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如何区分官员品级 在没有九品十八阶的汉代
谈起古代官制,人们最熟悉的往往是九品十八阶。然而在秦汉时期,却有一套完全不同于“品”的职官体系。
汉代的官制,可称为“爵—秩体制”。爵,是爵位;秩,是禄秩,是“秩序”的“秩”。它最大的特点,是权力待遇跟着职位走。
禄秩:官有高低,人无贵贱
我先来说“秩”。说起官职的等级,你可能首先想到的是九品。比如一品大员最大、九品芝麻官最小。但是,在汉代还没有九品,人们靠禄秩来排列等级,不同官职有不同的秩级。
以东汉为例。东汉级别最高的是太傅,属于上公。其次是太尉、司徒、司空,合称三公,也就是宰相,秩级是公。往下是中央的九卿,秩级是中二千石。再下一级是地方的郡太守,秩级二千石。接下来,秩级还有比二千石、千石、比千石、六百石等等。“石”本来是谷物的容量单位,在汉代,却成为了衡量官职高低的尺度。
秩级是一种职位等级,它只跟具体的官职有关,跟官员本身的级别无关。对于汉代官员来说,不仅是权力,而且薪俸、资历都与秩级挂钩,与我们今天的情况非常像。
在汉代,薪俸随职位不随品位。一个官员有了秩级,才发薪俸。如果这名官员辞职、罢官、退休,甚至因病丧去官,只要不是官了,就没有秩级了,也没有薪俸了。尤其是官员致士,按规定并没有退休金,除非是皇帝特赐。
比如西汉宣帝的丞相韦贤,据《汉书·韦贤传》:
地节三年,以老病乞骸骨,赐黄金百斤,罢归,加赐第一区。
韦贤贵为丞相,致士后却没有俸禄,只有皇帝一次性赏赐的黄金100斤和住宅一区。
韦贤是堂堂宰相,退休时却没有退休金
相比而言,东汉章帝的太尉邓彪,致士后的待遇要好得多。据《后汉书·邓彪传》:
视事四年,以疾乞骸骨。元和元年,赐策罢,赠钱三十万,在所以二千石奉终其身。
邓彪不仅获得了30万钱的赏赐,而且能够按照秩级二千石(也就是郡太守的标准),领取“退休金”,直至去世。
但这样的待遇是经过皇帝特批的,并没有相关的制度规定。
除了薪俸,官员的级别也是随职位不随品位。而且如果中途离职了,重新步入仕途后,一切又要重头开始,完全不管你以前当过多大官。
大名鼎鼎的司马相如,曾被汉武帝征为郎,秩级为比六百石以下。因为出使西南夷,司马相如好不容易升任比二千石的中郎将,再升一级就跟郡太守平起平坐了。可惜,他后来因为受贿被免官,一年后复官时又要从郎官做起了。
司马相如
东汉的鲜于璜就更惨了。他在做到六百石的县令时,因为父亲去世奔丧,只好辞职。后来再做官,要从百石的州治中做起,一下降了8级。
汉代还有一种很有特色的制度,叫郎官制。国家为了储备人才,征拜一些人到朝中担任郎官。郎官虽然是人才储备,但本身有秩级,因此也有薪俸,是一种“候选官”。
不过,就像我们前面讲的,作为一个职位,有级别、有工资,就一定有具体要承担的事务。郎官的薪俸也不是白拿的,他们要到宫里为皇帝站岗,或者为朝廷出谋划策。
像汉末著名的军阀董卓,早年就曾担任羽林郎,给皇帝做侍从。曹操也做过议郎,还专门上书,给汉灵帝提意见。
以上就是汉代禄秩的主要特点。
在这个体系里,权力、俸禄、资历甚至候选资格,都只和职位有关。人的身份不重要,官虽有高低,人却不分贵贱。
再举一个例子。我们常说官和吏不一样。在古典小说和今天的古装电视剧里,清代的师爷和衙役形象极差。这些吏贪得无厌,老百姓讨厌,官员也不待见。而且,只要做了吏,那就不能做官。
但在秦汉时代,官员入仕都要从吏做起,哪怕是宰相也不例外。比如《三国演义》里巧使连环计的司徒王允,历史上真实的王允也是从吏做起的。
王允贵为宰相,也是从吏做起的
那么,汉代为什么如此重视职位呢?这是因为,禄秩来自周代的稍食。周代是爵本位的时代,拥有爵位,就是贵族。贵族有自己的封地或采邑,通过经营封地和采邑,来获得粮食和经济收入。
平民就不行了,他们只能做胥吏,给贵族打工,贵族发给他们口粮和衣服,也就是稍食。稍食的多少,依照具体承担的工作和绩效考核结果而定。久而久之,口粮的数量有了三六九等,也就成了一种等级。到了秦汉时期,稍食成了禄秩,应用到整个职官体系中,“若干石”的秩级成为衡量职位等级的重要标准。
