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简介阿q正传(缅怀大师重温经典)

鲁迅简介阿q正传(缅怀大师重温经典)(1)

《阿Q正传》描写了一个特殊历史背景下的小人物——阿Q的人生起伏。阿Q的性格特点十分突出,作者通过对阿Q性格的刻画,深入地剖析了人性当中存在的某些问题。

当今社会,虽然与阿Q生活的年代相比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终日忙忙碌碌的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偶尔停一下脚步,重新审视一下我们的内心呢?抑或像照镜子一样,看看是不是自己脸上也有一颗小饭粒,有的话就把它擦去吧。

重读经典《阿Q正传》,以我对世界的微小感知,与大师的思想对接,仿佛夜行的人仰望头顶的星光,熠熠星辉总会为我们指明前行的方向。

从文章开头一句句读下去,起初内心里仿佛有寒气在一点一点地升起。这是一个怎样的人间?这是一种怎样的人民?空披着一副人的皮囊,灵魂却是“虫豸”一样的,行尸走肉一般。 再读下去,开始为阿Q感到悲哀,在旧势力的压迫下,他无足轻重,无助又无奈地活着,活的没有丝毫意义。文章最后,阿Q终于坠入无尽的虚空之中,不光他的肉体空虚无意义了,他的灵魂也即将空虚了。——“而这回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是不近不远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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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章 序

和大多数普通人一样,阿Q在历史长河中无足轻重,渺小到不值一提。旧中国的封建等级观念,对人性的摧残与压制,十分的冷酷无情,而其势力又无比庞大。小人物活在这样的庞大黑暗势力之下,抗争毫无意义,只能进一步渺小,以近于无。

一是,他的地位渺小,历史上没有人记得他。“传的名目很繁多:列传,自传,内传,外传,别传,家传,小传……,而可惜都不合。”列传是给阔人写的,自传是给自己写的,内传、外传是给神仙、侠客之流写的,别传是给有上谕本传的人写的,家传是给同宗写的,小传是给有大传的人写的。

二是,他渺小到不知道自己的根源。“他大约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的。此后便再没有人提起他的氏族来,所以我终于不知道阿Q究竟什么姓。”人再贫贱,至少也堪比草木,草木无根尚不得活,人而无根,命比草贱。

三是,他渺小到连名字都没有人确凿知道。“所以先遇着了这第一个难关。我曾仔细想:阿Quei,阿桂还是阿贵呢?”

四是,他的籍贯无从考究。“但可惜这姓是不甚可靠的,因此籍贯也就有些决不定。他虽然多住未庄,然而也常常宿在别处,不能说是未庄人,即使说是“未庄人也”,也仍然有乖史法的。”

其实无论阿Q的姓氏也好,名字也好,籍贯也好,都无需考究,因为阿Q本就不是一个人,他代表了许许多多的人,许多国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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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章 优胜记略

阿Q没有清醒地意识到社会对他的冷酷无情,他活得很麻木。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关心他,没有人在意他的存在不存在,人们在意的仅仅是自己。“因为未庄的人们之于阿Q,只要他帮忙,只拿他玩笑,从来没有留心他的“行状”的。”;“人们忙碌的时候,也还记起阿Q来,然而记起的是做工,并不是“行状”;一闲空,连阿Q都早忘却,更不必说“行状”了。”但阿Q对这些的感知很麻木,仅仅因为一个老头子说了一句无足轻重的,不知道是真心还是讥笑的话,都足以令他感觉到很喜欢。

“阿Q又很自尊,所有未庄的居民,全不在他眼神里,甚而至于对于两位“文童”也有以为不值一笑的神情。”阿Q的“很自尊”,恰恰是他的极度的自卑造成的,世人对他的冷漠,社会对他的压迫,使他一无所有,而他又是一个麻木的人,他不想和这种环境相抗争,所以,这种强烈的自卑使他表现出来了“很自尊”。

