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共和国什么意思(罗马共和国的余晖)
罗马在有皇帝之前,可以说就已经是一个帝国。
传统上,帝国的形成与一个拥有绝对权力的统治者有关,实际上是皇帝。这是帝国的狭隘定义。这个定义的本质是,一个威权权威的存在,没有对其权力的平衡的制衡,使一个国家成为一个帝国。然而,由于这个定义将统治者缩小到一个人,即皇帝,许多基本上符合标准的国家不被视为帝国。因此,对同一本质形成了一个更广泛的定义,以更好地定义帝国:由一个单一的权威统治的任何主要政治单位,对其权力没有制衡。
奥古斯都之前罗马领导人的具体政治表现,包括The gracchi、苏拉和凯撒,并将其与柏拉图和西塞罗对理想共和治理体系的定义进行比较后,更加可以确定这个结论。
被赋予“奥古斯都”的称号,将罗马统治体系设定为一个原则,几乎是一个帝国。然而,在考察了罗马共和国晚期的政治表现之后,国家实际上不再符合柏拉图和西塞罗所定义的共和国的本质,但符合他们对帝国的定义。因此,奥古斯都的先例只是确立了帝国的名称,而不是早在他之前形成的本质。因此,关于罗马作为一个帝国的建立,人们应该关注它的本质而不是它的名字2. 共和政府和帝国的标准
1.柏拉图视角下的布利肯治理体系柏拉图是最早为共和治理体系建立理论基础的政治哲学家之一。公元前146年罗马征服希腊后,罗马将许多更先进的希腊哲学理论吸收到罗马领域,包括柏拉图的共和政体理想。因此,柏拉图对共和制度的描述可以看作是罗马共和国的政治基础,如果罗马共和国的政策与柏拉图的定义相矛盾,那么共和制度就不再起作用。
在柏拉图看来,建立共和国的目的,或者在柏拉图时代的希腊城邦,就是为了过一种自我可生存的生活。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每个州都必须有来自不同职业的公民。换言之,每个公民都是国家形成的基础,每个公民都拥有国家的一部分。
柏拉图在他的哲学杰作《理想国》中讨论了五种类型的政权,包括贵族制、蒂莫克政体、寡头政体、民主政体。在他看来,贵族制与现代名词的含义不同,是五种政权中相对最理想的政府形式。这是一个由智者统治的国家,形成了一个法律、秩序和智慧的社会。
第二种政权是国王朝,它由荣誉和责任统治。柏拉图在《理想国》中以斯巴达为例。第三种类型的统治是寡头政治,其中国家由财富和土地所有权统治。一个例子是遵循基于市场的道德规范的自由贸易城市。第四种类型的政权是民主,它由纯粹的自由和平等统治,或“由多数人统治” 。
尽管柏拉图列举了上述四种政体,但所有这些政体仍然是理想的政府形式。根据《剑桥古典杂志》发表的“罗马共和国晚期的'阿米西蒂亚'”,只有当有共和国时,对官员候选人的政治支持才重要。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认为,当民主崩溃时,社会将混乱,由拥有绝对权力的暴君统治。然后,柏拉图解释说,最理想的形式,即“理想的政体”,是一个“平衡的”混合共和国,它借鉴了除暴政以外的所有形式。柏拉图排除暴政,把所有其他形式都看作共和制,这一事实证明了共和制的本质是避免这种现象。
从这个角度看,只有暴政才有而没有其他四种政权的质变,是决定一个政府是否是共和国的根本特征。因此,公正全面的法律制度的存在证明,一个国家是法治的;而一套限制官员权力的有效制衡的存在,证明政府并不拥有绝对的权力。
1.2. 从西塞罗的角度看共和治理体系
罗马演说家和哲学家西塞罗在他的著作《公共权利 》中总结道,“res populi”,意思是共和国是人民的财产。換句話說,共和國不是一個人或一小群人的財產,每個公民,包括共和政府統治的公民,都有權參與治理,因為共和國是他們的財產。后人把这一理论概括为人民主权,成为共和国治理体系的基本特征。西塞罗还将“人口”[4]或“人民”的概念定义为由“仁慈” [4]的共同价值观联系在一起的个人,这意味着正义和慷慨,并且对促进他们的公共利益有着共同的希望。从西塞罗的角度来看,以人民为主权者并寻求维护正义以及促进公众利益的国家可以被视为共和国。
2. 将罗马转变为没有皇帝的帝国的社会和政治基础2.1 . 经济基础在罗马共和国中后期,与小型农业经济大规模破产相吻合的一个趋势是罗马贵族阶级拥有的庄园的迅速发展。由于多年的军事斗争,大量的中产阶级男性无法管理他们的小农场,这使得土地变得荒凉。
