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红通人员归案多少(红通人员改国籍潜逃17年)
“时间过去太久,很多事记不清了。”4月3日上午,因涉嫌受贿罪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的刘梦平,多次用这句话回答公诉人的讯问。
检方指控,今年55岁的刘梦平在1995年到1998年间,利用担任某国企在香港全资子公司会计的职务便利,通过给其他公司提供借款便利,伙同单位同事收取“好处费”共计600余万元。
新京报记者获悉,2000年接受纪委调查期间,刘梦平逃脱前往新加坡,并于2005年变更国籍后,以刘思佳的名字12次往来国内与新加坡。2017年,被列上“红色通缉令”的刘梦平被海关扣押,继而归案。
4月3日,刘梦平因涉嫌受贿罪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法院供图
2015年,刘梦平被列入红色通缉令名单。
在被双规期间,她逃脱后前往新加坡并取得该国国籍,2017年作为红通人员在入境时被海关扣留。
早在2005年,刘梦平在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取消中国国籍,改名刘思佳。此后她持新加坡护照共计往返中国12次。“一直也没人找我,我以为当年钱都还了就没事了。”
虽然持有国内的二代身份证(2005年其母代为更换),但刘梦平十几年间一直未使用,直到2017年6月5日,她拿着二代身份证去家门口的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法庭上,法官问及为什么要拿身份证去银行开户,刘梦平说,就想看看这个身份证是否能使用:“要是不能用了,说明我的国籍确实注销,我应该就没事了,网上的通缉就不用怕了”。
办案人员介绍,2015年,刘梦平被列入“红通”名单后,仍频繁往返新加坡和国内,办案人员通过对红通人员面部识别的系统追踪,锁定改名刘思佳的刘梦平,并于2017年6月29日将其在海关扣押归案。
“给国家造成5000万损失”
“之所以改名刘思佳,是觉得刘梦平这个名字笔画不吉利,也让我想起以前在国内这些不好的事情。”刘梦平在法庭上说,20年前的种种,一直未能完全释怀,但改名字并非为逃避追捕和调查。
刘梦平表示,两次收受好处费的行为,与她和行贿人的关系无关:“我只是个会计,没有决策能力”。刘梦平说,1997年卢某意外溺水死亡后,她还多次前往珠海找南油公司其他负责人催款并追索好处费。
4月3日,逃亡17年后归案的刘梦平在法院受审。法院供图
其与代理律师认为,案发后刘梦平被单位开除,目前是新加坡籍公民,不再符合受贿罪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主体身份;刘梦平持新加坡护照往返多次,并没有办案机关调查和拘捕,所以不存在逃避调查、躲避抓捕;刘梦平已退还大部分赃款,作为会计,其在共同犯罪中起不到关键作用。
检察官表示,刘梦平在双规期间逃脱被开除,但她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涉嫌犯罪的事实一直存在,并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这些不因其变更国籍而消失;刘梦平在未获得新加坡国籍前一直没有回国,更换身份后才再次回国,可见明知过错且有意躲避调查。
检方强调,刘梦平等3人给国家造成的损失非常严重:“他们受贿600多万元,可当年国企的借款已要不回来,给国家单位造成损失5000多万元”。
由于刘梦平等人案发,截至2017年,罗某向港源公司的借款仍有一部分本金和利息没还,“他们出事后,也没人来催账了。”罗某说。根据检方查证,罗某支付的好处费比例按借款金额的12%计算。
办案检察官马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共同受贿中,对被告人定罪的金额是共同受贿的数额。此案中,刘梦平、王斌和付达铣的共同受贿金额都是600多万元。
根据查询,付达铣与王斌在2001年都因受贿罪被判刑,其中付达铣除600多万元共同受贿外,还有200余万元的单独受贿,其终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在刘梦平逃亡期间,国内刑法有关贪污受贿罪的量刑规定已修改,从“单以数额论处”变为“以数额和犯罪情节合并考量论处”。马全表示,按目前刑法规定,刘梦平的刑罚应在十年以上。
该案未当庭宣判。
新京报记者 王巍 编辑 李骁晋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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