这种强烈的、脆弱的自尊心,逼迫他想做个“完人”,使他对自己的缺点很在意。头上有个癞疮疤,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但在阿Q看来,他对这件事很敏感。这正说明阿Q是一个迷失了灵魂的人,外表上的缺陷使他很在意,即便这种缺陷是无关紧要的。 只是这种在意,他又没有能力去保护,正好成了人们戏弄他的把柄。“闲人还不完,只撩他,于是终而至于打。”终于,阿Q承认自己是虫豸,“但虽然是虫豸,闲人也并不放,仍旧在就近什么地方给他碰了五六个响头,这才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这个社会对于弱小的人,给他的活下去的空间是很狭小的。但阿Q并不思悔改,于是发明了“精神胜利法”。“然而不到十秒钟,阿Q也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他觉得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余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这里指出,正是这“自轻自贱”才是他的本质,因为他还很喜欢放纵自己,爱赌钱,每次都把自己的辛苦钱输得精光。

阿Q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他无所谓失去什么,因为他本来就没有得到什么。但这一次,他确实体会到“切肤之痛”了,因为这次他是得而复失了。“他赢而又赢,铜钱变成角洋,角洋变成大洋,大洋又成了叠。”可惜社会是不会让他赢的,因为他太弱了,社会本来就没有给他多少生存的空间,只是“他这回才有些感到失败的苦痛了。”不过,这个痛,不足以刺痛他的内心,还没有使他幡然悔悟。“但他立刻转败为胜了。他擎起右手,用力的在自己脸上连打了两个嘴巴,热剌剌的有些痛;打完之后,便心平气和起来,似乎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自己,不久也就仿佛是自己打了别个一般,——虽然还有些热剌剌,——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躺下了。他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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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三章 续优胜记略

阿Q由于和赵太爷论本家,被打了一个嘴巴,但是,却因此而出了名,“说也奇怪,从此之后,果然大家也仿佛格外尊敬他。”,原因是“则打的既有名,被打的也就托庇有了名。”这就是当时底层民众的普遍的心态。非常微妙的,不明就里的趋炎附势,巴结权贵。赵太爷既有名望,被他打了的阿Q,好像因此而沾了光。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真是根深蒂固。

阿Q自身,深受这种封建等级思想的毒害。他愚昧无知,不思进取,被别人压迫。转而现在,他莫名其妙地被别人尊敬,就沾沾自喜,不明就里的瞧不起他人。王胡、假洋鬼子、小尼姑,就是他瞧不上眼的三个人。

和王胡的一仗,起因是“看见王胡在那里赤着膊捉虱子,他忽然觉得身上也痒起来了。”,而让阿Q感到不爽的原因是他身上的虱子没有王胡多,“看不上眼的王胡尚且那么多,自己倒反这样少,这是怎样的大失体统的事呵!”此仗,因阿Q出言不逊,主动挑事而起,而以“王胡似乎不是君子,并不理会,一连给他碰了五下,又用力的一推,至于阿Q跌出六尺多远,这才满足的去了。”为终。“在阿Q的记忆上,这大约要算是生平第一件的屈辱。”

和假洋鬼子的一仗,原因是“阿Q尤其“深恶而痛绝之”的,是他的一条假辫子。”。此仗以阿Q“不由得轻轻地说出了:秃儿。驴……”为始,以他被假洋鬼子的哭丧棒连打三下脑袋而终。““我说他!”阿Q指着近旁的一个孩子,分辩说。”形象的刻画出了阿Q胆小怕事而又卑贱的小人物形象。“在阿Q的记忆上,这大约要算是生平第二件的屈辱。”

而且,阿Q身上还有一件宝贝,叫做“忘却”,可以忘却羞辱,可以忘却疼痛。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宝贝,它能让人活的肤浅,使人麻醉于浑浑噩噩中。

