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为了一个人而喊破喉(你会录用曾经的)

半年前,上海网红面包店Farine使用过期面粉的消息震惊了整个上海滩,而当时的举报职工也得到了一致的好评如今,虽然如愿拿到了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奖励,但是该举报职工却告诉媒体,至今仍找不到工作,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你有没有为了一个人而喊破喉?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你有没有为了一个人而喊破喉(你会录用曾经的)

你有没有为了一个人而喊破喉

半年前,上海网红面包店Farine使用过期面粉的消息震惊了整个上海滩,而当时的举报职工也得到了一致的好评。如今,虽然如愿拿到了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奖励,但是该举报职工却告诉媒体,至今仍找不到工作。

职工“深喉”举报企业违法违规的行为,近年来并不少见,当民众因为这些“深喉”的一次次举报而享受到正当的权益之后,这些举报职工自身的安全和权益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据不完全统计,不仅多地曾出台过相关办法奖励“深喉”职工,我国也曾修订《食品安全法》,提出对“深喉”举报者的保护措施,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受到“福喜案件”的启发,还增加了以下条款:举报人举报所在企业的,该企业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即使有相关规定,“深喉”举报者却可能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企业往往以各种理由“花式”拒绝职工,甚至让“深喉”职工在未来找工作的过程中受挫。那么,“深喉”职工在举报后的权益究竟该如何保障呢?

举报经历影响职工职业选择

曾经有过“深喉”举报经历,是否会对职工未来的职业选择以及入职后的表现有所影响呢?就此事,劳动报记者通过微信公众号“有你安Union”发布了一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求职的过程中,有45%的受访网友会因为种种顾虑而隐瞒自己之前工作中的部分经历,有30%的受访者表示不会隐瞒,另有25%的网友表示说不清楚。网友“俊杰”就认为,“深喉”举报的经历可能会影响到职工未来的职业发展,在简历中模糊部分工作经历也是无奈的“自我保护”,“作为用人单位关注更多的是和岗位有关的经历和能力,至于太具体的经历也没有必要告诉他们,说出来可能反而影响自己找工作。”反对者则认为,“深喉”举报者最难能可贵的品质就是诚信,职工做的是正确的事情,“现在社会越来越注重构建信用体系,身正不怕影子斜,没有模糊隐瞒的必要。”

虽然网友们对于是否需要模糊简历中的部分工作经历形成了两派意见,但是网友们都普遍认为,职工应当学会在这些过程中保护自己。“一定要掌握好确凿的证据,最好能确认下是企业集体行为还是员工的个人行为,”一位叫做“王涵”的网友为举报的员工提出了建议。在劳动报记者此次的调查结果中,有近6成的职工表示如果未来再遇到企业违法违规的情况,依然会选择举报。但是也有4成的职工表示不会选择举报或不清楚自己的选择。

企业雇佣“深喉”

是责任体现

站在职工的立场上,“深喉”举报企业后,害怕找不到工作是人之常情,但是从企业的角度上来说,网友们普遍认为,除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职工以外,企业也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给予“深喉”职工一个相对安全的工作环境。网友们都认为,为了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需要政府、企业和职工的共同作为,而不是回避举报带来的就业问题,让职工不敢发声。

同时,也有网友认为,“深喉”举报者往往更有正义感,更加公正,对于企业来说,招聘曾经的“深喉”举报职工不仅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体现,如果人尽其用,对于企业也是有利无害的。“如果企业合法经营,光明正大,那么招聘‘深喉’职工不正是一次正面的宣传吗?而且‘深喉’职工具有很强的正义感和法制观念,洞察力也很强,企业用在帮助企业找漏洞、产品监督等方面,能够让他们为企业更好地贡献聪明才智。”网友“大可”的发言,说出了大部分受访者的心声。

招工更应关注工作能力

曾经有过的“深喉”举报经历,不仅让不少招聘企业将此类职工视为“烫手山芋”,就连职工本身都会因为种种顾虑而模糊自己的简历。对此,唐毅律师事务所的唐毅律师表示,职工的简历往往呈现最好的一面,“深喉”

举报经历并不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没有义务去主动披露,隐去一些非必备内容并不属于不诚信行为。

同时,唐毅律师也表示,与有着“深喉”行为类似的,有过劳动仲裁经历的职工往往也会在应聘的过程中被戴上有色眼镜,唐毅律师认为,企业招聘应当考量职工的专业能力、职业道德以及思想品质等方面,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有过“深喉”举报行为的职工,往往具有正义感,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一份宝贵的财富。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