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坚坎坷历程(在和籴之争事件中)
黄榦来到汉阳不久,就遇到了激烈的和籴之争事件。当时江汉诸郡大旱,各地官府皆忙于四处招徕米商,和籴粮米,用于平抑米价,供应民众生存所需。
然而,鄂州官方居然派出吏卒进入汉阳军境内,拦截载米舟船,阻挠粮米运入汉阳。
黄榦对此愤慨不已:“到此百怪皆有,真不成世界······其行遣之间可怪可笑。”由于湖北路级权力机构的暗中扶持,两地之间的稻米价格战在鄂州官方的幕后操控下也悄然打响。
汉阳军实力不济,落入下风,生存空间遭受不断地挤压。
早期,汉阳军尝试与鄂州方面就米价问题进行过沟通,建议两州确定统一的区域市场和米价,有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
“汉阳小国寡民······则之西州。”然而,鄂州方面却不以为然,坚持以高价招徕米舟。“一听客人之高价······欲夺而有之。”
鄂州以邻为壑,不顾汉阳商旅的死活,企图通过抬高米价压制汉阳军吸引米舟。它的短视和贪婪却造成了江汉各地米价集体暴涨的恶果,前往汉江下游的汉阳军的米舟反而就更少了。
为此,鄂州甚至不惜动用公权力干涉汉阳军的粮米交易。“盖鄂州米价原不同于汉阳······如此只得多遣舟船于汉口以上守等可也。”
拦米事件发生前夕,鄂州、汉阳军两州都已经等不来米舟。于是,自恃权势强悍的鄂州方面开始了明火执仗地跨境拦米。
根据黄榦的指控,当时指使拦米事件的主谋正是鄂州主官吴胜之(1154—1224)。宁宗嘉定六年(1213),吴胜之为湖北运判,兼知鄂州。
为此,黄榦专程向湖北转运司进行控诉,强烈谴责鄂州对汉阳军的粗暴行径。
“拦米一事······假令汉阳郡之官吏于金口拦鄂州米,可乎?”本来,作为商品的属性,粮米在市场上可以自由流通,米舟流入汉阳而不去鄂州,是市场经济作用下的结果。
鄂州的做法显然既违背了商品经济的客观规律,也破坏了国家法则、规矩。然而,从黄榦提及的言语中,我们可以大概了解到,可能当时鄂州方面给出的解释理由为:拦米是执行湖北转运司的意见。
黄榦对此又继续揭发、质问道:“况名为拦米而实为拦税······何向不可!”黄榦从法理和现实两个层面上否定了鄂州的说辞,也以决绝的态度要求湖北使台对此事给出公正的裁决:
一方面,鄂州与汉阳军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且长期争执不休,作为上级的湖北转运司理应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偏不倚地平息两地的争端,而不应当默许甚至支持鄂州跨境拦米的做法;
另一方面,鄂州尽据各地米舟,等于断绝了汉阳军的粮食生命线,汉阳军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若此番争执无果,黄榦也就心灰意冷,汉阳军百姓也将食不果腹。黄榦之所以发出这般情绪化的言词,不仅是对以吴胜之为代表的鄂州官方表达愤懑之情,更流露出了其对于湖北路一级政府偏袒、庇护鄂州之态度的失望和不满。
应该看到,鄂州敢于公开跨境拦米,底气从何而来?简言之,鄂州挟湖北使台之威,以权势压制汉阳,公然动用公权力来争夺税收利益。
至此,我们可以发现南宋时期鄂州与汉阳军之间激烈的利益竞争以及鄂州背后矗立着湖北路级权力支持的身影。然而祸不单行,鄂州才派人到汉阳拦截米舟,位于汉江上游的京湖制置司为确保极边州郡的粮食安全,防遏粮米外泄,也严禁米舟运粮至汉阳。
甚至,也公然派兵到汉阳境内搜捕。
“今制司以极边为念······岂复更有粒米前来。”这里存在一个核心的问题:“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为什么京湖两路乃至南宋朝廷对汉阳军奉行类似于冷遇、压制,甚至盘剥的策略?
依我之见,根本原因仍然还是南宋王朝“以南制北”“爱极边而不爱次边”等思想在隐隐作祟。每一任汉阳知军都在反复强调汉阳军地缘的重要性,而真实的情形却是京湖地区主政者乃至朝廷眼里的汉阳军并非那么重要。
汉阳军官方的陈情吁请,并不能求得朝廷的额外垂青,更也折射出了当时资源分配不均的残酷现实。
黄榦就汉阳军和籴之事引申开来,进一步阐述了当时湖北当局对汉阳军的种种不公现象:“而旱亢如此······又何以安人心而固吾圉耶!”湖北转运使治所为鄂州,京湖制置使驻地在襄阳。
前者关照江南之鄂州,后者青睐极边之安、复,而介于二者之间的汉阳,号为次边,必然两头不讨好,地方利益得不到保障就成为了不可避免的事实。
基于当时恶劣的政治环境,黄榦主政下的汉阳军被迫只能据理力争,竭力捍卫应有的权益。既要顶住来自开阃襄阳之制置使的压力,又要与坐镇鄂州的转运使抗争。
多年以后,黄榦在回顾自己的宦海生涯时,曾总结道:“倅安丰则得罪于太守,守汉阳则得罪于监司。”对吴胜之等鄂州主官之流,黄榦不惜撕破脸面,与之针锋相对。主政汉阳时期的黄榦,内心的苦闷与绝望也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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