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购买保险的五大保险理念(保险基础普及之)
商业保险,指的是以专门的保险机构营运,并通过保险活动获取盈利的保险形式。商业保险通过签订保险合同确定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投保人定期按时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投保人可能发生的事故,在发生的时候对其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或则在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残疾,疾病或达到约定的时间或年龄时,承担相应保险金给付的责任。从法律意义上讲,商业保险建立在保险合同的基础上,体现的是一种合同行为,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关系建立在一种平等的法律关系上,双方都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上看,商业保险是一种现实可行的风险管理方法或风险转移的机制。投保人可以通过保险,把自己无力承担的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通过风险的保额厘定对风险进行集中,通过收取保险费对风险进行分散,通过保险理赔化解风险损失或弥补损失。投保人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可以起到对风险的良好管理作用。
商业保险就有互助型的特征,“一人为众,众为一人”,商业保险在一定条件下,分担了单位和个人的风险,通过合同形成经济互助关系,体现了相互的风险分担和互助。同时商业保险还具有法律性,合同订立的双方,既受到法律的保护其权利,也受到法律监督其义务。除此以外,保险还具有经济性,科学性和商品性的特征。
商业保险是建立在合同上面的一种民事关系,受到民法,合同法和保险法的规范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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