由此可见,汉代重视职位,并不是讲究人人平等,不搞身份特权;而是因为在皇帝眼里,所有的官员都是“吏”。就算是宰相,本质上与百石小吏并无不同。
军功爵:拥有特权的准贵族
说完了“秩”,我现在来说“爵”。
与周代的爵不同,汉代的爵叫“军功爵”。顾名思义,就是要立军功才能封爵。这就打破了周代爵位由贵族世袭垄断的传统。商鞅在秦国变法,正式废除世卿世禄制度,而采取了军功爵制度,因为爵位分为二十个等级,因此又叫二十等爵。只要平民立功,就可以根据贡献大小来获得爵位。
禄秩体系下的官制是一种职位性制度,而禄秩之外的军功爵属于品位性制度。它代表一种身份,众多待遇和特权都与爵级挂钩。
我们来举两个例子。一个是在法律上,做官的人不能赎罪减刑,但是有爵位的人可以。早在战国时代的秦国,犯同样的罪,爵位高的人所受的惩罚,就要比爵位低的人轻。
汉代也继承了这个传统,爵位甚至可以直接抵罪。汉武帝时,刘备的祖先陆成侯刘贞,因为宗庙祭祀时,所献的黄金成色不佳,丢掉了爵位。汉桓帝时,外戚梁冀遭到清算,太尉胡广受到牵连。胡广本来被判处仅次于死刑的刑罚,但因为他是侯爵,所以就用爵抵罪,改免为庶人了。
除了法律特权,经济特权也附着在爵位上。最直接的就是免役权。二十等爵的第4级叫“不更”,这个词本身就是不用服役的意思。汉高帝刘邦还规定,从第7级爵七大夫开始,不仅有爵者免役,连他的家人也不用服徭役了。
不过,汉代官员也不是一点特权都没有。在秦代和汉初,就算是丞相的儿子,也得按照规定戍边服役。不过汉初的丞相都封侯,所以这一规定形同虚设。到了汉惠帝时,六百石以上的官吏和家庭也开始免除徭役,但是依然要交税。和后代相比,汉代官员的经济特权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其实即便没有这些经济特权,附着在爵位上的待遇,也远远高于官职。封爵有封户,从而就有经济收入。汉宣帝时位列九卿的张延寿,受封的食邑达1万多户,一年收入200万钱,是他自己俸禄的40倍。
汉代的特权,绝大多数附加在爵位上呢?前面讲了,汉代的皇帝把官员都看作吏。但是有封爵的人却不一样,由于周代只有贵族才有爵位,所以到了汉代,人们仍然把有爵位的人当作“准贵族”看待。比如做过吏的人可以封爵,但是有爵位的人绝不能当吏。
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爵位的等级,不能兑换成官员的秩级。也就是说,爵多高,和官多大没关系。在社会上,起到身份标识作用的,仍然不是官,而是爵。爵可以通过立军功来获得,这就成了一种国家激励政策。国家通过授爵,确定了人的等级,同时鼓励人们立功,从而塑造了社会的等级秩序。
朝位:涵盖所有职位品位的“大排队”
总的来说,汉代的“爵—秩体制”还比较原始,它最大的问题是爵和秩各成体系,中间缺乏对应的环节。把三公、九卿、郡太守、县令长放在一起,因为秩级不同,人们很容易区分出谁高谁低。可是爵位没有秩级;许多武将被封为将军,这些将军号也没有秩级。
区分诸葛亮和魏延等级,需要用朝位
比如后来沿用汉制的蜀汉政权,诸葛亮是丞相,秩级是公;受封武乡侯,爵级是乡侯。魏延是征西大将军,没有秩级;受封南郑侯,爵级是县侯。如果给他俩排队,用秩级显然不行,因为魏延的将军号没有秩级;用爵级也不行,因为诸葛亮的乡侯比魏延的县侯低,但诸葛亮显然比魏延的权力大、位子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汉制里又出现了朝位,人为规定不同体系的官职、爵位、将军号,谁排在前、谁排在后。通过这个大排队,职位和品位被纳入同一个框架中。这样,经过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演变,朝位最终变成了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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