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经法28条(商经十三篇)

第一、商财篇天地阴阳,玄之又玄财生于地,应天道,多广大,计于人人生在世,非财无以资身产治有恒,不商何以弘利财为养命之源,人岂可无有,而不会营运,则蚕食易尽,必须生放经商,庶几获利,为资身策也,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商经法28条?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商经法28条(商经十三篇)

商经法28条

第一、商财篇

天地阴阳,玄之又玄。财生于地,应天道,多广大,计于人。人生在世,非财无以资身。产治有恒,不商何以弘利。财为养命之源,人岂可无有,而不会营运,则蚕食易尽,必须生放经商,庶几获利,为资身策也。

财溺于人共爱,义取者希。利起于众所争,贪嗜者伙。财者通行蠻貊,虽婴孩亦所知。爱是以人多竞求强取,致有丧身失德,忘耻受辱,甘当无侮。其知义安分,不事妄贪者,世之罕有。

财,穷极而至。然,积也,易也,便也,予之欲。财,余也。无欲,无恶,人欲趋之,本性以然。天地之万物,亦易也。唯情以丰,弱恒之。人之财运,有三:青年以谋,中年合谋, 壮年才谋。

凡天下之人,不可以无财;理天下之财,不可以无利;得天下之利,不可以无义。无义之利,如无源之水;此利之道也,亦义之道也。

第二,商谋篇

欲财者,有五要。天,地,人,神,鬼。

欲商者,察五事。一曰仁,二择地,三应时,四观人,五辨物。

奇者,谋也。以正和,以奇胜。动而观,静而扰,观全局,致奇胜。奇者,速也。唯弱、痴、妄者不可。

以仁和,广聚义,得才杰,积千金。仁,王者。仁和正中。

第三,商势篇

凡治商如治心,仁义是也。争商如争心,形势是也。饱和之市,可使必受形而供需者,奇正是也。商之所用,如揉泥成佛者,主客是也。

凡商者,以正治,以奇变,以机争。故善出奇者,如气水万化之形,如山河动静之势。极而复转,人性是也。苦而思悔,人生是也。周而复始,时代是也。常而复变,天地是也。

商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互消互长也。奇正消长,如长于无形,消于有形。幻化交替,不可胜穷。

众趋之志,至于争名者,势也。销售之促,至于争求者,节也。是故善商者,其势有道,其节有序。势如磅礡,节如渗水。

声声色色,争乱,而序不可乱也。胜胜负负,益全,而体不可败也。是故,形势有本源,固之则能趋之也。

利生于益,意生于心,求生于需。利益,义也。心意,势也。需求,形也。故善动人者,形之,人必需之。予之,人必乐之。以利动之,以益待之。故善商者,利之于势,不违于心,故能择心而驱势。

任势者,仁人也,如人人同心。人心之性,安则逸,危则悸,乐则贪,惯则弃,喜则侈,怒则厌,哀则怜,爱则据,恨则灭。故善仁人之势,如导水驱流于象形变幻者,势也。

胜败之势有其征,先见心之所爱,后见精神,明主察之,其应在人。谨候市变出入进退,察其志之动静,巷里言语妖祥,集之所告而决。凡百业悦择,世人乐生,敬其职事;相喜以道,相涌以市,相闻以息,此强征也。

百业数惊,市道不齐;相恐以货,相传以不利;耳卑目畏,惑言不止,众口相怜;众怨相贫,转而攻富,此弱征也。

百业齐新,货殖以固,物产通流,又有世风初潮之利;百工无故,公设适所,歌谣之声情和以乐传,词语之文意唱以群侣。此得神明之助,大盛之征也。

贫富自顾,货殖乱而速变;处争风乱流之惑;百工忧惧,心绝而无属;百业惊奔,滥价折售;歌谣之声情藏以忧弃,词语之文意醉以今朝。此大败之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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