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港青创新创业的热土(释放港青科创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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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行政摘要
本研究由团结香港基金及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火炬中心)合作完成。火炬中心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政策工具,对国家建设创新创业环境至关重要。
科技创新的重要性在后疫情时代更加显著。科创不仅是推动社会和经济进步的核心动力,更是应对各类突发和不可预期事件之时不可或缺的工具;而创业则是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亦是检验和推广科创成果的重要途径。近十年来,国家创新发展突飞猛进,国家创新能力在全球的综合排名由2011年的第29位跃升至2022年的第11位。许多香港青年瞄准国家这一重大发展机遇,纷纷“北上”拓展市场,参与创科行业的创业。本研究将聚焦香港青年在内地,特别是在创科行业的创业发展情况,分析痛点,并提出政策建议,助力香港青年在内地一展身手,拓展发展腹地。
实际上,研究香港青年在内地发展这一课题的意义不仅对青年拓展市场有所助益,对香港乃至国家的长远发展亦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香港青年到内地发展将有助于与内地优势互补,促进香港高校科研商品化。科研成果的落地不仅可以为市场和社会带来创新的产品,更将为香港整个创科生态带来正面影响;第二,香港科创成果的落地离不开内地这个庞大的市场,香港青年在内地科创行业的发展将有助香港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规划”)的要求建设成国际创科中心,对两地的长期持续发展均举足轻重且十分关键;第三,香港青年在内地创业,除了可为个人带来事业发展的新机遇,亦能觅得更多行业的创业和就业实战经验,充分发挥人才流动的作用,长远而言,对于香港培养创新和技术领域的人才将大有裨益;第四,内地创业环境和文化与香港有较大差别,本研究将帮助香港青年认识内地创科环境及相关政策和配套,提高创业成功率。
目前,国家正处于创新创业的快速上升期,科技创新投融资规模持续增长,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并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驱动科技创新的高质量发展。在这一背景之下,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代表的城市集群高技术产业,引领区域创新发展。而国家对于青年发展的重视和一系列措施的出台更是为香港青年拓展发展腹地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
就此,本研究特别从创业者的角度出发,梳理既有的相关政策,从各主要城市的产业方向、主要政策亮点、具体政策三个层次入手,层层递进,希望为有意“北上”创业或拓展市场的香港青年提供有参考价值的实用资讯。
首先,前往内地发展的青年需要辨识发展机会和市场所在。现时,国家的“十四五规划”提出了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而围绕着这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各大城市的“十四五规划”提出相应的重点产业,明确产业发展方向,指引各地的产业升级和现代化。本研究特别梳理各大城市的重点产业(表I),希望能为有志于在内地发展的香港青年在选择城市和产业方向上提供参考。
在这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下,不同城市均细化、确立了各自的科技创新发展方向,目标明确,领域多元。以生物科技产业为例,许多城市都提出了“创新药”这一产业细分的发展方向,但“创新药”这一类目之下,许多城市进一步细化药品领域,呈现出了各自不同的侧重点。比如深圳就确立了“创新抗体药物”这一品类,苏州将重点放在“重组蛋白药物”,而北京则侧重研发“创新抗肿瘤药物”。可见,各大城市因地制宜确定未来的具体行业发展方向,这对于希望在不同领域拓展发展腹地的香港青年而言,是选择发展产业和城市时非常重要的参考。
表I. 内地主要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部分重点发展方向
