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大的基本路线(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朗读人:孙维,西安广播电视台主持人
本期内容:“党的十三大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确立 ”。
这是《中国共产党简史》的第七章第五节,主要介绍了“党的十三大和‘三步走’发展战略”“改革开放的继续推进和治理整顿的开始”这两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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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确立
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推进,迫切需要党在深刻分析基本国情、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以及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路线从理论和实践上进一步作出明确的回答。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党的十三大的中心任务是坚持和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加快和深化改革,进一步确定经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大政方针,确定在改革开放中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
大会的突出贡献,是系统闸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明确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不久,党在总结历史经验的时候,便开始从认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来分析以往发生失误和曲折的原因。党的十三大在以往认识基础上,总结历史经验和改革开放新鲜经验,使党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前进了一大步。大会指出,正确认识我国社会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是我们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根本依据。
大会第一次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内涵作了系统阐述,指出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
在近代中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不承认中国人民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是革命发展问题上的机械论,是右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以为不经过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就可以越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革命发展问题上的空想论,是“左”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
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为正确理解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成功和失误提供了一把钥匙,也为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武器,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贡献。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新的认识出发,大会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概括为: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概括起来说,它的主要内容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实践证明,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坚持这条基本路线不动摇,是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根本保证。
大会高度评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开辟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中的伟大意义,指出,60多年来,在马克思主义与我国实践结合的过程中,有两次历史性的飞跃。第一次飞跃发生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总结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找到了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把革命引向了胜利;第二次飞跃发生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新中国成立30多年来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在研究国际经验和世界形势的基础上,开始找到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开辟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阶段。沿着这条道路前进,是把我们的事业引向胜利的根本保证。
党的十三大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阶段、任务、动力、条件、布局和国际环境等方面,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形成发展起来的一系列科学理论观点作了归纳和概括,从而使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有了更清晰的轮廓。同时,大会也清醒地指出,我们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状况、矛盾、演变及其规律的认识,在许多方面还知之不多,知之不深,许多方针、政策和理论还有待于完善,以得到补充、修正和提高。
——摘自《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中共党史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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