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为报仇错杀别人(聊斋之伏狐一)
“土豆说聊斋”是公众号(胡说的土豆)中众多故事中的一部分,是土豆在阅读蒲松龄的《聊斋志异》过程中的一点感悟,纯属土豆个人观点。土豆本人心宽体胖,热烈欢迎大家多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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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之伏狐:(一)狐狸欲致人于死地,没想到被人吃伟哥反杀
聊斋里写的灵异事件大多和狐狸有关。这里面有好狐狸,也有坏狐狸。坏的多是变成女人来祸害凡人。所以就有很多专业人员来抓这些坏狐狸。可这些专业人士不是那么好找,没办法时,出些馊主义也一样管用的。
太史某,为狐所魅,病瘠。符禳既穷,乃乞假归,冀可逃避。太史行,而狐从之。大惧,无所为谋。
有这么一个太史,没写叫什么名字,这个人的人品不怎么样。因为在别的聊斋里写过这样的事情,狐狸是不敢祸害正直的人的。
太史就是那个时候的翰林。按现在说就是国家的院士。明清时候,多以翰林来做史官,所以习惯称翰林为太史。
促令服讫,人与狐交,锐不可当。狐辟易,哀而求罢;不听,进益勇。
大夫催着太史赶紧把药吃了,也许是怕太史明白过味儿来拿他当骗子吧。
太史病急乱投医,就把药吃了。吃完了,小宇宙就爆发了,进屋就找狐狸去了。
估计当时狐狸很高兴啊,今天这么主动。可真进入状态了,狐狸发现不对劲。锐不可当,太猛了。
狐狸想逃跑,可跑不了啊。狐狸哀求太史放过,可太史那怒气值满了,爆走了,一心的工作状态,什么也听不见啊。越来越猛。
移时无声,视之,现狐形而毙矣。
等太史完事了,恢复正常以后,再看狐狸,已经现了原形,早就死了。
从结果看,不管大夫是真的假的,这药效是真好,放到现在肯定很贵。
这段故事说的是一个‘度’的问题。做什么事都要有个度,不能因为自己有本事,把事做得太过了。欺负人也要适可而止。
太史虽然不是多好的人,可也不至于把他祸害死,人家求饶了,连事业都不要了,逃跑了。人家投降了,也就行了。何必赶尽杀绝呢?
自认为自己有本事,有靠山。任何正规的手段对自己都无效,就想着赶尽杀绝,可到头来把人逼急了,人家反抗了,不走正规法律程序了,到时候你求饶也没有用啊。
因为你已经把人给逼疯了,你说什么人家也听不见了。到头来倒霉的还是自己。
现实里这样的新闻也很多啊,把老实孩子逼急了,后果更严重。马加爵不就是吗?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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