其次,在确定发展机遇与市场所在之后,前往内地发展的香港青年也需要了解不同城市的主要支持政策领域和亮点。实际上,目前在中央、省、市、区等各层面皆有支持香港青年到内地发展的相关政策,当中涵盖提供资金、人才培育、生活配套、就业支持等四大政策领域。本研究针对该四大政策领域,并以大湾区内地九市为例,列举及比较各城市的重点政策,给予有兴趣的香港青年参考。(具体重点政策比较请见报告第40至47页的图6至图9)
第三,在了解以上主要政策及亮点之后,具体政策属性对创业计划的执行亦十分重要。因此,本研究以大湾区内地城市为例,系统地整理了各城市在不同政策领域的具体政策及其生效日期,当中属性详尽,可作为香港青年的具体政策指南。
为进一步了解香港青年内地发展的现状,本研究特别设计了详尽的问卷调查,并通过两地的青年社团组织、创业孵化器、香港创业青年内地行(MEET)的校友网络,以及火炬中心等渠道发放问卷,力求募集已经或有意拓展内地市场的香港青年的意见,以清晰呈现香港青年在内地发展的现状。
依据受访者是否曾经前往内地创业或就业、是否有兴趣前往内地发展这两个标准,本研究将受访者分为三组进行分析,分别是:曾经或已经前往内地发展的青年、从未但有兴趣前往内地发展的青年、从未也无兴趣前往内地发展的青年(图II)。
图II. 受访者现状
已经前往内地发展的受访者(群组一)占受访者总数的68%,其中92%的落户地点位于大湾区内地城市,并有超过六成的受访者倾向在大湾区内地城市拓展业务。受访者选择内地发展的主要原因在于其机遇和发展潜力,而其中大湾区内地城市备受青睐的原因则可能与相近的文化背景和当地较多的先行先试优惠政策有关。
未曾在内地发展的受访者占总数的32%,其中81%表示有兴趣前往内地发展(群组二)。而大湾区内地城市仍然是这一组受访者的热门落户意向地点。城市发展潜力大、工作或创业机会较多,以及行业多样等因素同样是这组受访者有兴趣前往内地发展的原因,当中超过八成受访者希望能在五年内前往内地发展。而这组受访者至今未将兴趣转化为行动的主要原因围绕在缺少人脉、不擅长处理内地政商关系,以及对内地市场认知不足等方面。
未曾且暂时无兴趣前往内地发展的受访者(群组三)占整体受访者的6%,法律制度差异、文化差异、缺少人脉等则是这组受访者无兴趣前往内地发展的主因。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本研究的问卷调查发现,即使国家在不同层面均有针对创业就业的不同政策,但是上述受访者对于现行创业就业相关的政策满意度普遍不高。调查中,约五成受访者认为内地城市现行政策不能惠及港人,约六成受访者认为政策支持不足以满足创业的需要。
综合以上问卷调查的结果、焦点小组访谈及大量的持份者会谈,本研究分析香港青年内地发展或拓展市场的痛点,并从预备阶段(建议1至2)、落地实战(建议3至6)、配套支持(建议7)三个阶段提出总共七大政策建议,希望为香港青年拓展内地腹地的整个过程提供帮助。
02
预备阶段
建议1. 整合平台信息,解读内地政策和资讯
内地政策制定模式与香港的不同,相关政策出台快、变化快,亦可能在通过后短时间内失效,使得香港青年在跟进和吸收内地相关政策的过程中面临障碍。以大湾区为例,现时提供内地政策相关资讯的政府网站主要有内地政府的粤港澳大湾区门户网、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的粤港澳大湾区专页,以及香港贸易发展局的GoGBA一站式平台。这三个网站提供的政策属性互有重叠,亦有各自独特的属性,香港青年在浏览和搜尋相关政策信息时难免无从入手。
我们建议基于既有特点,明确三个大湾区资讯网站的分工,由三个网站之间互相配合,为香港青年提供系统化的内地政策信息。
首先,我们建议香港特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协助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优化大湾区门户网作为相关内地政策的单一总资料库的功能,并补足未收录的相关政策,专注发布完整的政策文件属性,并每月更新,提示政策生效期,以及及时移除失效政策。需要注意的是,总资料库目前涵盖内地所有相关政策,并不专为香港居民或创业青年设计。
第二,我们建议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的大湾区专页应以香港青年为本,在门户网的政策总资料库的基础上,筛选并转载针对有关香港青年的创业、就业等资讯,并在现有的年份、城市等筛选功能之上加入生物科技、金融科技等政策范畴的细分筛选项目,同时新增分析功能(如城市的发展重点和优势、比较及解读各市政府的文件),并丰富和完善城市简介等功能,是项建议的目标是帮助香港青年了解与自身相关的重要政策走向与属性,令相关政策可以为香港青年所用。
