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告别的情景(笑着和亲友告别)

中国是否要通过安乐死,一直是引人关注的话题。全国两会上,一直不乏推进安乐死的议案。提案中有一份调查数据,就是医务人员对安乐死的支持率高达95%。医务人员经历了太多生死,对于无法康复,但又生不如死的患者。

有人问,癌症后期,疼痛难耐,躺在床上,生命倒计时,连自杀的权利都没有了。消耗社会财富不说,关键是自己生不如死。请问能否安乐死?实在是不忍看病人痛苦。于我个人来说,是想毫无痛苦的有尊严的走完最后一程。

和朋友告别的情景(笑着和亲友告别)(1)

人生所有大事,都能自己做主,唯有生死,我们无能为力。

什么是安乐死?

安乐死指的是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中国的定义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也就是说一个身体很健康的人,哪怕是有严重心理疾病(重度抑郁症),想要结束生命,也不能称为安乐死。

对于危重病人来说,到了生命垂危的时候,任何治疗都无济于事,甚至还会平添痛苦,所以很多人在治疗的晚期,会选择主动的放弃治疗,享受最后的一段时光。

我们的生死,该由谁来决定?

如何判断这个病人,是真的不想活下去,还是由于痛苦,暂时做了逃避治疗的决定?

即使是在健康的时候,已经签下了安乐死的协议,但真的到了需要做决定的时候,如何判断协议该不该执行、何时执行?如果患者昏迷不醒,如何才能确认患者此时没有求生的欲望?

因为道理很简单,当针没扎到自己身上的时候,是不知道痛的,人只有到了濒死的时候,才能真正想清楚,自己是不是想活着。

和朋友告别的情景(笑着和亲友告别)(2)

如何避免"被安乐死"?

如果病人在健康时,有签过安乐死的协议,或者有表达过这样的意愿,那么在失去意识后,由家属代为做出执行安乐死的决定,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问题在于,如果病人之前没有表达过这方面的意愿呢?

我们都知道,危重病人后期的治疗,多半只是为了维持生命,根本不能治愈,而且,这种治疗可能会极大增加了患者生前的痛苦,那么此时的家属,该不该有权利替患者做出安乐死的决定?

和朋友告别的情景(笑着和亲友告别)(3)

案例:

70岁的老人,5年前乳腺癌手术,1年前出现肠转移做了肠造瘘手术,

5年来老人与癌症抗争开始经过手术和化疗,但是这一年来老人经受晚期癌症的折磨,苦不堪言。

今天家人发现老人进入厕所的一直没出来,结果发现老人已经把门锁上,开门后看到老人割腕自杀。

老人迅速被送到医院抢救,老人清醒过来后,对医生说:为什么救我?

相信很多人还是希望能将"生死权"握在手里,就像临终关怀存在的意义一样,如果不能拒绝死亡,那可以让死亡没那么可怕,并保留一丝体面和尊严。只是在进行并实施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将各个细节都尽可能的想到,并保证完善,不会违背安乐死的初衷,不仅可以节约医疗资源,减轻病人的痛苦,无疑也是对生命的更大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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