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岛内交通最新调整(5月1日起厦门四桥一隧)

台海网4月27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重大利好消息!为助力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促进跨岛发展与岛内外一体化、有效降低企业物流和群众交通成本、方便市民出行,厦门市政府今天宣布,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5月1日零时起停止收取厦门市“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

厦门岛内交通最新调整(5月1日起厦门四桥一隧)(1)

图为厦门杏林大桥福建日报记者 施辰静摄

来看厦门市人民政府今天发布的通告↓↓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

停止收取厦门市“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的通告

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5月1日零时起,停止收取厦门市“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止收取厦门市“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的范围是指厦门大桥、海沧大桥、集美大桥、杏林大桥和翔安隧道。

二、已提前缴交2019年及之后年度“四桥一隧”车辆通行年费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于2019年5月1日起办理退费,退还剩余月份“四桥一隧”车辆通行年费。

三、2019年1-4月及之前年度所欠“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缴清。

特此通告。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7日

厦门岛内交通最新调整(5月1日起厦门四桥一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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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提前缴交2019年及之后年度“四桥一隧”车辆通行年费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于2019年5月1日起在“四桥一隧”年费办理窗口或网上办理退费手续,退还剩余月份的“四桥一隧”车辆通行年费。

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办理

厦门市“四桥一隧”车辆通行年费退费的通知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收取厦门市“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的通告》,现将办理厦门市车辆通行年费退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费对象

凡是已缴纳2019年及之后年度厦门市车辆通行年费的机动车所有人,由通行费征收机构按流程办理退费,一次性返还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及之后年度厦门市车辆通行年费。

二、退费办理时间

机动车所有人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可选择在窗口或网上办理退费。

三、退费办理地点

(一)窗口退费地点:“四桥一隧”年费办理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令时)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冬令时)

(二)网上24小时自助退费:2019年5月1日零时起,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关注“厦门路桥年费”微信公众号、下载“厦门路桥通”APP 、登陆厦门市贷款道路(公路)车辆通行年费网(https://www.xmetc.com)24小时自助办理退费。

四、退费所需资料

(一)窗口退费

个人用户:

1.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不是车主本人办理的需提供车主及经办人双方身份证原件);

2. 机动车所有人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注明联系电话);

3. 机动车所有人银行卡或复印件1份;

4. 车户签署票据涉税声明。

单位用户:

1. 经办人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委托书需注明单位全称、退费银行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2. 机动车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车辆明细清单;

3.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注明联系电话);

4. 缴纳车辆通行年费的发票原件(回收开具的发票原件,重新开具实缴发票)。

备注:个人及公司变更用户须携带登记证等相关变更证明材料。

(二)线上退费(限个人用户,单位用户请至窗口办理)

按系统提示录入并提交信息,经系统审核通过即可自动办理退费手续。

五、审核办理

退款申请受理后,将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退款工作。

六、退费流程

(一)窗口退费

厦门岛内交通最新调整(5月1日起厦门四桥一隧)(3)

(二)网上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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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咨询途径

机动车所有人如有疑问可拨打厦门路桥年费服务热线电话0592-5828666,也可通过厦门市贷款道路(公路)通行年费网(https://www.xmetc.com)、“厦门路桥通”APP、厦门路桥年费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咨询。

八、温馨提示

1. 前期窗口退费人多易拥挤,建议广大车主合理安排时间,尽量使用线上渠道自助办理,需要到窗口办理的车户可以在“厦门路桥通”APP或厦门市贷款道路(公路)车辆通行年费网(https://www.xmetc.com)提前预约,必要时办理窗口将实行分批次办理,减少现场排队等待时间。

2. 单位车辆、车辆信息变更等特殊车辆的退费请到窗口办理。

3. 2019年1-4月及之前年度所欠车辆通行费,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缴清。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到“四桥一隧”年费办理窗口或通过关注“厦门路桥年费”微信公众号、下载“厦门路桥通”APP、登陆厦门市贷款道路(公路)车辆通行年费网(https://www.xmetc.com)进行补缴。逾期经依法追缴仍未缴交的,将推送至厦门市社会信用管理系统。

2019年1-4月及之前年度所欠“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缴清。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到“四桥一隧”年费办理窗口或通过关注“厦门路桥年费”微信公众号、下载“厦门路桥通”APP、登陆厦门市贷款道路(公路)车辆通行年费网(www.xmetc.com)进行补缴。

停止收费后,通行费收费机构将对“四桥一隧”收费站进行清理完善,提高车辆通行效率。为利用现有资源,机动车的电子标签及配套收费系统和设备目前先予保留,政府将在现有系统和设备的基础上,研究电子标签在智能交通管理方面的拓展应用,争取为车主提供更加多样化、智能化、便捷化的交通出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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