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接种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区卫监所开展专项督导)

当前各国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最有力的手段。本市按照“保障重点、知情同意、愿种尽种、部门组织、属地管理”工作原则,以海关、边检、公安、机场、航司、冷链、集中隔离点等场所工作人员为为优先接种对象,稳妥推进新冠疫苗接种。

为保障虹口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依法依规,安全有序,虹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于近日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门诊和临时接种点进行检查督导。

虹口区共设有5个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门诊和临时接种点。 本次督导重点对新冠疫苗接种门诊(临时接种点)的设置、接种人员培训和资质、接种管理、疫苗管理、接种后不良反应处置、日常消毒、个人防护及医疗废物收运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经检查,全区接种门诊和临时接种点均经虹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设置候种、预检、登记、告知、接种、留观等区域;不与存在潜在感染风险的科室共用出入口及通道;接种门诊设有醒目标志;设置相对独立的应急医疗室(区域),配足配齐救治设备和药品,配有心电监护仪、AED、气管插管等。各接种门诊和临时接种点加强接种入口管理,由保安和医护人员维持排队秩序,保持间隔距离,查看身份证和健康码,并对受种者进行体温检测。

疫苗接种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区卫监所开展专项督导)(1)

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对疫情防控具有重大意义。区卫监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对疫苗接种点进行常态化监管,确保疫苗接种安全规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疫苗接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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