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称大巴车核载63人(核载42人的客车拉了82名乘客)

通报称大巴车核载63人(核载42人的客车拉了82名乘客)(1)

  一辆营运客车核载42人,却载了82人。近日,经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三个月,判处被告人陈某乙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2021年9月,陈某驾驶一辆营运大型普通客车,从海口市汽车总站出发前往澄迈县红岗农场。在车辆驶出汽车总站时,为了逃避客运公司的监督检查,售票员陈某乙主动把车载监控关闭,客车在行驶途中共5次停车揽客。当陈某驾驶客车行驶至龙华区丘海大道某建材城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民警现场清点车内人数发现,该车核定载人42人,车内实载乘客82人,包括陈某和陈某乙共84人。今年4月,龙华区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来源:检察日报 李轩甫 汤瑞萍/文 姚雯/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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