第三,我们建议香港贸易发展局进一步增加GoGBA一站式平台的功能,在现有实用信息的基础上,专注提供系统性的落地实战资讯,深化并丰富已有的跨境交通、银行开户、税务处理、商业对接等信息,为香港青年提供前往内地发展所需的实用资讯,包括完善相关部门的联络方式等,力求成为香港青年跨出“北上”第一步的指路明灯。
最后,在上述各网站做到明确分工的基础上,我们建议香港青年发展委员会更主动加强政府部门与民间的社团、总会、商会等持份者的联系和协作,承担两方之间桥梁的作用,帮助解读相关政策。同时,青年发展委员会应鼓励不同团体定期举办有关香港青年在大湾区创业、就业的资讯交流会,帮助香港青年在相关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认识、了解内地。尤其是青年发展委员会应考虑每年举办大型、全方位的创新创业主题研讨会,并邀请上述民间机构参与,分享相关实践经验,为有志于在内地拓展发展腹地的香港青年提供一次性了解内地创业和发展等信息的机会。
建议2. 发挥学校作用,提供内地体验和人脉
人脉网络和对当地文化的了解对于创业和拓展事业的成功至关重要。然而,许多香港青年苦于没有建立内地人脉网络的途径,更无法对内地文化有真正的了解和体验,因此对“北上”发展望而却步。本研究认为,应充分发挥学校的作用,在不同读书时期为感兴趣的学生提供更多体验内地和建立当地人脉的机会。
现时,许多香港的本科正在计划或已经在内地,特别是大湾区的内地城市建立大学的分校。这些大学与其内地分校恰恰可以无间合作,为大学生提供体验两地学习、生活,甚至工作的机会。参考东莞松山湖国际机器人产业基地、美国的富兰克林•欧林工程学院(Franklin W.Olin College of Engineering)的成功经验,我们建议广东省教育厅及香港教育局共同推动在内地设有分校的香港的大学与内地分校合作办学,开设面向香港大学生的内地创新创业相关项目,项目设计应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项目可以以创新和创业辅修(Minor)课程或在各主修课程下的创新和创业专修(Concentration)课程的形式展开,香港院校的学生在大三或大四期间前往各自院校和内地合办的本科修读创业相关课程,他们在获得创新创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同时,亦可体验内地的学习和生活,了解当地文化,累积人脉资源。
第二,学校应为该项目建立学分转移机制,香港院校应认可香港学生在内地合办本科修读的学分等同于在本校获得的学分,为香港学生修读在内地的创新和创业相关课程提供诱因。
第三,课程设置方面应重视帮助香港学生建立创业所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并提供针对港人在内地城市(如大湾区内地九市)创业所需的知识。
第四,学生在毕业前需完成“毕业专题项目”(Final Year Project),将创新和创业的理论用于实践,并与业界接触。“毕业专题项目”可设“创业实战”或“创业计划”两种形式供学生选择。“创业实战”的项目形式主要是为了让香港学生在真实创业过程中累积经历和学习;“创业计划”的项目形式则适用于个别对于本科生而言创业门槛较高的行业,比如生物科技。学生通过学习编写商业计划书、向投资人展示创业理念、参加商业比赛等获得实践经验,累积实用创业技能。
除了大学之外,香港教育局亦可鼓励中小学透过多平台、多形式的两地交流加深香港学生对内地的认识,比如跨境文化研习、两地姊妹学校交流、运动和音乐赛事、短期交流团等。
03
落地实战
建议3. 攻克“大门小门未开”问题:逐步放宽企业准入限制,厘清政策执行方向
“大门小门未开”的限制首先体现在行业准入这一“大门”并未完全打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香港居民或公司均被视为境外投资者,受《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管制,在部分涉及核心技术领域创业投资遭受限制。香港青年即使发现创业机遇,也可能受限于负面清单,无法一展抱负。
我们建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商务部考虑逐步放宽港人在负面清单的限制,在经审批后让具有中国籍的港人可与内地居民一样在科创领域创业,比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下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的应用,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下的互联网行业。放宽措施可循序渐进地进行,例如首先允许合资格企业进入大湾区市场,其后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
