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业创业广告(广告宣称夺2亿奖学金)
有着“在线职业教育独角兽”之称的“开课吧”,又双叒叕“暴雷”了。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公示了对北京开课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课吧”)的行政处罚决定。“开课吧”因虚假宣传等多项问题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计处罚244万元。
然而,“开课吧”身上的“麻烦事”还远不止这些:1元课套路学员上万元、引导学员分期贷款买课、不按约定退还学费、拖欠员工工资——这样“摆烂”的“开课吧”还能继续“开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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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任意选、编制轻松过”“开课吧”因虚假宣传被罚244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开课吧”在开展“开课吧826返校节”活动期间,发布广告包含“夺2亿‘奖学金’”,所称奖学金实际上是购课优惠,并非对学员发放的奖金金额。
“开课吧”官网宣称“已有9991名学员加入”字样以及奖学金班剩余名额等多处数字与实际不符,是工作人员为了销售课程,随机手工录入。其官网宣称的“全球名校任意选”“超全编制轻松过”“热门证书火速拿”“一线大厂直接进”及“我们全力打造保送通道”,均无法保证实现。
图片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截图
值得注意的是,处罚信息中还提到,开课吧在其网站对活动的说明中含有“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开课吧所有”的内容,这一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构成了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的违法行为。
事实上,类似“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的表述,在一些企业的营销活动中并不少见。甚至部分企业会以该条款来单方面解释甚至推翻其他约束性条款。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饶伟律师指出,“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等类似的表述属于格式条款,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消费者在面临商家单方面出具的格式条款时,如果商家没有提示或说明,可以主张不构成双方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如果存在明显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行为,消费者可主张该条款无效。在具体救济手段时,可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也可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学员称被“套路”:不按约定退还学费,停止更新课程公开资料显示,“开课吧”成立于2012年7月,法定代表人方业昌,由慧科教育科技集团创立并全资持股。起初的“开课吧”以“IT技术”等职业教育为主,开设了包括Java、Python、数据分析等IT课程,向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巨头输送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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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开课吧”一路高歌猛进。2015年,“开课吧”的用户注册量超过300万;2016年,“开课吧”陆续并购了无线互联、莱茵教育、美好学院这三个职业教育机构;2018年,“开课吧”独家签约Python布道师廖雪峰为开课吧课程战略顾问;2020年,“开课吧”宣布正式从慧科集团拆分,并独立获得A轮5.5亿元;2021年,在巨头“新东方”都受重创的情况下,“开课吧”仍获得了B1轮巨额融资。
然而,“崛起之路”顺风顺水的“开课吧”,却突然拐向了“下坡路”……
今年7月,“开课吧”被媒体曝光用1元课套路学员上万元,不按约定协议退还学员费用,停止更新未完成的课程等一系列乱象。“开课吧”的某“协议班”课程广告宣称,“服务期内每月出勤(直播 录播)达到本月的课程内容总时长的60%及以上,发放实缴费用金额的六分之一;考不过全退。”大量学员在试听一元课后,被该“月返”宣传吸引,报名上万元高价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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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实是,不少学员签订合同并支付全部学费后,“开课吧”却不按约定进行按月返款。无法履约的“开课吧”还给出新方案:第一种选择是暂不月返,于2022年8月底周年庆时一次性打款,并赠送价值2000元的苹果公司产品;第二种选择是按照原约定每月返款。
然而,即便学员做出了选择,“开课吧”也仍未兑现约定。甚至以公司“经营困难”为由,通知学员之前承诺的奖学金等福利优惠无法按时兑换,并提出“换课计划”——即将原有返款等优惠兑换成课程。后续还有学员在微博曝光兑换课程一事也并未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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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学员无法接受的是,“开课吧”还停止了更新部分未完成的课程,之前被引导分期贷款买课的学员们被“坑”惨了:一边是不再继续更新的课程,一边是还要按月还款的学费贷款……课没上成,反而背上巨额债务的学员不在少数。
法治网研究院注意到,在微博上搜索“开课吧”,相关微博评论区随处可见大量“受害者”,不少“受害者”表示“被骗”2万多,还有人称“他们的套路是一堆一堆……一次又一次轰炸性地继续欺骗学员”。
图片来源:微博网友评论截图
“如果教育机构不按照协议约定退款,学员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款并主张违约金或利息损失。”饶伟律师提醒,一般情况下,教育机构在经营不善甚至“跑路”时,都没有太多有价值的财产可供保全。在向商家追责时,可以结合其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考虑追加股东的责任。另外,如果教育机构明显没有继续履行培训的能力,还大力突击让学员另外交纳大额款项,并在收款后跑路的话,还涉嫌合同诈骗犯罪,学员可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员工也是“受害者”?“开课吧”因拖欠多月薪资被行政处罚企查查信息显示,今年7月,“开课吧”还受过一次行政处罚。违法事实显示, “开课吧”未能按照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要求(解决相关欠薪问题)依法作出整改,未发放员工2022年3月、4月、5月工资。
事实上,被拖欠工资的前员工们也正拿起仲裁武器维权。网络上流传的一份“开课吧仲裁,讨薪群”截图显示,群里有379名欲维权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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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6月29日,开课吧创始人、CEO方业昌曾发布内部信对裁员欠薪等传闻作出说明。
他表示,公司调整幅度过大过快,导致团队动荡和舆情增大引起的收入骤减和短期裁员成本骤增。而当期人工成本需要递延1-3个月才能逐渐下降(工资次月发,提成延期两个月发),过去几个月的调整阵痛期,“开课吧”每个月的现金流缺口都在一个亿左右。
方业昌还称,为了解决问题,他通过个人信用借款、个人投资抵押以及个人资产抵押等方式已经负债10个多亿,其中包括他个人借给公司的4个多亿。“极尽所能保证‘开课吧’活着,只有活着,才有能力偿还所有债务并完成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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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言辞恳切,但种种迹象表明,欠薪问题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法治网研究院发现,就在9月初,“开课吧”一位被裁的运营小编因被拖欠3万余元工资,一怒之下在公司官方考研公众号“开课吧考研站”发文怒喷前东家。该小编称自己已经被公司开除快两个月,被欠两个月工资及一个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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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政律师认为,离职小编的这种做法不妥。作为公司员工,离职后理应将公司公众号相关工作进行交接,已不再享有合理合规使用公众号的权利。小编离职后在公司公众号发布相关讨薪文章,如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或造成品牌商誉及经济损失等,可能涉及违规。如公司确实存在欠薪事实,作为员工应通过合法、正当手段维权讨薪。
郭政律师表示,在遭遇欠薪时,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方式积极维权:首先,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协商过程中,应注意证据的收集,必要时可通过录音等方式保存协商记录;如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应谨慎保存协议书等文本;其次,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争议纠纷投诉的受理机构,劳动者遇到恶意欠薪的情况时,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其次,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劳动者如遭遇欠薪,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提起劳动仲裁。最后,可直接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支付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规定的:“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据此,劳动者可以拿着工资欠条直接到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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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策划|法治网研究院
文|黄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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