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小便宜的人容易吃大亏吗(平时那些爱占小便宜的人)
我们这里有个特别爱占小便宜的大婶,曾经因为征 地补偿款被她娘家的侄子打伤,后来因为偷了人家地里的西瓜结果把自己的性命给搭上了。
这个大婶能够嫁到我们这个村子里来,还是我姑妈 的“功劳”。
大婶人长得不好看,又矮又胖,脾气也不好,为人不仅小气而且还经常做些小偷小摸的事。
据说还在生产队大集体时代,她还是闺女,就因为偷了集体的玉米棒而被关在大队部两天两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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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食物紧缺,人们饿肚子是常有的事。
等到玉米即将收成了,生产队便安排人守在田间地头,防止嘴馋的人去偷玉米棒来烤着吃。
毕竟人们肚子太饿了,而烤玉米又是如此的香甜,想着就让人流口水,有谁不想吃呢。
平时偶有手脚灵敏的人,趁着守护人员疏忽,偷了一两个来解解馋,也是很正常的事。
只是这个大婶不识好歹,胃口太大,那晚她以为看守员家里老母亲病故,没有出来守护,便拿了个蛇皮袋,在夜色掩护下掰了大半袋玉米。
她人还没走出地头就被抓了,原来看守员让别人代替自己,而那个代替的人正好是大婶的冤家。
大婶出身不好,那个人根正苗红,任大婶苦苦哀求,人家就不肯放过她,大婶一生气就跟那人扭打起来。
对方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头,而大婶才二十出头,而且身强 力壮,把老头打趴在地上,这下大婶惹祸了。
大婶被游街一天,还被关在大队部两天两夜,从此她的臭名开始远扬了。
大婶很早就死了娘,家里只有父亲和弟弟,父子三人相依为命。
因为这事影响很不好,人们对大婶有了看法,说她人品不好,加上她长得也不怎么样,所以上门提亲的人很少。
大婶也无所谓,因为还照顾年幼的弟弟,因此也不把自己的终身大事看得有多重要。
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她已经二十六七岁了,她的闺蜜孩子都已经上学了,我姑妈便把她介绍给我们村里一个二婚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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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家后大婶的生活逐渐好转起来,但是她这种贪小便宜的秉性不仅没有改变,而且更加厉害。
不仅在田间地头偷个地瓜摘棵菜,而且有一段时间在广东打工时她这种劣性也不不肯改。
有一段时间她在某个饭店洗碗,她经常趁厨工不注意,偷偷拿了里面的一些肉菜出来给他老公吃。
由于她人长得胖,穿的衣服也厚,在衣服里面放点东西人们根本就没有看得出来。
她很明白 冰箱里面哪些东西可以拿,哪些不能拿,比如老 板刚买来的,就不能动,如果买了一段时间了,还用不上,她就盯着准备要下手了。
有一次快要收工时,她从冰柜里拿了一块大约三四两的烧肉包装好后放衣服里面。
这时恰好来了一个客人点要酸笋炒烧肉,厨师翻遍了冰柜也没有找到。
因为今早刚刚清理冰柜,那块烧肉放哪个角落厨师都很清楚,厨师知道今天没有用上那块烧肉,知道一定是有人拿走了。
能够进入厨房的人,除了几个厨房工,再就是大婶了。
几个厨房工都是小年轻,是厨师带来的人,可以肯定地排除在外了,由此除了大婶再也没有其他人了。
厨师问大婶你有没有拿,大婶有些含糊,说没有,厨师说那一定是烧肉长了翅膀自己飞走了?
其他人都笑了,只有大婶脸红得像下蛋的母鸡,没有笑。
厨师打电话叫来老 板娘,要老 板娘给大婶搜身,老 板娘问明了情况,说大婶如果拿了东西就自动拿出来,否则就要搜身。
当时还是九十年代,人们的法律意识还很淡薄,搜身是很正常,几乎没有人告你违法。
在这种情况下,大婶只能承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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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她从厚衣服里面拿出用食品袋装好的那块烧肉时,人们投来鄙夷的目光。
厨师说怪不得经常找不到东西,你之前一定拿了好多次了。
大婶说我就只拿这一次,以前从来都没有拿过一次。
老 板娘要罚她一百块钱,大婶撒泼坐在地上,说如果罚款就报 警,老 板娘最后开除了她。
失业后大婶无所事事,她租住的地方不远处,有一个收购垃圾的外来人员。
大婶每次出去买菜或者闲逛时,顺路捡到的一些瓶瓶罐罐都,拿去卖给了垃圾佬,几次后大婶就跟他混熟了。
那个半夜大婶揪准机会,偷了两块井盖去卖给垃圾佬,起初垃圾佬不肯收,大婶说就你老实,干 你这行的,有几个不要这东西的?
大婶还说人家连电缆都敢收呢,要不是路远,我还不想卖给你呢。
几天后警 察查封了垃圾佬的房子,在那里找到了丢失的两个井盖。垃圾佬供出了大婶。
这次大婶受罚五百块钱,还被拘留了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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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大婶的娘家征 地补偿款得了63万元。刚好大婶的老公出了车祸花去了好几万。
大婶去找他的弟弟,说娘家被征用的土地也有她的一份,那个被拆掉的老房子当年弟弟还小,是她帮父亲一砖一瓦建起了的。
她说她只要13万元,那50万分给弟弟。
他弟弟不同意,说我们这里嫁出去的女人,有哪个像你那样回娘家占着亲兄弟的便宜?
大婶说我不管,反正土地证里写有我的名字,我要的不多,只是你的一个零头而已。
大婶还列举了她所知道的另一个村的人,说有个母亲可怜自己嫁出去的女儿,也分给了女儿一小部分,现在我们没了娘,所以没人帮我说话。
她弟弟不说话,倒是她的侄子说别的村我不管,我只说我们村的规矩,放眼全国,各地方有各地方的不同,你不能拿别地方的习俗强加到我这里来。
吃饭的时候没有人叫她,她就自己拿起碗打饭吃了,而且一连住在弟弟家几天也不走。
她的侄子赶她走,她不走,还打了侄子一个耳光,说我回我父亲家,你无权赶我走。
挨了耳光后,她侄子生气了,用力推了她一下,她站立不稳,头撞到粉粹机的边角上,肿起了一块。
后来在她父亲的协调下,她弟弟同意给她13万元,她才肯走。
村里没有几个人说她做得对的,都说已经嫁出去的女儿还来娘家分家财,太不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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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的某一天,她坐了电动三轮车从西瓜地经过,又趁着夜色掩护,偷了几个西瓜回家来吃。
她的儿子和儿媳妇都在外面打工,家里只有她老伴和幼小的孙子。
她老伴没有吃西瓜,孙子吃得很少,她吃得较多。
半夜里她口吐白沫,老伴感觉不妙,马上叫了人,人们联想到她一定吃了人家喷农 药的西瓜,于是把她连同孙子一起送到乡卫生院。
卫生院的医生看到病情严重,让他们转去县医院,车子开到半路 人就没了,她孙子经过洗胃,得以抢救过来。
她家人报了警,警 察过来问她们究竟吃了谁的西瓜,因为人已经死了,所以就不得而知。
警 察又去问了那些种西瓜的人,说是谁家打了农 药,那里有几十家种植西瓜的,绝大部分的人都说自己打了农 药。
警 察也无法立案,此事后来不了了之。
这里只是列举了几个特殊的例子,其实大婶一辈子都在干着小偷小摸贪小便宜的行径。
俗话说,占小便宜吃大亏,此种情况在在大婶身上得到了淋漓 尽致的体现。
贪小便宜真的不可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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