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鸟时应注意的事项(观鸟如何成了魔症)

观鸟时应注意的事项(观鸟如何成了魔症)(1)

过去的人看鸟,大抵脱不出以人为中心,想的是鸟对人类有什么利用价值。为了鸟类而去到户外,单纯为了乐趣而观看它们,是非常新近的现象。今天的“鸟人”,无论男女,都是典型的现代社会的产物。 (资料图/图)

(本文首发于2019年7月18日《南方周末》)

“看鸟”或“观鸟”, 这是个问题

中国的观鸟活动,大概在本世纪开始蓬勃起来,却仍然是圈子里的事,属于当今亚文化圈里的一种文化现象。资深鸟友转帖《观鸟,中国古人早已有之》:“一直以为观鸟是从国外传入的,直到……我在微信朋友圈看到‘白露三候’的说法,方才恍然大悟!原来,早在两千多年前乃至更早些时候,我们老祖先就已经很懂得观鸟了。”无独有偶,最近参加一个观鸟比赛,往返观鸟点的途中,听鸟友在车里高谈阔论,也是这番论调,还大背唐诗作为论据。这些反映了观鸟活动进入中国大陆二十余年来,不仅一般观鸟者不清楚“现代观鸟”的精神是什么,就是资深鸟人对此也概念模糊。

爱上观鸟后,我迷上了观鸟文化,淘回来的书中,有一本A bird in the Bush:A Social History of Birdwhatching,可译作《林中鸟——观鸟的社会文化史》。该书名来自奥杜邦协会会刊《鸟经》(Bird-Lore)的信条“一鸟在林胜过两鸟在手”,这是句包含深意的格言,书名取义于此,再合适不过。

这本书一开始便直面一个问题:什么是现代观鸟?

在前言里,作者莫斯开篇就带我们看展会,不列颠观鸟博览会。跟着他一路来到艺术展区,他告诉我们,这是展会里最大的亮点。当人们看到以各种方式展示在屏幕上的鸟的时候,他们的目光里充满了惊叹和敬畏。作者由此话锋一转,“早在耶稣诞生前一万多年,我们远古的祖先,在第一眼看到鸟类形象时,也许跟现代人看到鸟类图片时一样,产生了同样奇妙的感觉。自从第一个史前猎人在岩洞壁上画出他的猎物以来,人类就开始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在看鸟(watching birds)。然而从大历史的维度看,人们以前并没有过任何现代意义上的‘观鸟’(birdwatching)活动。为了鸟类而去到户外,单纯为了乐趣而观看它们,是非常新近的现象。今天的‘鸟人’,无论男女,都是典型的现代社会的产物”。本书的主题就是探讨观鸟这种以获得乐趣为主要目的的娱乐活动的历史。

观鸟时应注意的事项(观鸟如何成了魔症)(2)

《丛中鸟——观鸟的社会史》,[英]斯蒂芬·莫斯著,刘天天、王颖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12月。 (资料图/图)

人类看鸟简史

人类出现以后,就一直在看鸟!东西方皆然。

《林中鸟》中列举了法国南部加尔加斯岩洞里的鹳等等,认为这些绘画除了宗教仪式的用途之外,还有实用的用途,反映了人类对周围世界的认知和分类的欲望。书中还列举了目前所知最早提及看鸟的文字。公元前3000年,古埃及某任职帝国边陲的官员在家信里抱怨道:“我花成天的时间看鸟。”这简单的一句话,表达出了作者百无聊赖的情绪。《圣经》中有大量的关于鸟的记录,究其原因,圣地位于欧亚非大陆候鸟迁徙的重要路径上,不可能视而不见。古希腊罗马时期,科学发生后,有亚里士多德的《动物志》和普林尼的《博物志》,但普通人对鸟类的着迷除了美味,就是宗教迷信。中世纪以降,对鸟的兴趣主体是皇家和贵族们从事的鹰猎和狩猎活动。比如征服者威廉就是个猎鹰迷;德意志皇帝腓特烈二世是个敏锐的观察者,著有猎鹰专著《用鸟狩猎的艺术》,里面有不少鸟类的相当准确的信息。

