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土地资源评价(保定国土资源家底)
保定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河北省保定市土地资源评价?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河北省保定市土地资源评价
保定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
公 报
(2022年2月25日)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市于2018年9月起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三调”全面使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运用移动互联定位、无人机等先进技术手段,通过“国土调查云”在线举证核查方式,全流程严格质量管控,历时3年,投入近千人参与调查,汇集了115.29万个调查图斑,全面完成了调查任务。同时,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三调”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国土资源家底。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797.07万亩。其中,水田2.02万亩,占0.25%;水浇地641.44万亩,占80.48%;旱地153.62万亩,占19.27%。我市耕地主要分布在东、南部,清苑区、定兴县、蠡县和徐水区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的32.54%。水田主要分布在涿州市和唐县,占全市水田总面积的71.27%;水浇地主要分布在东、南部,38.44%的水浇地分布在清苑区、定兴县、蠡县和徐水区四县(区);旱地主要分布在西部,57.17%的旱地分布在涞源县、易县、曲阳县三县。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738.07万亩,占全市耕地的92.60%;位于一年一熟制地区的耕地59.00万亩,占7.40%。位于年降水量600mm以上(含600mm)地区的耕地15.20万亩,占全市耕地的1.91%;位于年降水量500-600mm(含500mm)地区的耕地675.21万亩,占84.71%;位于年降水量500mm以下地区的耕地106.67万亩,占13.38%。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702.98万亩,占全市耕地的88.1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5.62万亩,占4.4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1.71万亩,占5.2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2.95万亩,占1.6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81万亩,占0.48%。
二、园地114.17万亩。其中,果园113.63万亩,占99.52%;其他园地0.54万亩,占0.47%;另有茶园不足0.01万亩。园地主要分布在我市中、西部,顺平县、阜平县、满城区和易县四县(区)的园地面积较大,占61.39%。
三、林地1046.23万亩。其中,乔木林地331.59万亩,占31.69%;灌木林地399.39万亩,占38.17%;其他林地315.25万亩,占30.13%;另有竹林地不足0.01万亩。林地主要分布在阜平县、易县、涞源县和涞水县四县,占全市的73.59%。57.49%的乔木林地分布在阜平县和易县,59.50%的灌木林地分布在阜平县和涞水县,53.20%的其他林地分布在易县、涞源县、阜平县三县。25.29%的林地位于年降水量600mm以上(含600mm)地区,73.31%的林地位于年降水量500-600mm(含500mm)地区,1.40%的林地位于年降水量500mm以下地区。
四、草地394.74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0.10万亩,占0.03%;其他草地394.64万亩,占99.97%;保定市没有人工牧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涞源县、易县、阜平县和涞水县四县,占全市的70.02%。天然牧草地全部分布在涞源县,其他草地31.28%分布在涞源县、15.74%分布在易县、12.02%分布在阜平县、10.97%分布在涞水县。
五、湿地5.88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5.88万亩,占99.98%;森林沼泽不足0.01万亩,占0.02%;保定市没有红树林地、灌丛沼泽、沼泽草地等地类。湿地主要分布在阜平县、涿州市、涞水县、易县四个县(市),占全市的65.7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89.47万亩。其中,城市用地32.38万亩,占8.31%;建制镇用地42.46万亩,占10.90%;村庄用地283.27万亩,占72.73%;采矿用地22.35万亩,占5.7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9.01万亩,占2.31%。涿州市、易县、清苑区、高碑店市、曲阳县、徐水区和唐县七个县(市、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市的47.26%。
七、交通运输用地56.65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20万亩,占3.88%;公路用地26.23万亩,占46.30%;农村道路28.21万亩,占49.81%;机场用地0.01万亩,占0.01%;轨道交通用地、港口码头用地及管道运输用地均不足0.01万亩。易县、阜平县、曲阳县、涞源县、涿州市和徐水区六个县(市、区)交通运输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市的42.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8.42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8.49万亩,占48.77%;水库水面13.14万亩,占22.49%;坑塘水面5.40万亩,占9.24%;沟渠5.27万亩,占9.03%;水工建筑用地6.11万亩,占10.47%;保定市没有湖泊水面。易县、唐县和曲阳县三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市的37.76%。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