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规则改变了吗(平台不让我说这个词儿)
在网络还没有那么发达,网络用语还没这么流行的情况下,国内很多行业使用的商标,比如BYD、SB、NND、NMD、CD、CNM、MLB、NMB、NB、TMD、TNND、MD、MB、NMD ,并不具有一定的网络含义。但是,这些用语逐渐被人们玩坏。今天我们就说一下“MLGB”究竟是My life is getting better,还是~~~~~~~~?
2010年12月15日,上海俊客公司向原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MLGB”商标(简称争议商标)。2011年12月28日,原国家工商总局准予争议商标的注册,并核定该商标可以使用在第25类服装、婚纱、鞋、帽、袜、领带、围巾、皮带(服饰用)、运动衫、婴儿全套衣商品上。争议商标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7日。
在争议商标有效期内,姚洪向原国家工商总局提起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涉案商标的字母组合在网络等社交平台上广泛使用,含义消极、格调不高,用作商标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易产生不良影响。上海俊客公司虽称涉案商标指称“My life is getting better”,但并未提交证据证明该含义已为社会公众熟知,社会公众更易将“MLGB”认知为不文明用语。商标评审委员会据此裁定宣告涉案商标权无效。
上海俊客公司遂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后,该院判决驳回上海俊客公司的诉讼请求。上海俊客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争议商标在品牌定位上突出新奇前卫、与众不同,主要消费群体为猎奇心理较强、追求彰显个性的青年群体。恰恰这些群体几乎百分百的是网络的使用者,几乎都知晓争议商标的不文明含义。从商品使用的群体定位看,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时即具有迎合低级趣味和叛逆心理的意图。虽然申请注册时的意图并不是构成违反2001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需要的必要要件。但是,该认定进一步确定了争议商标的注册造成危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后果的可能性。故,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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