“大门小门未开”的限制还体现在政策执行这一“小门”未开。很多情况下,即使上级政府(中央政府和/或省政府)推出针对港人的新政策,地方政府在执行层面,比如具体手续、文件解读等方面却不清晰,导致政策没有确切地落实,港人无法享受新政策带来的好处。
我们建议内地地方政府加强对新政策的执行,以及香港特区政府驻内地办事处亦应推动及加强与地方政府在工作层面的沟通。
首先,当中央政府或省政府的新政策出台后,地方政府需要采取更积极的态度,做到“向上理解,向下执行”。地方政府应向中央政府或省政府分清政策执行方向(向上理解),并协助香港青年了解内地的政策方向及具体执行细节(向下执行)。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编制及发布的《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清晰列出申请政策所需的文件证件、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并以多图形式帮助港人和港企理解相关政策,值得参考。
其次,我们亦建议香港特区政府驻内地办事处推动及加强与不同内地政府部门在工作层面的沟通,并作为港人企业与内地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络点,以减少港人在政策未落实时求助无门的情况,全面解决港人在内地发展时遇到的疑难杂症。
建议4. 提升孵化器效能,为在孵企业提供风险投资
孵化器是初创企业成长壮大的重要基地,然而现时内地孵化基地提供的支持侧重于提供办公场地、一次性补助等较为基本的孵化功能,而较缺乏长期支持初创企业的措施,因此往往未能全面协助初创企业成长。尤其是香港青年常常在创业融资方面遇到挑战,而内地现时的孵化器尚未能在这一方面提供足够、切实的帮助。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首先建议各省科技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鼓励孵化器的管理层由同时熟悉两地政策和政府运作情况的专家和具有企业经验的企业家组成,从而提升孵化器运营团队的管理水平,为在孵企业提供更切实的帮助。
第二,我们建议各省科技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鼓励孵化器可更积极协助港人企业申请内地的政府资助。此外,由于申请政府资助补贴需时,在申请成功获批后也需要等待一段长时间才能真正获得款项,因此我们建议孵化器可对成功申请政府资助补贴的企业预支补贴额,以协助在孵企业顺利渡过前期资金短缺严重的时期。
第三,参考美国的Y Combinator等孵化器的成功经验,我们建议各省科技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鼓励由政府支持的大型孵化基地(如广东省内的“1 12”主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牵头,对在孵企业进行风险投资。孵化器可以筛选创业团队,在项目早期时以资金换取一定的股份,并协助企业进行经营,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实现共赢。
建议5. 官商民联动,通过招聘会等提高招聘及就业成功率
人才是港人内地发展的另一个重要挑战。一方面,港人雇主不了解内地的劳动法,招聘和留住人才都面临阻碍。而另一方面,与内地青年相比之下,“北上”发展的香港青年相对缺乏竞争力,后者需面对语言隔阂、文化差异、技术错配等问题,加上内地部分岗位仍未开放予港人从事,因此香港青年在内地发展并非易事。
针对招聘问题,我们建议香港特区政府驻内地办事处参考浙江省的校园招聘形式,考虑与各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科及各市的香港商会联合举办以内地的港人初创企业为主的校园招聘会,协助内地的港人初创企业接触内地高校生,促进人才资源的配对。其次,我们建议香港特区政府驻内地办事处考虑增加为内地港人企业提供的人力资源咨询服务,各省科技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鼓励孵化基地(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为入驻企业提供多种人力资源服务。
针对就业问题,我们建议香港劳工及福利局优化“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将该计划的涵盖范围由现时本科或以上学位毕业生扩展至高级文凭及副学士课程的毕业生,以及放宽或取消过去三年内毕业的要求,并提高计划中初级职位的比例,加强青年和企业的匹配度,改善错配情况。此外,我们亦建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一步增加定向港澳选拔公务员职位的名额和种类,特别是政府部门的科技相关职位。长远而言,我们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虑允许港澳居民报考大湾区之外的其他省市的事业单位,给予香港青年更多的发展机会,让其可在内地一展所长。
