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主动放弃赡养义务(儿子为尽孝被逼啃老)
广安市岳池县45岁的莫松涛没有工作,专门在家啃老,已经啃了十多年了,啃得心安理得,啃得理直气壮,这让两个姐姐对他非常愤怒。
莫二姐曾闯回家中,和母亲产生了激烈的争吵,二姐冲着母亲骂着说,我一家还有七八口人要吃饭,自家都快揭不开锅了,你却把我每个月给你的钱给那个败家子花,你良心何在?
显然,莫二姐嘴里的败家子就是莫松涛,家里除了老父母,就只有他了。但母亲说什么都没有让二女儿进门,她拦在屋门口,就是为了保护儿子。
因为父母赡养问题,莫大姐和莫二姐已经与弟弟打了两场官司了,判决结果无所谓,反正赡养父母的不是姐就是弟,讽刺的是,两个姐姐一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判,她们每月只愿支付给父母5.2元的赡养费,多了没有。
五块两毛钱这略带戏谑的数字是真实存在的,莫二姐解释说,5.2元代表着我爱你,说明我们作为女儿的心仍然在父母这里,至于钱多少不重要,毕竟父母不缺钱啊。
可见姐姐们对弟弟啃老一事意见非常大,然而真相如何呢?
莫松涛
莫松涛对两位姐姐指责自己啃老感觉非常委屈,他对上门拜访的电台家庭情感调解员说,自己家啥情况,你只要和我走一趟心里就有数了。
调解员到了莫家,看到了莫松涛80岁的父亲和78岁的母亲,令人奇怪的是,老父亲不怎么说话,就会一个劲儿拿手比心在那傻笑,至于老母亲虽然看上去正常,但思维仍显迟缓。
莫松涛拿出病历给调解员看,原来父母早都被诊断为小脑萎缩病症,就是俗称的老年痴呆,生活没有自理能力,作为唯一的儿子,不陪着父母有何选择?
更让莫松涛闹心的是,父亲虽然脑子不好了,但腿脚很利索,每天都要上街溜达,只要一出门必然就找不到回家的路,每次都需要他陪在父亲身边,或偷偷跟着父亲,这些年莫松涛找父亲都不下几百次了。
为了省心,莫松涛曾把父亲反锁在家中,可父亲一旦被锁,就会大吵大闹,莫松涛没有办法,只能给父亲装上一个定位小东西,就为找的时候方便。
除此外,喂父亲吃药时像哄小孩子一样,每次都要拉锯扯锯一番,莫松涛身心俱疲。
父亲已经糊涂
母亲每天也要吃13种药,还好母亲的依从性很好,只是她根本不记得自己到了时间该吃什么药,需要莫松涛牢记于心。至于怎么让父亲吃药,莫松涛需要在父亲面前跳舞,哄父亲开心后,父亲才肯吃药。
药的种类太多,每天都有新药需要购买,所以莫松涛要趁着陪伴父亲外出时去药房拿药,还要时时盯紧父亲,回到家就给父母做饭,做完饭再哄父母吃药,他这样做不是一年两年,而是坚持12年了。
莫松涛以前有过一段婚姻,等到离婚时父母也相继患病,从那以后莫松涛为了照顾父母方便就啃起了老。可以想象,老两口一刻都离不开儿子,而儿子为了照顾父母,更不能让父母离开一分钟,哪还有精力去工作?啃老实属无奈。
父母每个月合计有7000元退休工资,这种事对莫松涛来说就是烫手山芋,以父母现在情况,不可能管好工资本,莫松涛代为保管还被姐姐骂啃老,这让莫松涛心里有股无名火。
随着照顾父母越来越吃力,莫松涛一纸诉状把两个姐姐告了,让姐姐和自己一起承担赡养责任。
母亲也开始糊涂
法院觉得,两位老人已经形成固定生活习惯,不适宜去两个女儿家生活,所判决两个女儿每个月支付给父母600元赡养费,如果有医疗额外支出,需要三子女共同承担。
事情就这么简单,然而两个女儿就是不履行义务,反而上诉要求把每月600元改成每月5.2元赡养费,她们觉得父母手中每月7000元都被弟弟花了,再让自己出赡养费简直荒唐。
法院觉得两个女儿的上诉要求也很荒唐,驳回维持原判,这才发生了开始的一幕,就是莫二姐上门骂街一事。
母亲直接用“没人性”来形容两个女儿的行为,两个女儿住得都离父母不远,然而父母至今都没去女儿家中坐过一坐,逢年过节女儿也鲜有上门。
要说两个女儿不孝也不对,女儿表示,只要母亲肯交出工资卡,自己愿意照顾,如果不交卡的话,每个月给的600元岂不是都养了没有工作的弟弟?