在中国,关注自然的博物传统同样源远流长,文字记录丰富多样。孔子编《诗经》,主张多识鸟兽草木之名。相传孔子门徒编《尔雅》,晋郭璞说:“若乃可以博物不惑,多识鸟兽草木之名者,莫近于《尔雅》。”中国人纵情山水的浪漫和博物传统,一直连绵不断,关于鸟的观察记录、神话传说、文史经学记载丰富多彩。比如,大雁是中国古典文献里出现频率最高的鸟之一。作为候鸟,因为它与四时节候密切相关,被观察得多而细,同时它也是诗人们吟咏的主要题材之一:《汲冢周书·时训解》:“雨水又五日鸿雁来……白露之日鸿雁来……小寒之日鸿雁北。”元代刘因诗:“北风初起易水寒,北风再起吹江干,北风三起白雁来,寒气直薄朱崖山。”王勃《滕王阁序》:“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

本书作者莫斯说:“无疑人类自史前时代开始,就意识到鸟的存在。如果他们对之有更进一步的兴趣的话,主要出于三个原因。对我们的祖先来说,鸟可能是宗教崇拜或迷信的对象,用来作为美化装饰的用品,或仅仅是一顿美味大餐。”可见,古代以来,人类跟鸟类的联系方式是“为用”,大抵脱不出以人为中心,为出发点,即鸟对人类有什么利用价值。

怀特的方法和情怀

现代著名鸟类学家詹姆斯·费舍说:吉尔伯特·怀特是“让我们所有人开始观鸟的人”。怀特在18世纪中后期英国的乡村塞耳彭,写出了有史以来最著名的博物学著作《塞耳彭自然史》。那个时代,是博物学形成的时期。“不列颠三岛的动物、植物,人们的了解很不周全;植物、动物的习与性,尚几乎是一门不为人知的研究。尤有甚者,当时通行的自然志,仍充斥着中古的寓言,狂怪的民间故事之残余,和‘冬燕眠于水下’等妄诞的事。怀特一代人的工作,便是以细密而准确的第一手观察,取代早期作家的懵懂记载、无根的臆度,和狂怪的传说。”怀特的《塞耳彭自然史》是他跟异地同道交流探讨的书信的结集,“他以‘耐心、精细’垂范,给我们演示调查自然的步骤”;让“我们得见他们对真理的热忱,对精确知识的火一般的欲望,和抛弃某些心爱的寓言时的一时踌躇……科学在18世纪后期摸索前行的每一步,都呈现给了我们”。

《塞耳彭自然史》作为“观察的典范,一个人、一个地方,和一个时代的画像,被后代的读者阅读”。怀特的生命力,在他的文字风格。它宛如图画,生动逼真地描绘了以往生活的逍遥、宁静的柔美画卷,为我们所喜爱,流传了下来。他看待自然的态度,也因此成为现代人的楷模。“上礼拜六,蝗虫云雀在我的田里,开始发出‘滋滋’的叫声了。世间最起人兴味的声音,莫过这小鸟的低语。”观鸟在他这里,除了知识和科学价值以外,还具有了美学的和精神的价值,这是全新的理念,也正是现代观鸟的精髓。詹姆斯·费舍说:“在怀特那里,自然考察研究者与自然爱好者的身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浑然一体的。”莫斯在书中总结了怀特成为现代观鸟之父的四大特征:享受自然、定点观察、交流讨论、方法创新,并由此论断:“直到1789年,《塞耳彭自然史》第一版问世,纯粹源于愉悦的观鸟活动才可以说真正的开始了。”

观鸟时应注意的事项(观鸟如何成了魔症)(3)

A bird in the Bush: A Social History of Birdwhatching, 本 文作者认为应该译成《林中鸟——观鸟的 社会文化史》。 (资料图/图)

作为现代社会产物的观鸟

“社会史观”是《林中鸟》历史叙事的指导思想。作者从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中叶这一百年间,挑出了不列颠的四个关键人物即怀特、比伊克、蒙塔古、克莱尔,以他们的个人经历来折射社会的变迁,探讨现代观鸟的时代背景。作者认为,这四位观鸟先驱处在人与鸟类的关系发生变化的时期,即由以往的单向的索取朝观察和欣赏的平等关系转换,他们顺应时代,分别在观鸟理念、吸引大众兴趣、准备鸟类知识、进行文学表达上开疆拓土,一方面反映了社会正在发生的变化,另一方面又助推了这种变化的形成。在随后的两百年里,科学研究、美学欣赏,以及围绕观鸟的各种文娱体育活动和社会活动,才逐渐发展成为数百万人参与的更加有组织的观鸟活动。

