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岱渔船休渔期(浙江万余艘渔船归港休渔)

新华社杭州4月30日电(记者许舜达)记者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获悉,5月1日12时起,东海将全面进入伏季休渔期浙江全省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将统一进入休渔期,目前已有万余艘渔船归港休渔,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浙岱渔船休渔期?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浙岱渔船休渔期(浙江万余艘渔船归港休渔)

浙岱渔船休渔期

新华社杭州4月30日电(记者许舜达)记者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获悉,5月1日12时起,东海将全面进入伏季休渔期。浙江全省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将统一进入休渔期,目前已有万余艘渔船归港休渔。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发布的《2023年浙江省海洋捕捞休渔禁渔规定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显示,小型张网渔船开渔时间为8月16日12时,其他作业渔船开渔时间为9月16日12时。如有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4种作业类型的渔船需在伏休期间申请开展虾蟹类、中上层鱼类等资源专项捕捞的,均需上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同意。

“捕捞许可证核定两种作业类型或一种作业类型两种作业方式的,只要其中一个作业类型处于休渔期内,则该捕捞渔船仍要进行休渔。”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渔业发展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所有申请捕捞许可证的渔船,不得在休渔期间实施作业变更。

按照规定,浙江省范围内近1.4万余艘应休渔的渔船应于5月1日12时前返回船籍港停靠进港,截至4月29日12时,浙江全省已有11271艘渔船安全到港。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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