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能判离吗(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怎么处理)
很多时候,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对方往往会不同意离婚,这时就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起诉离婚了,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那如果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请问已经起诉离婚到期开庭对方不到庭也不签字该怎么办?
河北朗途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离婚是由夫妻共同办理的。但是,有时候夫妻之间可能因为赌气故意躲避,或者因为发生意外事件的原因,导致找不到另一方。那么,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找不到对方如何离婚?是不是找不到对方就离不了婚了呢?显然不是的。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可知,离婚找不到人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河北朗途律师事务所律师补充: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或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那么离婚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离婚诉讼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毕业于燕山大学诉讼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现执业于河北朗途律师事务所,目前为该所负责人,担任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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