母亲只让儿子保管工资卡,只让儿子照顾,所以导致女儿直接拒绝支付赡养费。
莫松涛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他无法再忍受姐姐们对父母的冷漠。
儿子哄父亲吃药
莫松涛的行为算不算啃老?当然不是,姐姐说他啃老纯属于污蔑,没有啃老者照顾父母的例子。
啥叫啃老?啃老就是指子女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在家里也不帮父母分担家务,纯粹靠父母养着,像寄生虫一样生活。
莫松涛唯一符合的条件就是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其余条件都不符合,他承担了家里所有的家务,关键是,父母如果没有他,根本无法生活。
试想,一个成年健康男子,为了父母,放弃个人爱情婚姻,放弃工作,每天都重复着机械的行为,那就是跟踪父亲,哄父母吃药,往返菜市场买菜、药房买药,做饭打扫卫生,跳舞逗父亲开心。这些事情,换正常人来说,能坚持几天?莫松涛一做就是12年。
都说养儿能防老,莫松涛体现得淋漓尽致,没有他的“啃老”行为,别的不说,单说已经失去辨别能力的父亲,说不定哪次就走丢了,这样的老人一旦走丢就是凶多吉少。
莫松涛除了孝顺,还表现出了超出正常人的耐心,毕竟父亲每天走丢一次,母亲还经常发脾气,有几人能长期禁受这样的折磨呢?
母亲
和莫松涛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的两个姐姐,都说女儿是母亲的小棉袄,可莫大姐和莫二姐,简直没法用言语形容,幸好父母又生了一个儿子。
莫大姐和莫二姐,都住在同一栋楼里,一个一楼一个四楼,而且两姐妹家离父母家不远,一溜达就到,然而别说赡养,就连基本的“常回家看看”,她们都没有做到。
对父母一毛不拔,逢年过节很少上门探望,不知道还以为她俩是父母的远房亲戚,父母养育她们一回,终于养育出了两个冷血动物。
两个女儿算的根本不是赡养账,而是经济账,她们觉得父母每个月有7000元退休工资,居然全都给了弟弟,心里感觉不平衡。
她们就不想想,这笔钱大部分都被弟弟用来照顾父母吃穿住行上,而且弟弟的付出,远不是这些钱能代替的,心里只想着索取,不想着付出,自私自利可见一斑。
在赡养父母一事上女儿具备同等义务,不能因为父母和儿子生活就觉得和自己无关,更不能因为父母将财产留给儿子,自己就不是父母亲生的了,界限分得太清,就是枉顾亲情。
莫松涛很累
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经常成为个别外嫁女儿逃避赡养义务的借口,在多子女家庭中,如何平衡子女赡养义务是一门学问。
莫家的情况比较特殊,父母因病必须有人照顾,只是儿子孝顺女儿不孝,才造成了现在的局面,但多子女家庭不止莫家,很多家庭都因为财产分配不均的问题,子女在赡养父母问题上互相较劲,甚至推诿,最终让父母受伤。
就拿莫家来说,两个姐姐为什么不赡养父母?某种程度上是在和父母赌气,因为父母把房子留给了弟弟,而每月7000元工资又交由弟弟保管,造成了她们心里的失衡,两个姐姐经济条件也一般,父母的工资和财产让她们眼馋。
正因如此,她们才把气撒到父母和弟弟身上,以不赡养方式表达自己的不满,当然,她们这种行为就是不孝,赡养父母是不应该讲条件的,但如果父母当初提前把财产与赡养义务分配明白,是否更好一些呢?
有时亲情不能代替规矩,我建议多子女家庭的父母应该未雨绸缪、提前规划,早点拟定赡养协议和财产分配方案,会更好一些。
再累也要坚持
结语:
莫松涛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相信法律能够替他惩治姐姐们抛弃父母的行为,但这样一来,以后双方的梁子也彻底结下了。
冤家宜解不宜结,何况亲姐弟?我还是希望双方能够看在亲情的份上,坐下来好好谈谈赡养事宜。
也希望两位姐姐不能和父母一般见识,毕竟父母在认知能力上都有所欠缺,更应该理解弟弟的行为。
毕竟没有弟弟的话,赡养父母的责任,两个女儿是无论如何都逃不过去的,如果不赡养就是触犯法律。
两位姐姐应该对弟弟说一声谢谢,感谢他替自己承担这么多,非要对簿公堂岂不是太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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