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违整治方式有哪些(双违整治在行动)

两违整治方式有哪些(双违整治在行动)(1)

为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双违”)行为,切实保护土地资源,规范城乡建设秩序,6月10日,叶县县委、县政府下发《2019年集中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决定重拳出击,对全县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集中严厉整治,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和形象。

下面,小编带你详细了解“双违”整治具体

干什么?怎么干?

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查整改违法

占地行为

主要包括:2017年度土地卫片省级认定为“私搭乱建”类图斑、2018年度土地卫片违法图斑和省级认定为“私搭乱建”类图斑、2019年季度卫片违法图斑、“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问题图斑、不实设施农用地图斑、不实耕地非农建设图斑,以及2019年1月1日以来未被卫星遥感监测到的各类违法违规占地行为。

拆除复耕标准:地面附属物全部清除,土地复垦后地面要平整,土壤中砾石及其他建筑垃圾含量不能超过3%,耕作层厚度不低于50公分,必须达到基本耕作条件。

完成时限: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省级认定为“私搭乱建”类图斑,必须于2019年6月20日前完成;2017年度土地卫片省级认定为“私搭乱建”类图斑、2018年度土地卫片违法图斑、2019年季度卫片违法图斑、“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问题图斑、不实设施农用地图斑、不实耕地非农建设图斑,必须于2019年9月20日前完成。

(二)全面清查整改违法

建设行为

主要包括:全县城市规划区内、各乡镇规划区内未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建筑;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和居民生活的违法建筑;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城市形象或居住环境的违法搭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20日前,实现违法增量得到控制,存量清零,形成长效机制。

(三)全面查清整治

“散乱污”企业

“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不具备治理价值的企业。具体标准如下:

1.“散”是指选址布局不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等已发布生效的各类规划,且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

2.“乱”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应办理而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土地审批、安全评价审批、发改委核准备案等相关审批手续,有污染物排放且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污染企业。

3.“污”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对环境带来明显影响和危害,无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非法排放的企业。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四)全面开展“空心村”整治

1.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结合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一户多宅”及村民私自占用村庄内荒地、荒沟及废弃坑塘的清理排查工作,完成登记造册。

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2.劝导群众自觉退还所占用“一户一宅”之外的宅基地、荒片、荒沟及废弃坑塘,所有权统一归村集体所有。严厉打击村匪村霸,有效解决农村宅基地不公平、不公正问题。对于拒不退还的,视情况将其纳入涉黑涉恶或非法占用土地打击范围。

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3.各乡(镇、街道)要依托协作单位技术力量,深入挖潜本辖区内存在的闲置建设用地及现状已是耕地的建设用地资源。鼓励和支持具有拆旧复垦潜力的行政村大力推进“空心村”整治复垦工作,确保全县完成村庄闲置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面积20000亩。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前。

奖励办法:奖补对象为各乡(镇、街道),奖补资金由其统一管理使用。(1)完成拆旧复垦地块被评为7等水浇地的,每亩奖励40000元。被评为8等水浇地及以下的,每亩奖励35000元。(2)鼓励集中连片拆旧复垦,单个拆旧区面积在50亩(含50亩)至100亩的,每亩另外奖励2000元;单个拆旧区面积在100亩(含100亩)至150亩的,每亩另外奖励3000元;单个拆旧区面积在150亩(含150亩)以上的,每亩另外奖励5000元。(3)超额完成拆旧复垦任务的乡(镇、街道),每亩另外奖励2000元。

复垦标准:村庄内部单片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村庄外部紧邻大田地的闲置建设用地不受面积限制),地面附属物全部清除,土地复垦后地面要平整,土壤中砾石及其他建筑垃圾含量不能超过3%,耕作层厚度不低于50公分。

后期管理:拆旧区复垦后的地块交由原村集体组织耕种。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及所辖行政村要加强拆旧复垦后耕地的监督管理,并及时耕种,不得撂荒。严禁违法建房、栽树等任何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复垦后耕地,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从严处理。

拆除整改范围

(一)依法拆除范围

1、全县土地卫片执法工作要求列入拆除并复耕的违法用地。

2、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搞“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化经营的违法用地。

