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工作法律责任(公共场合哺乳罪无可赦)

哺乳期工作法律责任(公共场合哺乳罪无可赦)(1)

10月30日,一名微博博主发了一条指责中国妈妈在东京某一商场外哺乳喂奶的微博,直言这名母亲“不文明”

【澳洲网韩申易11月2日编译报道】10月30日,一名在新浪微博上拥有30多万粉丝的博主发了一条指责中国妈妈在东京某一商场外哺乳喂奶的微博,直言这名母亲“不文明”,在公共场所哺乳是“巨婴”的行为。然而,在公共场所哺乳的妈妈就真的“罪不可赦”了吗?

这名博主在微博里说,日本的商场内有“授乳室”,“以人权为借口,就可以不带授乳服、不去洗手间、哺乳室、也不自知遮挡,当街袒胸露乳,给人带来困扰。”但具体事例具体分析,大庭广众的喂奶对于年轻的妈妈而言可能多是出于无奈,毕竟谁愿意在公开场合“袒胸露乳”?

其中一种情况同样发生于近日,据报道,10月27日,中国江苏无锡一名男子坐在商场母婴室内玩手机,来母婴室准备吸奶的徐女士多次请他移步,但该男子继续霸占不愿理会,最终徐女士选择了报警,由安保人员将这名男子赶了出去。尽管设施完善,但母婴室无法发挥作用的案例还有很多。

世界大环境对公开哺乳并不友好

哺乳期工作法律责任(公共场合哺乳罪无可赦)(2)

澳洲前绿党议员沃特斯去年在联邦参议院提出一项动议时,一边给女儿喂奶一边发言。(图/澳广网)

就整个世界范围的大环境而言,对公开哺乳的妈妈也同样不是很友好,因此诸多国家出台了保护这一权利的法律。

澳洲Belly belly网报道,根据澳洲1984年的联邦性别歧视法案(Sex Discrimination Act 1984),哺乳是一项权利,而不是特权。在任何地点禁止母亲哺乳都是违法的。同时,就母亲哺乳行为而进行歧视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而在英国,2010年,平等法案2010(Equality Act 2010)指出,以哺乳为由,不善待女性将被视为歧视行为。歧视包括拒绝提供服务、提供质量较差的服务或以不同的条款提供服务。例如,餐馆老板不能强迫女性停止母乳喂养,或拒绝为她提供服务。女性可以在公共场所哺乳,如公共建筑、公共交通、公园、体育设施、商店、餐馆、医院、剧院、电影院和加油站等。

今年7月,女性公开哺乳已在在美国全部的50个州合法,法律自此开始保护女性的公共场所哺乳行为。英国《独立报》报道称,美国的犹他州及爱达荷州是最新立法保护女性在公开场所哺乳权利的州。

而在欧洲,女性的公开哺乳权也是被广泛接受,且合法化的。

尽管如此,歧视仍无处不在。

2013年,澳洲悉尼喂养母乳的妈妈在Satellite咖啡店外进行集会抗议。抗议的原因源于马修斯女士某天在这间咖啡店内给孩子喂奶,在已经向经理说明情况的前提下,其仍遭遇其阻挠并表示该女士的行为“令人作呕”。于是,一群妈妈来到咖啡店门外进行抗议。今年8月的“世界母乳喂养周”,母乳喂养专家麦琪(Pinky McKay)组织了墨尔本有100名妈妈带着自己的孩子来到Eastland一家电影院里面聚会,她们一起在电影院里哺乳和谈笑。

同样的事也发生在美国。2014年1月,来自波士顿的年轻母亲科马尔在一家体育用品直营店哺乳时被服务员赶了出去,并说在他们店里没有相应设施,怀勒特应该去麦当劳。

这样的案例几乎每天在全世界各地上演,政坛亦如是,遭遇歧视的对象甚至还包括了议员和国家领导人。

虽然2017年6月,澳洲前绿党议员沃特斯(Larissa Waters)在联邦参议院提出一项动议时,一边给女儿喂奶一边发言。她的举动在网络上赢得一片喝彩,被视为现代职场女性的榜样,也在澳洲议会创造了一个历史,她成为首位在联邦议会哺乳的女性。但随后此举被自由党议员凯利(Craig Kelly)评论为“过头”。

今年8月,新西兰女总理杰辛达·阿德恩就遭遇了哺乳被偷拍的情况。澳洲第九新闻报道,当时,她的女儿刚刚8周。在一次活动中,阿德恩抱着女儿在大厅后面休息时却被记者偷拍,画面中阿德恩的女儿被毯子盖上,记者推断这名女总理正在给孩子喂奶。视频播出后,立即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一部分人质疑总理为什么要带女儿参加会议,认为她利用女儿作秀。另一些人则抨击媒体,认为他们侵犯了隐私。但更多的人感同身受地表示,新手妈妈在朋友或家人面前喂奶已经很难为情了,更别说在公共场合被拍了。

职场对女性怀孕也充满歧视?

