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管理反垄断的机构(十年深改改革回望)
↑资料图。图据视觉中国
●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 2021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强调,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要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
● 2021年11月,国家反垄断局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大楼正式挂牌,中国反垄断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 2022年6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反垄断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反垄断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最新施行的反垄断法,是自2008年实施以来的首次修改,新版反垄断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
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修改后的反垄断法完善相关制度设计,如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同时鼓励创新;明确经营者在依法竞争的同时合规经营;规定了垄断协议的安全港规则;增加了对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有关规定。反垄断法的修改,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为经营者提供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市场经济越发展,公平竞争就越重要。当前我国市场主体总量已突破1.5亿户,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对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意义更加凸显。经济体制改革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而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正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红星新闻记者 蔡晓仪综合整理,资料据新华社
责编 唐欢 编辑 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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