3、不实设施农用地图斑、不实耕地非农建设图斑中的违法用地。

4、位于城市主干道两侧、城市主要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严重影响城市风貌的违法建筑。

5、占压城市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道路控制线,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违法建筑。

6、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法建筑。

7、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旅游沿线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风景名胜区及规划控制区内,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违法建筑。

8、县、乡、村道路两侧的违法占地、违法建筑。

9、超过限定期限不自行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10、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供地政策,但拒不接受处理、不主动补办手续的违法用地。

11、不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没有通过行业准入审批,没有行业许可证的企业;属于违法违规排放污染物,且难以通过治理整改达标、环境风险较高的企业;存在安全隐患,通过整改无法达标的企业。

(二)限期整改范围

对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但未批先建的违法用地,以及未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擅自改变规划审批内容的违法建设,一律责令停工,限期整改。涉及违法占地于6月30日前完成组卷上报工作,完善相关许可手续,消除违法状态。

对不属于依法关停取缔类,但存在环保设施不到位、生产设备落后等情况,具备升级改造条件的企业,纳入整改提升类的,停产整顿。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治理整改并达到环保、安全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企业,经所在乡(镇、街道)认定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在限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治理整改的,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三)限期搬迁范围

对不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但是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能够达到行业准入要求的企业,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影响和发展前景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审核,对符合入园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产业整合,鼓励其在完善各项手续后,进入工业园区进行生产经营。

行动步骤

(一)宣传动员。按照全县统一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立即召开工作动员会,广泛宣传“双违”整治行动有关政策和要求,并在全县范围内张贴《叶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清理整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委宣传部要牵头组织县内各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双违”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保持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各项工作迅速落实。

(二)排查摸底。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双违”整治的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工作,做到排查摸底细致、定性分类准确,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逐宗列出处置意见和整改的具体措施,于6月30日前将排查整改统计表上报县“双违”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整改过程中随时发现随时上报。对“零上报”或上报问题较少的乡(镇、街道),县“双违”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区域,对涉嫌瞒报、虚报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根据各乡(镇、街道)提供的违建底册,县自然资源、住建、城管执法、交通、公路、林业、水利、房管等相关部门要逐一进行研判,澄清违法类别,并对照各乡(镇、街道)下发整改台账,限期整治。

(三)集中整治。各乡(镇、街道)要坚持把消除违法状态作为“双违”整治行动的目标,做到应拆必拆、能拆尽拆。在自拆、助拆的基础上,对逾期未完成拆除、清理、复耕、复绿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严格程序,依法强制拆除。

1.自行拆除。各乡(镇、街道)牵头,相关执法部门配合,对各自辖区内需要拆除的违法建筑,依法下达相关法律文书,并认真做好违法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讲清整治形势和利害关系,动员“双违”建筑涉及到的党员干部带头拆除,引导辖区内其他违法主体在限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2.强制拆除。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依法依规的工作流程和属地管理原则,牵头组织好各自辖区内“双违”建筑的依法强制拆除工作。需要县直有关执法部门配合的,乡(镇、街道)提出申请,附带拆除方案,由县“双违”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做好配合。

(四)检查验收。全县“双违”整治百日行动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将成立检查组,对照台帐,按照不低于10%的数量,采取内、外业核查的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措施得力、整改力度大、效果明显的通报表彰;对弄虚作假、达不到整治要求的,责令限期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主要目标

(一)通过开展“双违”整治,结合卫星遥感监测图斑、人居环境整治、路域环境整治、耕地保护和千名党群环保志愿者大宣传大排查大提升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最大限度消除违法存量,遏制违法增量,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管理利用和规划建设良好秩序。

(二)通过全县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工作,盘活农村存量土地,力争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村庄闲置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面积20000亩。

(三)“散乱污”企业实现动态清零。

两违整治方式有哪些(双违整治在行动)(2)

编辑| 赵贝贝 梁一平

叶县今朝 权威发布 转载请注明来源

两违整治方式有哪些(双违整治在行动)(3)

关注叶县今朝,带你了解不一样的叶县

通读此文,您有何感想

欢迎参与下方评论

长按二维码

获取更多信息

走过路过【在看】不要错过

两违整治方式有哪些(双违整治在行动)(4)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