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明朝土司制度(明代云南土司勐泐与孟连)
#历史开讲#
一、盂连简述关于孟连的建立,在《孟连宣抚史》,记载到孟连的建立者也是外来的,据考可以追溯到勐卯,孟连的建立者由于在勐卯思氏的压迫下,无法生活,于是带着当地的民众外出寻找新的家园,最后到达孟连定居。
根据孟连老人的口述,孟连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勐卯的始祖芳罕,但是到思可法(1284-1368)的传代并没有详细的记录。
最开始带领大家出来的有三位长老,他们到达贺南邦之后,觉觉得大家一起行动太慢了,于是决定分开行动,并且约定以后不管谁找到好地方,都要互相通知。其中有四兄弟,大哥叫顿派比艾,老二叫混衣、老三叫混桑、老四叫混赛,四兄弟也分成四股力量去寻找新的生活地。
老大先是在耿岗开拓土地,老二到达勐勐定居,老三在曼皮姐定居,老四在勐哈定居。后来老二到了上允士司的地界,请求上允土司同意他在此地放牛。上允土司准许他们顺着牛的足迹寻找土地肥沃的地方,在寻找的过程中,四个兄弟又团聚了。
于是四兄弟回到上允土司地界,一起生活上下允地区。老人还讲到,当时上下允地区都是景洪宣慰管辖,每年都要向宣慰进贡金银、各种山野贵重物品。“虽然这些故事的时间线并不清晰,但是可见当地人民是有属于勐泐的记忆的。
有记录的孟连第一代土司是在永乐四年(1406),当时是罕把法在位,这时候罕把法刚刚继位两年。宣德六年(1431年),土知府罕颜法以为言,敕黔国公沐晟遣官抚谕,俾各归侵掠”。自明朝在此地设土司,孟连第一代土司是永乐四年(1406)在位的罕把法,一共承袭了二十七代,直到1949年刀派洪为最后一任土司。
二、明代盂连与勐泐的关系孟连自从勐卯分出来之后,到上下允发展,至此便依附于勐泐势力了。在勐泐主第十世刀運答至第十六思龙法时期,勐泐与孟连的交往特别密切,尤其表现在联姻上。刀暹答的三弟彪斐法,娶了孟连酋长帕雅双法的女儿楠丙罕亮为妻,并且生有三子,长子烈朗牙,次子特楞戛,三子思龙法。
其三子思龙法后承袭第十六世勐泐主,思龙法有九子六女,在思龙法政权的斗争中,在打败道罕底时,最大的功臣是孟连酋长的弟弟罕朗法,思龙法赐他封地于纳闷龙,后转为勐遮,罕朗法在勐遮盖了许多佛寺和佛塔,因为他食采过纳闷龙,所以自称闷龙先倮思龙法的长女就是嫁给他的。
在思龙法时期,召龙法的圣旨规定,帕雅勐泐一车里军民宣慰使司使得职权比勐乍(南掌)、勐润(兰纳)、孟艮(景栋)、孟连卯(孟连)等地得酋长地位都高,这些地方到明廷进贡的时候,必须先到勐泐,取得宣慰使的印信,方为有效。
除此之外,各勐来取印信时,需交纳贡礼,勐乍贡公象一头,高4肘:勐润贡金质笾器一个,重7怀(每怀重3.3两,7两杯为23.1两):孟艮贡银一半(即33两银):孟连贡银20两。同时勐缅时各勐之冠,各勐亦必须取得勐缅首领的印信,天王才认可。勐泐与孟连的因为有很近的姻亲关系,关系在整个明朝都非常紧密的,双方基本没有发生冲突。
三、勐泐与孟艮的关系(一)孟艮简述孟艮的前身为江应墚先生所说的庸那伽联盟里面的“崆岢国”,与清迈、南掌、勐泐几乎同时出现,其位置在今天的缅甸景栋一带。汉文文献中记载的孟艮疆域是“东至车里宣慰司界,南至八百大甸界,西至木邦界,北至孟琏长官司界”。
在《明史》中记载的孟艮位置在“姚关东南二千里地,沃野千里,最殷富”),在《景泰云南图经志书校注》记载到孟艮的范围是“东至车里、南至八百大甸、西至木邦、北至孟琏”,我们可以看到孟艮与兰纳及勐泐都是毗邻的。
在《跨越萨尔温江的江东掸国度》中,记载到孟艮的范围是从湄公河上的北纬22°30'的一个点开始,向南略微弯曲,向北延伸到马江以内10英里:然后向西南延伸60英里,然后向西北转到南坎和Myne Mow的区域。孟艮在明“析麓川地”之前也是依附于麓川势力的。
至正统年间,孟艮的很多地方便被木邦吞并了,“正统间,孟艮地多为木邦所并”。后来缅甸由于受到明朝和暹罗的双方压力,1596年前后明朝又恢复了对孟艮地区的控制。
二、明代孟艮与勐泐的关系
孟艮一直与勐泐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勐泐第十世主刀運答的妻子是孟艮酋长的妹妹嫡奢墨,两人育有三子一女。长子刀更勐是为王储,次子道罕底食采于纳闷扁,三子先南食采于猛醒,女儿嫡伧媳。
在傣文和汉文的记载中,从第十三世至十八世道帕相,各译本及汉文史料的记载都比较混乱,在第十二世主道更勐去世后,先由次子道双勐继位,继位时间为两个月零十五天,后还政于长子道巴光,道巴光继位时9岁,即被叔叔道罕底篡位。
从道罕底篡位的傣历781年到傣历796年这16年间,中央王朝还是承认道巴光为勐泐主,至傣历796年,道巴光、道帕相两人皆为宣慰使。各个译本中都有记载道巴光、道双勐两兄弟被思龙法所流放,彼时思龙法娶了他们的母亲楠燕广为妻。
书中记载道巴光和道双勐兄弟二人,不学无术,到处行窃,思龙法便将两人流放出勐泐。道巴光娶帕雅靡莫蛮莫海的女儿为妻,生有两子,长子建立允庄懂(意即铜顶城),次子被孟艮人接去继任孟艮土司。
思龙法在帮助明朝征麓川的过程中,获明朝正式承认勐泐对勐乍(南掌)、勐润(兰纳)、孟艮(景栋)、孟连卯(孟连)这些地方的管辖,规定了各勐取印信时需要纳的贡礼,在1453年还将勐缅划归勐泐管理。
在明初、明中时,勐泐与孟艮之间由于联姻的缘故,关系一直不错。在明后期,天启七年(1627),缅甸东吁势力扩张到孟艮,孟艮曾经向勐泐求助,勐泐也派兵相助,后来因为不敌缅军,孟艮后便陷于缅军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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