哺乳期工作法律责任(公共场合哺乳罪无可赦)(3)

有时,生育和怀孕的权利对她们而言也不能完全被自己掌握。尤其是对职场女性而言。(图/澳广网)

然而,母亲们面临的压力可不仅仅来自于哺乳,有时,生育和怀孕的权利对她们而言也不能完全被自己掌握。尤其是对职场女性而言。

澳洲广播公司(ABC)报道,据澳洲人权委员会(Austral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以下简称AHRC)的数据显示,年纪在18至24岁的年轻妈妈、单亲妈妈或有残疾的妈妈最容易遭受孕期歧视。然而,91%遭受歧视的妈妈们并没有进行投诉,原因包括了情绪衰弱或担心名誉受损。同时,近一半(49%)的澳洲妈妈在怀孕、休产假或重返工作期间遭遇过与怀孕相关的歧视。

悉尼的Arienne就讲述了她遭受歧视的故事。Arienne说,由于自己怀孕初期身体状况不好需要请假,因而将怀孕的事率先告诉了老板。然而,她的老板一直没有允许她将怀孕的事情公开。当所有人无意间知道后,“我的主管冲进我的办公室,砰地一声关上门。她气得直哆嗦,气急败坏地说‘你怎么敢在我对你做了这么,并帮你保密之后,仍然这么做?你怀孕会让我们损失很多钱,我们会因为你损失客户。我们公司的这个职位之前从来没有人怀过孕。’”从那时起,Arienne的工作便被做了调整,其项目也被分配给了缺乏经验的人。

同样来自悉尼的Rita表示,她在怀孕时,已在一家大银行工作了好多年。当时,自己是单身,正在等待被升职。在怀孕15周时,Rita的肚子已经开始大了,她不得不告诉老板这个消息。3天后,Rita被告知,她没有得到这次晋升。5周后,Rita的孩子早产,不幸夭折。“我给老板发了信息,她让我休息一两个礼拜”。然而,当她再次回到工作岗位,想要申请休假时,她却遭到了拒绝,“我的丧假和病假都没有被批准,甚至连出席孩子的葬礼都不可以”。在寻求医疗、心理和法律方面的建议后,Rita最终安排好与HR和经理共同见面,但对方表示,她也许永远都无法回来工作了。

珀斯的Emmaline也曾因怀孕遭遇歧视。25岁的Emmaline在一间大型国际零售商工作了五六个月后发现自己怀孕。由于患有多囊卵巢综合征,有囊肿破裂的危险,怀孕的过程风险很大。一天,Emmaline被经理叫进了办公室,声称由于她请了太多病假,已经使用完了所有假期,要求她转为临时工作,这会更容易些。“在那之后我又多工作了一周,就这样。这是被解雇的最礼貌的方式。我后来去休了无薪产假,并试图在圣诞节购物高峰期回来上班。他们却说,‘你已经离开3个多月了,没有你的轮班’。”

中国法律、社会声音保障女性职场权益

这样的例子在中国也时有发生。《检察日报》近日报道,某大型集团公司创办的苗苗幼儿园,教职员工有数十人,除了几名后勤人员为男性外,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都是清一色的女教师。为了破解女职工扎堆生育的问题,该集团公司对申请生育二胎的女职工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并根据得分高低排队,确定怀孕顺序,违反规定者按自动辞职处理。女教师潘佳怡“插队”怀孕,被单位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雇。为此,这名女职工要求单位支付两倍工资差额并对其进行赔偿。最终,法院支持了这位女职工的诉求。要求“排队怀孕”的做法并非孤例,而通过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则更为有限。

其实,在中国,除社会关注的声音之外,女性在职场上的合法权益也有法律在“保驾护航”。

根据《就业促进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就业促进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此外,《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此外,《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除了法律对职场女性合法权益的保护,多地还推出了帮助女性就业的一系列措施。如,天津从今年起实施的“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以增强女性的就业能力;此外,四川还于去年底启用居家灵活就业孵化园。开展了各类女性素质提升培训等活动。

随着中国放开了二胎政策,围绕着生孩子这个话题产生的矛盾在短期内仍将继续引发关注。而保障职场女性的合法生育权、怀孕权,甚至是所有女性生育后的哺乳权,社会各界要做的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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