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停车收费管理规定(北京全面电子停车收费)
千龙网北京7月26日讯 “对于拒不接受处理的车辆,今后将受到联合惩戒”26日,北京市交通委静态交通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北京市交通委正在研究对拒不缴纳停车费和不接受处罚的停车人实施联合惩戒,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北京停车收费管理规定?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北京停车收费管理规定
千龙网北京7月26日讯 “对于拒不接受处理的车辆,今后将受到联合惩戒。”26日,北京市交通委静态交通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北京市交通委正在研究对拒不缴纳停车费和不接受处罚的停车人实施联合惩戒。
今年7月1日起,北京城六区和通州道路全面实施电子停车收费。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市交通委印发了《关于加强道路停车费催缴及行政处罚工作的意见》(试行)。其中明确规定,缴纳停车费有一定时间限制,不缴纳停车费将会产生罚款。停车费应在车辆驶离车位后缴纳,最长缴费期限为30日,逾期未缴费依据有关规定,由区停车管理部门催缴停车费,并视情节轻重对停车人处以200元或500至1000元罚款。
另外,北京路侧电子停车收费系统已经和交管系统连通,可以及时向车主发送车费催缴短信,未来还会将不缴纳停车费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据了解,目前北京已经有1437辆车被通过发送短信催缴停车费,445辆车被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催缴公告,1072辆车补缴停车费。
北京市交通委静态交通管理处负责人表示,联合惩戒措施将适时出台,包括在办理车辆年检、申请进京证等车务手续时都将受到限制;办理了居住认证的车辆将取消其认证资格;车主的个人征信体系也将受到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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