首先是社会变革造成了社会结构的变化。“从1688年的‘光荣革命’,到1819年维多利亚女王诞生,英国经历了一系列重大的社会和文化变革。其中最大的变化当属从以农业农村为主的社会,向以工业为主的社会的转变。……工业社会中,大部分人在工厂工作并居住在城镇。与此同时,包括鸟类学在内的现代科学学科兴起。这两个因素对观鸟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前一个因素创造了一个新的社会阶层,他们产生了自己在农村的根被割断了的感觉;后一个因素激发了这些人的好奇心,导致他们去探索荒野,重新发现‘乡下’。”

其次是社会观念的变化带来的新自然观。通过启蒙运动完成的文化转型,通过对自然界的去神秘化,消除了长期以来关于自然的迷信和恐惧,为现代的自然观铺平了道路,大自然成为我们可以利用的力量和养料,人可以享受自然。探索乡村,重新将自己与乡村的根联系起来,则为新富裕起来的中产阶级提供了一种“可控的磨难”,也与科学革命带来的新的科学所鼓励的拥抱丰富多彩的自然这一趋势相符。

再次是技术进步、教育普及、交通改善为大众提供的可能性。铁路的出现,第一次使所有的社会群体都可以移动起来,鼓励了以休闲为目的的旅行。19世纪末,自行车的出现,改变了自然研究的实践,为人们提供了廉价的交通工具和方便灵活的交通手段。20世纪初,私家车的出现,对于观鸟者来说,扩展了旅行到达的目的地,超越了步行和骑自行车能够到达的范围。19世纪后半叶初等教育立法,让更多的人具有了阅读能力。印刷术的革新为大众提供了价格相对合理的带彩色插图的鸟类知识图书等等,对鸟类知识的普及起到了积极作用。

观鸟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变得更加流行,是整个社会对“爱好”的理解发生了改变。“休闲时间”这个原本只为少数人享有的特权,变成了大多数人可以享受的普及品。20世纪上半叶生产力的提高,工人平均工作时间大幅下降,到了1920年,产业工人比起1900年来,每周多出8小时的自由时间,而且一周不需工作6天。在日益机械化的社会,爱好给予生活以意义和目的感。于是,一种新的“休闲伦理”诞生,它以充实自我为目的,而不是单纯的用什么东西来填补空闲时间。知识不仅仅是力量,也是快乐。观察和研究自然的兴趣爱好,不仅可以充实灵魂,还可以点亮沉闷的生活。

读这本书,我们已经不是在读观鸟的历史了,而是通过观鸟的历史管窥西方社会发展的进程。当然,全书的主体仍然是观鸟和鸟类学跟随社会发展的进化过程。

围绕故事展开的历史叙事

还记得开始得到这本书后,竟然像追武侠小说般看完,又再看。固然是里面的内容吸引我,但历史书这么好读,让人爱读,还真让我有些意外。受科克尔《鸟人传:一个部落的传奇》的启发,我发现《林中鸟》的叙事方式,有浓厚的鸟文化的特征:对故事的着迷。鸟人“喜欢故事。在一定程度上,它定义了这个部落。它是一个故事圈子,将你圈在里面,或彬彬有礼地把你挡在圈外……那些出彩的或重要的故事常常会在整个观鸟圈子里传播”。作者莫斯是鸟人,对故事的着迷大概是融入了血脉,他在貌似学术的结构下,大致以时间为线索,以关键词为统领,按专题来讲述。专题用高度概括的关键词为题目,比如:“观察:最初的观鸟者;补遗:女性与观鸟”……有时候还有点标题党的味道,“抽风:观鸟如何成了魔症”。