连续两仗落败,阿Q终于要在小尼姑身上找补回来,原因是“阿Q便在平时,看见伊也一定要唾骂,而况在屈辱之后呢?”阿Q本身是个毫无原则的人,小尼姑首先是个年轻女人,其次是个遁出红尘的出家人,她在形体上比阿Q弱小,在信念上不允许和人胡闹,而阿Q竟“突然伸出手去摩着伊新剃的头皮,呆笑着,说:“秃儿!快回去,和尚等着你……””。此时,更令人深思的一幕出现了,“酒店里的人大笑了。阿Q看见自己的勋业得了赏识,便愈加兴高采烈起来”,而后“酒店里的人大笑了。阿Q更得意,而且为了满足那些赏鉴家起见,再用力的一拧,才放手。”是什么原因,引得阿Q看见平常对他十分冷漠的人大笑,而又有了继续表演的动力呢。他这种哗众取宠的心态,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正是他那可怜的自尊心,他想得到别人的认同,又不想从根本上改变自己,只能通过不正常的方式。而这,正加速了他的衰落。

作者最后说阿Q“十分得意地笑”,而围观的人“九分得意地笑”,那一分是什么呢?是同情?是幸灾乐祸?是瞧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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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四章 恋爱的悲剧

阿Q虽然穷,没有志气。但他毕竟是个男人,而且是个“将到而立之年”的年轻男人,哪方面的需要还是有的。于是阿Q“竟被小尼姑害得飘飘然了”。而像他这样一个毫无志气、懦弱无能、一穷二白、洋相出尽的男人。他连自己都保护不了,注定没有那个女人会看上他。不过,阿Q既不能清楚的认识世道,又不能清楚的认识自己。他没有搞明白,赵太爷为什么能娶老婆,而且不止一个,“太太两天没有吃饭哩,因为老爷要买一个小的……”。所以,他居然打定主意,要找女人。

于是,就有了那个经典的场景,阿Q在厨房和吴妈聊天,他“忽然抢上去,对伊跪下了:我和你困觉,我和你困觉!”“吴妈楞了一息,突然发抖,大叫着往外跑,且跑且嚷,似乎后来带哭了。”阿Q太可悲了,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爱情的权利。但前提是,你既然生成一个人,就要活出人的样子,阿Q自己承认了,他是个“虫豸”。

之后,作者再一次刻画了阿Q麻木的人格。吴妈在院子里哭诉,阿Q过去看热闹,“阿Q想:“哼,有趣,这小孤孀不知道闹着什么玩意儿了?”他想打听”。结果被赵太爷用大竹杠打了出来,还丢了自己的布衫。

这次事件之后,阿Q雪上加霜,几乎所有家当都荡然无存。唯一的棉被,质了二千钱,给赵家赔礼,余下的钱,都被他用来喝酒了。

这一件事情是讲,人活在世上,七情六欲人人都有,上至君王,下至贱民。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也应当是人人都有的。但在封建等级制度的压迫下,统治阶级不考虑底层百姓的死活,社会就不平等了,就扭曲了。像阿Q这样的底层人民,他们追求幸福的权利,已经被赵太爷们剥夺了。

这一章讲情欲,下一篇讲食欲,只要人活着,就要受它们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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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第五章 生计问题

阿Q给赵太爷赔礼,礼毕之后回到土谷祠,“渐渐觉得世上有些古怪”,然而,他终究没有想明白,这古怪到底是什么,只是仔细一想,“终于省悟过来:其原因盖在自己的赤膊。”他到底没有想明白,他走到今天这种地步,是什么原因。像阿Q这样的小人物,社会对他犯错误的容忍度是很低的,他没有任何犯错误的资本,许多人都在等着看他的笑话,他在别人眼里,只不过是个小丑一样的人物。

接下来,阿Q遇到了许多古怪的事。先是未庄的女人们“伊们一见阿Q走来,便个个躲进门里去。”而后的古怪事,更多了“其一,酒店不肯赊欠了;其二,管土谷祠的老头子说些废话,似乎叫他走;其三,他虽然记不清多少日,但确乎有许多日,没有一个人来叫他做短工。”

未庄人是愚昧、保守、封建的,阿Q调戏吴妈的事很快就在这个小地方搞得满城风雨。因为,他本是个一无所有的人,就应当本本分分的。而像他这样的一个人,是不能有非分之想的,他没有找女人的资格。

