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沪籍居民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持居住证非沪籍家庭)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杨玉红)上海16个区已经全面启动非沪籍家庭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咨询及受理工作,计划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
非上海市户籍家庭需同时满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在上海市无住房、且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在上海无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等条件方能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在家庭收入门槛方面,上海市要求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须低于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2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
共有产权房,是上海“四位一体”租购并举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非上海户籍常住人口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与上海户籍居民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采取同一标准,即实施政府定价,且购房人产权份额应当不少于50%。
聚焦常住人口中在上海创业、稳定就业的人员,上海扩大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范围,尤其是各类人才、青年职工,重点解决持证年限较长、学历层次高、符合上海产业发展导向、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居住证持证人住房困难问题。这次扩围是在加大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应,保障力度只增不减基础上的扩展,不会影响上海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正常供应。
据悉,本次非沪籍申请家庭的房源计划单列。郊区以区为主,充分利用好辖区内配建保障性住房房源;中心城区可申请市统筹大居房源,市统筹大居房源预计主要分布在浦东惠南、奉贤南桥东、松江南站、嘉定黄渡和宝山顾村拓展等基地。待房源项目和价格明确后,将适时向社会和申请家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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