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女子被人杀死前求救信号(年轻男子在已婚女子家中自杀)

3月28日上午,女子王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一案在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过程去年11月14日清晨,男子高某胸部中刀,死在玉林市玉州区中鼎公园假日小区2号公馆王某的家里高某中刀后,救护车曾二度往返,该案引起小区居民的关注,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25岁女子被人杀死前求救信号?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25岁女子被人杀死前求救信号(年轻男子在已婚女子家中自杀)

25岁女子被人杀死前求救信号

3月28日上午,女子王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一案在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过程。去年11月14日清晨,男子高某胸部中刀,死在玉林市玉州区中鼎公园假日小区2号公馆王某的家里。高某中刀后,救护车曾二度往返,该案引起小区居民的关注。

年轻男子在已婚少妇的家里自杀

1994年出生的王某中专毕业,从事美容行业工作。两年多前,王某与丈夫分居,至今未办理离婚手续,他们的三个孩子跟随丈夫生活。2020年初,王某与男子高某相识,之后同居在她购买的中鼎公园假日小区2号公馆房子里。高某1996年出生,退伍后有一段时间无业。

据王某回忆,去年11月13日中午,她和高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当晚,王某跟朋友去酒吧玩到次日凌晨5时许。从凌晨三四时开始,高某不断地拨打王某的手机,而她始终没有接听。凌晨5时许,王某返回中鼎公园假日小区的家,途中一直在跟异性朋友小飞(化名)发微信聊天。

回到家后,高某怀疑王某之前不接听电话是跟别的男人在一起,两人吵了起来。争吵中高某抢过王某的手机,以王某的口吻发微信给小飞,试探两人的关系。约半个小时后,高某认定王某已和小飞发生过性关系,提出分手,并要求王某给分手费。王某从微信转了2388元给高某,高某接收后拉黑了她。

高某走到客厅门口处,背对王某蹲了下来,然后又站起来,转身朝王某走去。王某迎上去,两人面对面抱在一起。高某渐渐瘫软,仰面倒在地上,此时,王某才看到,高某的右侧胸口插着一把没有刀柄的刀。王某把刀拔出来,拍打高某的脸、掐他的人中。拔出高某胸部的刀后,王某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接线员让其用手紧按伤口。

她拔刀并已让到楼下的救护车返回

记者从庭审中了解到王某做出了两个令人难以理解的举动:一是拔出了插在高某胸部的刀,二是让到达的救护车返回。当救护车开到2号公馆楼下后,急救人员试图联系王某询问具体位置,但一直打不通王某电话。过了十分钟,终于打通电话,王某却说不需要救护车了。据小区保安回忆,救护车在楼下等了十几分钟都问不到具体房号,以为是有人报假警,遂驶离。

对上述奇怪的举动,王某的第一个解释是:“我以为拔刀出来会对他好一点,就拔了。”第二个解释是:“我发微信把这事告诉小飞,手机没电了,拿去充了10分钟还是充不进,就把SIM卡拔出来插到另外一部手机,开机后有个陌生的手机号码打进来,说是120,问我的具体位置,我就说不需要救护车了。我一个女孩子很害怕,想等我朋友小飞到后,再一起送高某去医院。”公诉人当场质问:“救护车就在楼下,120急救人员可以马上上楼,这样你不就可以不害怕了吗?”王某没有正面回答,重复了之前的说法。

检方认为王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据悉,救护车离开后,小飞赶到王某家里,拨打了120和110。救护车再次到来,120急救人员对高某进行了抢救,当场宣布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法医鉴定,高某的死因为用刀自残,升主动脉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

公诉人认为,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王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王某表示没有异议,她的辩护人提出,王某依法构成自首、明显情节较轻,而且高某将刀刺入自己的心脏,伤势非常严重,可能即便120及时到场施救也无力回天,因此建议对王某定罪量刑三年以下,并适用缓刑。

高某的父亲参加了庭审。他提出了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0多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王某为自己过失行为向高某的父亲道歉,请求他的谅解,并表示将尽自已能力适当赔偿。

记者咨询医学专业人士后得知,刀刺入心脏后,创口会被堵塞形成心包填塞,如果不拔出来并及时处理,可能还有得救。如果把刀拔出来,人很可能因失血性休克迅速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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