这一次,阿Q受到了饥饿的困扰。“这委实是一件非常“妈妈的”的事情。”他饿着肚子,别无生路,“阿Q忍不下去了,他只好到老主顾的家里去探问。”他这一次的发现是,“这小D,是一个穷小子,又瘦又乏,在阿Q的眼睛里,位置是在王胡之下的,谁料这小子竟谋了他的饭碗去。”底层百姓的生活状态,真的是连虫豸都不如。因为这一气,阿Q和小D,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大打出手,结果是不分胜负。只是“而阿Q 却仍然没有人来叫他做短工”。

看到此处,竟觉得有些欲哭无泪,这是一些什么样的民众,这是一个多么悲惨的世界。

接下来,阿Q到静修庵偷萝卜,拼死拼活地偷了三个萝卜。“黑狗哼而且追,已经要咬着阿Q的腿,幸而从衣兜里落下一个萝卜来”,“阿Q怕尼姑又放出黑狗来,拾起萝卜便走,沿路又捡了几块小石头,”可以想见,已当年的医疗水平,阿Q的生存状态,给大黑狗咬上一口,是什么后果。走投无路的阿Q决定“穷则思变,变则通”,他进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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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第六章 从中兴到末路

这次阿Q从城里回来了,而且“看去腰间还挂着一个大搭连,沉钿钿的将裤带坠成了很弯很弯的弧线”。阿Q挣钱了。

阿Q是一个没骨气、懦弱的人,此前说过,他从未庄离开,是因为未庄人认为他做了“不光彩”的事,他是饿跑的。如果这一跑,阿Q能重新来过,说不定也能堂堂正正做个人,毕竟,他还没有过“而立之年”。而他终究摆脱不了自我的束缚。前篇说了,他摆脱不了情欲,他更受不了饥饿,这次他又回到未庄,说明他还摆脱不了原来的生活方式,他不敢从新来过,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他的命运不会改变,还会按照原来的轨迹前行。

他给未庄人讲在城里看到杀革命党这一节,再一次表明了,阿Q骨子里的自卑,他拼命地表现自己,希望得到人的肯定,那怕是别人的一个表情,一个眼神,都让他觉得难得的欣慰。可是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的自卑问题,因为他根本没有改变自己,他没有认清社会的现实,这个社会处心积虑的,就是要吃掉他,如果他不努力抗争,迟早会是别人案板上的一块肉。所以,即便从城里回来,他依然是原来的那个小丑。

终于,他又一次被别人剥得一干二净,露出了里面的不堪。再一次的恢复到原来那个他了。他既没有钱了,也被人发现“他不过是一个小脚色,不但不能上墙,并且不能进洞,只站在洞外接东西。”上篇阿Q有了调戏妇女的名称,之后因为偷萝卜,有了小偷的名声,现在又有了小盗的名声。故事一步一步向前推进,把阿Q推向空虚。自始至终,他是个小角色,无足轻重,坏,坏的微不足道;善,善的微不足道。人们又不把他放在眼里了。阿Q又要失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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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第七章 革命

阿Q之所以要革命,他的出发点很自私,很简单,很无聊。旧社会被压迫摧残的人性,又想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摧残另一些人上。“殊不料这却使百里闻名的举人老爷有这样怕,于是他未免也有些“神往”了,况且未庄的一群鸟男女的慌张的神情,也使阿Q更快意。”阿Q只是要满足自己的幻想,于是,他幻想他革命了,“他得意之余,禁不住大声地嚷道:“造反了!造反了!””。却不想,他这一喊“未庄人都用了惊惧的眼光对他看。”就连赵太爷都对他毕恭毕敬起来,连称呼都从“阿Q”变成“老Q”。

这个时候,未庄人没有谁知道革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正好像,我国的革命发展到这个时候,还很不成熟,革命者自身可能也没有搞明白,什么叫做革命,革谁的命,怎么革命。任何一次革命的成功,没有一定数量的鲜血,是换不来的,革命发展到这时,鲜血还没有流够,距离成功还远远没到时候。

