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网暴女生发文(柳州女子在朋友圈写下这两行字)
10月2日上午,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鱼峰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一名网友在朋友圈发布辱骂交警信息。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联系到发布信息的兰女士,并要求她到大队接受调查。
2日下午3点30分,兰女士来到鱼峰大队接受调查。“当时我就把车停在龙潭医院路边没有停车泊位的地方去做核酸,过了几分钟回来后就看到车子被贴单了。”兰女士一气之下便在朋友圈发布辱骂交警的信息。经过民警的法制教育后,兰女士意识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自己不应该辱骂交警,这样做不文明,也是对交警不尊重。最后,她承诺自己一定吸取教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司机。
目前,兰女士已经移交至鱼峰分局鸡喇派出所,在那里她将得到应有的处罚。
普法小知识
像兰女士这样在网络中对交警进行辱骂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构成寻衅滋事,将会受到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柳州交警提醒
乱停乱放车辆不仅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的交通秩序,也严重影响城市文明形象。随意停放车辆、占道停车会占用有限的道路资源,影响通行效率,且容易形成堵点、导致道路堵塞,甚至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而交警执法更是为保障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的顺利出行,每一个人都应主动配合,而不是在网络通过发布辱骂信息的方式宣泄自己的不满。如对交警执法过程有异议,可通过柳州交警支队长热线0772-2603000反映,也可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切勿恶意辱骂交警或抗拒执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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