书中大量地运用从其他作家、动物学家或是别的什么人那里拿来的有趣的故事、引文,或者稀奇古怪的信息,让读者入圈子,有兴趣。比如Twitcher(有多种译法:鸟疯子、稀罕控、抽风客等等)的故事:“‘鸟疯子’是五十年代中期我们杜撰的,用来形容好友霍华德·梅德赫斯特,绰号‘小男孩’。那时候出去观鸟,都是两个轮子的交通工具。约翰·伊泽德和他的女朋友希拉骑一辆Lambretta摩托,而霍华德则坐在我的Matchless摩托后座上。当我们长途跋涉终于来到某个目的地后,霍华德从我的车上摇摇晃晃地爬下来,颤颤巍巍地点支烟。我们在乡村乱窜的日子里,这成为他的经典动作,更奇妙的是,那动作似乎预示着我们能找到好鸟。而当我们为目标鸟种陷入某种不确定性的神经质般的激动时,约翰和我就会装出神经质般的抽搐,回应霍华德的颤抖。这使得我们将看稀有鸟之途称为‘抽风之旅’。”

鸟圈的主要人物,根据需要在不同的专题穿插甚至反复出现,却没有重复凌乱的感觉。这大概都得益于他的专题式写作和故事性叙事。他对自己书的定位十分清晰:“这本书的主体是关于不列颠观鸟活动的成长和发展,同时我还加入了其他地方,特别是北美洲的一些例子,那里的发展路径在很大程度上跟大西洋这边相同。因此,不可避免地,我的写作带有很大的选择性,它不可能,也根本就不是要写成一本权威的观鸟史。我通过特定的事例和关键的人物来讲述故事,反映更为广阔的图景。”

专业知识是翻译质量的保障

本文无意全面介绍《林中鸟》这本书,只是有感而发。若引起了你的好奇,可上亚马逊网上购买旧书,我建议严肃的读者找原版来读。不能读英文的朋友,也还有选择,去读最近国内出的一个译本《丛中鸟——观鸟的社会史》。需要提醒的是,一般看看无伤大雅,若要引用就得小心了,里面有一些错,特别是跟专业相关的错要当心。比如第一章开篇用了一张画像,张冠李戴,将怀特的爷爷的画像当作他这个孙子的了。有名的怀特的注释者和研究者艾伦早就说过:“他(怀特)的性子谦退,无意声名,所以他的画像,不见有存世者。”

观鸟作为一种亚文化,有它的一些特定的概念、语言、用词,比如:双筒望远镜(binocular),单筒望远镜(telescope),通常省略为双筒(bins)和单筒(scope)。如果有此知识,就能猜得到下面这一句的正确意思了:“在边境检查站,我们告诉海关我们大家都是观鸟人——尽管我们中间只放着两对箱子(despite having only two pairs of bins between us)!”(《丛中鸟》,P328)鸟类清单是鸟人们乐此不疲的游戏,他们会逐一记录见过的新鸟种(lifer),并以这个清单的数字大小分出高下。而首开此例的是英国人基思,他第一个提出要看尽天下鸟,并且成为首个观鸟清单超过全球鸟种一半的人。因此,我们不难发现下面这段译文的问题:“20世纪60年代……他开始正式编撰世界鸟类清单。1973年,他成为第一个编纂了一半鸟类物种的人。”(《丛中鸟》,P346)

还有一些涉及专业常识。如世界上有七大动物地理分区,但其名字不称区,而称界,如古北界、新北界。如此,《西方古北区鸟类手册》似当译作《西古北界鸟类手册》(《丛中鸟》,P334)。如果对世界鸟类物种数量有概念(一万种左右),那么就会发现下面的译文的问题了:“野外考察工作者造访了英国和爱尔兰的38.62万平方公里的每一寸土地,调查了那里发现的每一个繁殖鸟类。最后的记录结果——超过28.5万个种类。” (《丛中鸟》,P316)

读此中译本,不由得想起了很多年前何兆武先生的一段话:“要保证翻译质量,首先要求译者有较好的专业知识,不可一味迷信学外文的人。学外文的人,专业知识往往不过关,就弄出很多常识性的笑话。如Maine的《古代法》一书,是一部古典的学术名著,翻译质量也不错,但译者大概是法律专业的,在历史上就弄出了笑话,把royal与imperial混为一谈。其实royal是指法国革命前旧制度的王政,imperial是指大革命后拿破仑称帝或法典。这两个字……被译者混为一谈,全书理论就都绞了线。犹如千载之下,有人把‘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混为一谈……”对所有从事翻译的人来说,这段话不无启发。

需要说明的是,书名的翻译,我在副标题里添加了“文化”两个字,友人不解。不错,莫斯的用意是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观鸟活动发展;而我通过读这本书,看到了一种文化的萌芽、生根和发展。

钱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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