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组后年度总结(鼎新清算破产资讯第12期)

破产新闻

人大代表建议加快个人破产试点 答复:探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

代表建议: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有助破解“执行难”

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广州市人大代表闵卫国提出《关于加快广州市个人破产条例起草和试点的建议》。建议提到,随着不动产登记条例的施行、人民币无纸化和货币支付电子化网络化、个人信用记录的信息化建设,加上金融部门、执法部门和中介机构的专业技能提升,为获取个人财产信息和追踪财产流向提供了越来越有利的条件,实施个人破产制度的客观条件正日益成熟。

周强就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

周强就草案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作了说明。2018年9月,民事强制执行法纳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二类项目,确定最高人民法院为牵头起草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起草专班,在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指导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反复论证修改形成草案。草案分为4编17章,共207条,各编依次为总则、实现金钱债权的终局执行、实现非金钱债权的终局执行、保全执行,以及附则。

和天下天玺湾项目公司 康宏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停工长达7年的和天下天玺湾项目公司,惠州市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022年6月20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天玺湾的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申请,于2022年6月20日裁定受理惠州市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拖欠费用高达1.26亿,涉及工程款、支付预留款等。

破产边缘的露华浓股价触底大幅反弹,十天内涨幅逾650%

处于破产边缘的美国老牌美妆公司 Revlon Inc(露华浓)意外迎来高光时刻!过去十天,依然在纽约证交所交易的露华浓股票连续飙升 —— 截至6月22日收盘,其股价从6月13日的历史性低点1.08美元上涨逾650%至8.14美元,成交量也大幅攀升。这背后的推动者是一批对这个老品牌印象深刻的散户投资者。

太原科技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揭牌成立

太原科技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在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法官仇拉锁在致辞中指出,太原科技大学因势而谋、趁势而上,在山西省率先成立破产法研究中心,不仅是学校深入推进产学研的一件大事,也是山西省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

破产重组后年度总结(鼎新清算破产资讯第12期)(1)

行业动态

北京市率先开通破产管理人信息查询“线上 线下”集成服务

2020年5月在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企业破产(强制清算)信息查询窗口。一年内,查询专窗完成涉及510家企业的查询信息2556条,管理人10日内即可完成全部查询工作,相较以前,可缩短60天。

襄阳中院开启智慧破产新模式,助力破产审判提质增效!

为进一步提高破产审判效率,降低破产程序成本,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襄阳中院积极探索数字化智慧破产审判系统建设,与招商银行襄阳分行、北京华宇九品公司共同打造智能化破产办案辅助平台。6月17日,襄阳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智能化破产办案辅助平台操作培训会,全市法院从事破产审判工作的办案人员以及管理人参加会议。

东北地区首家破产法庭在长春设立

2022年6月22日起,东北地区首家破产法庭——长春破产法庭正式开始受理案件。

长春破产法庭的设立,是长春智慧法务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志着长春破产审判工作迈入新阶段。

电商企业濒临破产,司法促和解助重生

深圳破产法庭根据规定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并指定破产管理人对企业经营情况、债权债务等进行评估。

管理人认为,企业欠款金额较少,债务人再经营意愿强烈,长期来看是具备还款能力的。

鼓励对诚实而不幸的企业家的宽容,建立更快捷、高效、人性化的个人破产程序和债务免除机制。下一步,深圳破产法庭将聚焦快审机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元化的法治服务。

典型案例

苏州泰宝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键词】房地产企业、在建工程、整体处置

【基本案情】苏州泰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宝置业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为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开发的“剑鑫大厦”项目,因拖欠工程款致工程烂尾。

2020年9月9日,吴江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泰宝置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

审理情况】管理人接管后,进一步调查发现泰宝置业公司名下“剑鑫大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建工程主体虽已封顶,但二次结构并未完成。吴江法院指导管理人一方面前往辖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全面调取在建工程施工及备案材料,并听取对“剑鑫大厦”处置的意见;另一方面,就债务人表达的重整诉求,在征得债权人会议意见后,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寻找意向投资人,并与多家金融机构商议重整融资的方案。后因无确定的意向投资人,且债务人最终也向管理人表达了放弃重整的意思。

经管理人申请,2021年2月7日,吴江法院裁定宣告泰宝置业公司破产。2021年3月22日,管理人对泰宝置业公司名下“剑鑫大厦”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在阿里拍卖破产资产处置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拍卖公告中同时载明了管理人接管到在建工程施工及备案手续材料,最终以4817万元的价格拍卖成交。2021年5月14日,管理人制作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获高票通过,普通债权清偿率为30.73%。2021年5月29日,吴江法院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2021年5月31日,最后分配完结后,吴江法院裁定终结泰宝置业公司破产程序。

【典型意义】存在烂尾项目的房地产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管理人可在听取债权人会议意见后,对债务人有无重整可能进行初步调查,不具备挽救价值的应及时申请宣告破产。拍卖在建工程时,应全面接管收集在建工程前期施工备案材料,理顺续建手续,明确拍卖成交后的配合交接材料义务,以打消竞买人顾虑,提交拍卖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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