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岗位晕倒算工伤吗(早餐配送员上班时晕倒入院)
“超市老板看见我昏倒了,帮我叫了救护车,随后我被送往医院救治。”近日,榆林市民李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他是放心早餐的配送员,在上班期间感觉身体不舒服给领导请假未成功,随后昏倒被送往医院救治,公司不给予赔偿医疗费。对此,榆林市四海食品配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海食品)表示,不属于工伤保险范围内无法报销。
李先生是榆林市四海食品配送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名职工,平时的工作内容是四海放心早餐的白班配送员,10月20日上午,李先生感觉身体不适,想给领导请假,但领导以找不到合适人员进行顶班为由拒绝请假。随后,当天10时许,李先生在超市配送期间不慎昏倒被超市老板送往医院救治,前后医疗费6000左右。
根据李先生提供榆林市第一医院的诊断书显示,临床诊断为病毒性脑炎,曾作处理住院治疗。
“当时超市老板看见我昏倒了,后来叫了救护车才抬走的。四海食品他们按照我10月份上班17天结算我工资。”李先生告诉记者,他现在希望四海食品按照正常上班时间结算工资,还要求公司赔付医药费。如果不是领导不批假,也不会导致自己带病工作直到昏倒。
10月27日,华商报-二三里记者采访到四海食品的何主任,对方表示,公司给所有的员工都购买了工伤保险,凡是属于工伤的他们肯定都是给报销的。
“当时我们第一时间知道后,将李先生送到医院救治,救护车的费用公司已经支付,随后我们也往他的就诊卡内充值2000元用于检查身体,得知他可能是休息不好加上本身带点感冒病情加重,我们也向工伤办等部门咨询后知道他的情况不属于工伤保险范围之内。”何主任告诉记者。
何主任表示,按照李先生要求结清他20余天的工资,公司这边也是同意结清。至于李先生要求公司支付全部医疗住院费,不属于工伤范围内恐怕没有办法报销。
对于这样的说法,李先生表示,目前,他准备向榆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提醒:
建议李先生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你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
华商报记者 杨虎元 编辑 常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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