阿Q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睡着了,做了一宿的荒唐梦。醒来后,去了静修庵,那里有皇帝的牌位。可是没成想,赵秀才与钱洋鬼子已经先一步来过了,打碎了龙牌,抢走了宣德炉。阿Q依然活在自己的幻想之中,“难道他们还没有知道我已经投降了革命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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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第八章 不准革命

革命风波,逐渐平息了,天下并没有什么大变化。“据传来的消息,知道革命党虽然进了城,倒还没有什么大异样。知县大老爷还是原官,不过改称了什么,而且举人老爷也做了什么——这些名目,未庄人都说不明白——官,带兵的也还是先前的老把总。”

既然还是老样子,只是变了变名称。这场革命的盛宴,当然轮不到阿Q去分一杯羹了。他是这个社会最底层的人,这样的好事轮不到他。故事推进到这里,阿Q已经可悲到极点了,他无所事事,不被这个社会所容纳。

而恰在这个时候,赵家被抢了。鬼使神差的,阿Q看到了抢劫的场面。“而且发出关于自己的思想来:白盔白甲的人明明到了,并不来打招呼,搬了许多好东西,又没有自己的份,——这全是假洋鬼子可恶,不准我造反“,“阿Q 越想越气,终于禁不住满心痛恨起来,毒毒的点一点头:“不准我造反,只准你造反?妈妈的假洋鬼子,——好,你造反!造反是杀头的罪名呵,我总要告一状,看你抓进县里去杀头,——满门抄斩,——嚓!嚓!””这里,为下文埋下了伏笔,使砍头的环节不会显得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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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第九章 大团圆

“赵家遭抢之后,未庄人大抵很快意而且恐慌,阿Q也很快意而且恐慌。”快意什么呢,底层百姓长期受阶级压迫,欲诉无门,只能忍气吞声,在这个时候赵家被抢,他们一方面幸灾乐祸,另一方面,统治者像一匹红了眼睛的狼,他们的伎俩老百姓是领教过的,不知道下一步会去咬谁,所以,又恐慌。

果然,被咬住的人是阿Q,“那时恰是暗夜,一队兵,一队团丁,一队警察,五个侦探,悄悄地到了未庄,乘昏暗围住土谷祠,正对门架好机关枪;然而阿Q不冲出。”至此,阿Q并不知道为什么被抓。

大堂上的庭审过程,全部是在演戏,阿Q却被蒙在鼓里,见了官长,他不由自主地跪了下去,“奴隶性!……”长衫人物又鄙夷似地说,但也没有叫他起来。”他们表面上喊着奴隶性,私底下却很受用。

在重重打击之下,阿Q的生命走到了尽头。他稀里糊涂的生,稀里糊涂的死;微不足道的生,毫无意义的死。只是做了把总破案的一个冤大头,把总拍案打凳地说道,“惩一儆百!你看,我做革命党还不上二十天,抢案就是十几件,全不破案,我的面子在那里?破了案,你又来迂。不成!这是我管的!”

这里有几处写到阿Q内心对生存的麻木,在黑暗势力的压迫下,阿Q们似乎在梦寐中一样,无所谓生,无所谓死。第一处“他以为人生天地之间,大约本来有时要抓进抓出,”,第二处“他意思之间,似乎觉得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杀头的。”,第三处“但即使知道也一样,他不过便以为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游街要示众罢了。”终于,他要被砍头了。他被拉去游街,之后去了法场。阿Q被别人成功地变成了案板上的一块肉,任人宰割。

没有一个人为阿Q的死感到悲哀,每个人都只想着自己的事。举人老爷心疼他丢失的几个箱子,赵秀才心疼他的二十千赏钱,未庄人认为他罪有应得,城里人认为枪毙没有杀头好看,“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有唱一句戏:他们白跟一趟了。”

这里有几句话,似乎点出了封建黑暗势力的终极目的,那就是——吃人的灵魂。“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得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地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回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是不近不远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正是由于有这样蒙昧的民众,鲁迅先生寄希望通过呐喊,唤醒他们沉睡的心灵。终于,先辈们前赴后继,用无数的鲜血,使中华民族寻找到了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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