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有哪些情形予以辞退(公务员也有辞退条件)

最近两年,公务员报考的人数逐年攀升,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它的“铁饭碗”属性,坚固、稳定,上岸后不用再为生计发愁。可你知道吗?公务员也有辞退条件,一旦触碰,铁饭碗不保。不过,也有很多过来人表示并不在意,因为都是一些基础规则,多数人都不会受影响。那么,到底是触碰了哪些条件,结果会这么严重呢?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

公务员和企业一样都会有考核机制,大致可分为单位考核和业务考核。如果公务员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那就很可能失去这份工作。此外,随着公务员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绩效机制、工勤机制、激励机制都将更加的健全。那时,不认真、不负责、不称职的公务员将受到更多约束。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

虽然公务员上岗都是经过层层选拔,但也会出现人不适岗的现象。比如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后,公务员会被任命新的岗位,但如果对于新的工作岗位不适应,同时不服从组织合理安排的其他岗位,将会受到处分,甚至开除于公职队伍。

因此,如果公务员因为一些原因出现能力不足的现象,不要托大,要服从组织安排,努力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因为一时的意气用事而失去千辛万苦得来的“铁饭碗”显然是不值得的。

公务员有哪些情形予以辞退(公务员也有辞退条件)(1)

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

公务员在享受这个身份带来的权利时也承担了相应的义务,当公务员不依法履行其法定义务时,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比如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等。开除都是轻的,情节严重者还要承担相应的翻绿责任。

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累积超过30天

公务员这个身份本身就意味着相应的权力,如果公职人员利用工作身份开设副业,包括开公司,开个体店、去其他公司兼职等等,都将受到批评处分,如果因为副业影响本职工作,如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累积超过30天的,将会直接开除。

综上,成为一名公务员后,就踏踏实实地享受公务员福利待遇,本本分分地履行公务员责任义务,做人不能既要、也要、还要。一边享受着公务员带来的好处,一边又去搞自己的副业。最后顾此失彼,失去了自己的“铁饭碗”肯定是得不偿失的。

以上5条规定全部来自于《公务员法》第十三章的辞职与辞退的相关规定,对于这些要求大家觉得算严格吗?如果你成为了公务员是否会触碰到这些底线呢?欢迎留言说说自己的看法。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喜欢的朋友记得关注、评论、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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