贵族们利用他们的财力和政治权力,趁机将这些小农场合并,将他们的农场扩展到大庄园。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大庄园正在迅速增长。关于罗马共和国晚期贵族拥有的庄园面积,活跃于公元一世纪的罗马作家老普林尼曾在他的《自然历史》中描述过:“在非洲省,六个地主拥有该省一半的土地”。随着大农场制度的发展和小农经济的消失,由于奴隶的廉价劳动力的涌入,大量小农失去了收入来源并陷入贫困,这使这些以前的小农户甚至无法在新成立的大庄园中作为农奴工作。
公元前一世纪末,奴隶经济成为罗马共和国农业的支柱。因此,从经济角度来看,小农业经济的衰落及其替代者大妃的兴起,即使用廉价劳动力的latifundia,导致贫困在以前的中产阶级中大规模蔓延,从而大大增加了罗马共和国贫困人口的比例。唯物主义是强调物质本质的哲学分支,它很好地解释了这种情况及其后果:“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决定了社会、政治和知识生活的一般过程”。当个人能够温饱穿暖时,就会有更高的精神追求和政治需求。
然而,如果个体二元甚至无法维持他们的基本生存,那么以前的中产阶级男性很可能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因失去农场而陷入贫困,那么精神和政治追求的需求,例如维持一个光荣的共和政府制度,就不复存在了。因此,罗马共和国晚期的经济状况为帝国统治体系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2.2. 在奥古斯都之前将罗马转变为帝国的政治结构基础杜环国家的扩张,罗马共和治理体系显然没有赶上国家领土扩张的步伐。美国历史学家、先锋派诗人罗伯特·海沃德·巴洛(Robert Hayward Barlow)曾经总结道:“罗姆人的经验在一系列体系、规则和理想中被取代了。然而,在公元前一世纪,所有这些都因其根本缺陷而被抛弃。因此,遗弃是人性的自然结果“ 。
在传统上被认为是罗马共和国的制度下,独裁者是一位特别的治安官,在紧急状态下被赋予共和国的全部权力。正如 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所写的《民事法学语料库》中所描述的那样,“人民无权向独裁者提出上诉,甚至赋予他判处死刑的权力”。正如意大利法学家和前副总理弗朗切斯科·德·马蒂诺(Francesco De Martino)所描述的那样,这位独裁者“不受参议院指示的约束,也不必报告他的工作” 。在某种程度上,独裁是王室政府的暂时恢复。
随着罗马取得一系列胜利并扩大其领土,在新征服的地区实施了省级治理体系。撒丁岛科西嘉岛是罗马共和国建立的第二个省,从那时起,罗马开始选举政府官员担任这些省份的总督。到苏拉时代,罗马已经建立了10个省。到凯撒时代,总共建立了14个省。
随着省份数量的增加,最终为这些省份选择州长的权力掌握在参议院。由于罗马共和国早期对外战争结果的不可预测性,这种胜利后对新获得领土的治理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及时合理的准备和治理机制,造成了省政府不完善。民国末期,总督逐渐成为总督夺权的基地和首都,对罗马共和国的原则产生了重大影响。例如,三个省的总督给予凯撒军事资源以赢得内战。
此外,从公元前91年到公元前88年,意大利盟国发起了反对罗马的社会战争,因为共和国拒绝授予盟军罗马公民身份,而盟国认为他们应得的公民身份。这场战争无意中使苏拉成为罗马最有权势的人。
当社会战争逐渐演变成一场大内战时,安纳托利亚北部的本都和小亚美尼亚国王米特拉达梯发动了另一场对罗马的战争。苏拉被赋予了东方战争的指挥权,并最终击败了米特拉达梯。苏拉 随后率领他的军队强行接管罗马,建立了军事独裁统治,击败了他的政治对手。独裁统治制度从根本上与共和制度相矛盾,因此标志着罗马共和国制度的终结,并为新的政府形式接管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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