定,认为张怀瓘《书断》章草变今草之说为“千古错论”:
我们说今草的书写形式的源头出自民间纵势隶草而不是章草。张怀瓘生于盛唐,简牍早废,他没有我们今天这样的眼福。因而误认为今草由章草衍变而来,便得出了这个千古错论。
从启功、侯开嘉的研究看,张怀瓘《书断》里对前代文献的引用并不严谨,他对章草和今草关系的论点,在我们见到大量汉代简牍的今天看来,无疑是错误的。鉴于目前的书法研究界对此尚未能有普遍的认识,许多教科书、论文甚至通史著作中,依然在沿袭唐人的旧说,所以我们有必要对《书断》关于草书论述的错误予以纠正。
从汉代简牍中出现的草书看,在西汉中期,有别与古隶中草率写法——“草隶”的草书已经出现,在西北汉简中,已经出现了今草和章草的区别。而五一广场出土的东汉简牍中的草书,并没有章草,而应该属于后世所称的“今草”。今草和章草的名称,都是后世所追加的。百年以来在各地出土的大量简牍,让我们看到了汉代比杜、崔、张芝早的草书,对今草、章草的发展演变轨迹有了比较完整的认识。所以不能再沿袭张怀瓘《书断》关于张芝变章草为今草的错误说法了。
五一简今草、章草
从走马楼西汉简武帝时期的草书简看,那时的简牍中还存在草书和隶书相混杂的现象,一些草书中有突出的主笔,带有隶书影响,大部分都可以归于隶草。这和肩水金关简中“元凤二年为出入符文书”有相似之处,因为草书与隶书长期共存、共同发展,不可避免的会相互影响,这是草书形成过程的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我们拿后世对章草、今草划分的标准来看待西汉的草书,是难以厘清的。但和西北简不同的一点是,走马楼西汉简中除了有主笔突出等带有隶书遗迹的草书以外,还有在结体、用笔和草法上与后世草书基本相同,不像章草取“横势”的草书,也就是后世称为今草的草书,这是我们目前所见的简牍中最早的有今草样式的草书,也是走马楼西汉简值得我们重视的闪光点。
肩水金关简昭帝元凤二年为出入符文书
从广义的五一广场简中的草书看,今草无疑是走马楼西汉简中无主笔一类草书的继承,并在之后的演变过程中,逐渐摆脱了隶书的影响。说到五一广场东汉简,因其年代为东汉永元二年(九〇)至永初五年(一一二)间,我们就想起了时代与之相近的《永元器物簿》(永元五年至七年,九三—九五)。这件作品一九三〇年至一九三一年出土于内蒙古额济纳旗漠居延遗址,它由七十七枚简编联而成,是首批发现居延汉简一万余枚中完整册书中仅存的两件之一。由于这件文书出土时间早,且有明确纪年,过去一直把它当作汉代草书的代表作,见于各种图录及著述中。启功在《古代字体论稿》中说:“汉代简牍草书中的字样,多半是汉隶的架势。无论一字的中间如何草省,而收笔常常带出雁尾的波脚。”启功著此书时,还没有西汉武宣时期草书的发现,所以他所说的汉代简牍草书,大概就是《永元器物簿》的样子。
丛文俊在讨论草书和章草时,有一段话很值得重视:
隶书在形成方正扁平的体势之后,长画往往会横向拖出而突破简札的边缘;草书则循着隶变的潦草化倾向发展,保持了早期隶书的自由体势,把字形约束在简札的边缘之内,多作纵向的延伸,《永元兵器簿》即可代表东汉早中期之际日常通俗所用草书的一般状态。
我们看《永元器物簿》,其中大部分都可称为草书,但也有些字保留了隶书的波磔和捺笔。将《永元器物簿》与时代相近的五一广场东汉简比较,前者尚有波磔、主笔突出等章草的成分,后者则看不到这些隶书遗迹,是更接近今草的草书。
东牌楼和尚德街东汉简中的草书,究竟属于今草还是章草,其中有没有章草书体,书法界的研究者还是有一些不同看法的。王晓光认为:“东牌楼简中的草书简有二十五件,其中早期今草十七件,纯粹章草仅三件,其余为章、今相间者。可见当时社会书写中章草淡出、早期今草居优”,“尚德街草书简情况与东牌楼简类似,章草仅两三件,其他为早期今草。”刘涛也提到东牌楼东汉简“一些上行文书的草书则拘泥草法,尚能见到一些章草书的笔意,如结字宽展,有些字最末一笔的收笔取平势”,他认为“最具代表性”的章草是东牌楼四十八号简。为了辨别何为今草,何为章草,我们选取了东牌楼四十八号简第一行的几个字,与章草和晋唐的草书作品做一个对比。
从东牌楼四十八号简草书与魏晋和唐人章草、今草的对比,可以看出东牌楼草书大部分没有章草的波磔,与晋唐以后草书——今草已经非常相近了。所以东牌楼东汉简的草书,即使个别字中有波磔、主笔之类的所谓章草因素,但整体看还是属于今草。
李洪才在《走马楼西汉简的断代——兼谈草书形成时间》中,没有使用书法史上常用的“今草”一词,而是使用了“行草”这个词:“过去有人认为行草是由章草演变而来,我们在明白行草的用笔比章草还要早。”因为在过去的书法史论中,“今草”被认为是比章草晚的一种书体。所以李洪才不愿使用“今草”,而用后世所常用来界定东晋“二王”书法的“行草”来表述走马楼西汉简,以求与简牍所反映的草书发展演变的实际情况相符合。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在长沙走马楼西汉简和五一广场东汉简中,发现了由行书草书杂糅的简牍,如上举的尚德街东汉简二五一号简,就是行草书杂糅的,另外五一广场一一二二号简B面的“李得卖单衣与责事”,其中“得”“与”为草书,而其他字还是行书;二一八六号简的人名,也是行书与草书混杂着,此类简牍不胜枚举。所以说用“行草”这个名称来描述五一广场简的草书并没有不妥。然而在彻底否定了张怀瓘《书断》“变章草为今草”的错论之后,可以直接称其为今草。
行草杂糅的简牍
五一广场一一二二号简与二一八六号简
西北是汉简最早发现之地,居延(金关)、敦煌、悬泉、武威等地先后发现的汉代简牍已经有五万多枚,仅肩水金关汉简就有一万一千五百余枚。长沙五一广场出土的汉简也有近万枚之多。这些简牍的发现,让我们见到了晋唐时人没有见过的书迹,可以对草书的出现及演变过程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也能对唐代书论中的一些错误予以指正。像如何认识“汉兴有草书”、今草和章草出现的时间等问题,都可以依据出土简牍作出一个较晋唐人更加接近书法史实际的判断。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虽然已经出土的汉简数量不可谓不多,但仍然难以反映整个汉代的书法全貌,我们只能从目前见到的资料,去窥测书体演变的轨迹。期待有更多出土文献的发现,让我们对汉代书体演变有更加清晰全面的认识。(刘绍刚)
书法家简介
刘绍刚,又署少刚,男,1958年生,山东济南人。1978年2月至1982年2月就读于山东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86年8月至1989年8月就读于山东大学汉语言文字学专业,师从蒋维崧先生,获文学硕士学位。曾任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古文献研究室(文化部古文献研究室前身)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古文献研究室主任。兼任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书法家协会培训中心教授,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篆刻艺术院研究员。2020年9月起任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出土简牍帛书的整理研究与书法艺术史的研究工作。《出土文献研究》主编、《出土文献》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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