建议6. 建立“专利审查高速公路”,提升专利保护
专利是香港青年内地创业的重要资产和资源。然而,香港与内地之间尚未有“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 /PPH),香港企业申请内地专利所需时间长,花费亦不少。
目前,内地已经与新加坡等地建立了“专利审查高速公路”,方便专利持有人在内地得到更快的专利审查和通过。我们建议香港知识产权署参考内地现有设计,继续深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交流与合作,采取“四步走”策略,与内地建立“专利审查高速公路”。
第一步是香港已经于2019年建立的原授标准专利制度。在此基础之上,作为第二步,我们建议知识产权署透过监管、与本地的知识产权执业者组织合作,如香港专利师协会(HKIPA),创立政府认可的专利师(RPA)机构,并建立香港专利师的资格认证制度。第三步,知识产权署应与构想中的专利师机构磋商并共同修订《专利条例》,例如修改144A条有关现行禁止在香港境内的业务使用如“认可专利师”、“注册专利师”、“认可专利代理人”等名衔及描述的条文,并加以实施。而第四步,在已经累积了一定国际认可的前提下,我们建议知识产权署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建立内地和香港之间的“专利审查高速公路”开展讨论,积极寻求达成双边“专利审查高速公路”协议。
除了专利申请,专利保护对于企业的发展也极其重要。相关部门应继续深化、发展已有的知识产权调解、仲裁等保护机制,让拥有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的企业得到应有的保障。
04
配套措施
建议7. 从教育、医疗、置业等方面入手,提升港人在内地生活的便利程度
港人“北上”发展意味着要在内地生活。现时,港人在内地仍然面临着在教育、医疗、置业等方面上的种种不便。
教育方面,港澳居民子女普遍不符合入读内地公立学校的资格,即使在少数符合资格的情况下,公立学校学位却很有限,港澳居民子女需与其他非户籍学生竞争学位,面对僧多粥少的情况,不少港人只能转向入读学费不菲的私立港澳子弟学校或民办学校内的港澳子弟班。因此,我们建议广东省各市教育局放宽港澳子女入读公立学校的条件,让在当地有稳定职业的港澳居民的子女享有当地户籍学生的待遇,以就近入读等方式入读公立学校,从而保障港澳居民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医疗方面,香港及内地的医疗系统及流程不同,港人在内地或未能享用和香港类似的医疗服务。因此,我们建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放宽在内地使用香港注册的药物及医疗器械的适用范围,将目前“港澳药械通”的适用范围逐步放宽至指定医院之外的其他大湾区内地医疗机构。另外,鉴于现有第三类医疗器械通过“港澳药械通”在内地医疗机构使用,我们建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考虑批准香港社会福利署乐龄及康复创科应用基金参考清单中的产品等第一类医疗器械能直接在大湾区内地服务单位使用,如引入已在香港使用的乐龄科技产品。
置业方面,无内地户籍的香港居民仍面临着一定的障碍,一些城市对于户籍居民和非户籍居民的置业政策仍有差距。以佛山为例,佛山户籍的居民首次置业的应缴首付最低为两成,而非户籍居民则最低为三成。我们建议大湾区内地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银保监局等相关部门降低香港居民置业的门槛,令港人在缴付首付、按揭等方面可以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长远而言,内地各主要城市(如上海、成都及西安等)相关部门可考虑豁免港人缴交社保的条件,让港人只需有创业或就业的证明就可以在当地置业。
本研究以创科行业为重点,探讨香港青年到内地发展面对的痛点,从预备阶段、落地实战、配套措施等三个阶段入手,提出七大建议,涵盖18个细项建议(表II)。这些建议将有利香港与内地的优势互补,一起把握时代机遇,助力香港青年在内地大展身手,发挥人才流动的巨大潜力,最终推动包括香港在内的国家创科发展。
表III. 七大建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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