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家族富了400年(清末巨变中的河南首富)

河南一家族富了400年(清末巨变中的河南首富)(1)

尉氏县师古堂,刘青霞兴建的住宅,如今仅存的一处院落。

越了解刘青霞,就会越钦佩她的胆识和坚韧。当时的中国,“博大而腐朽、苍老而倔强”,守旧势力之强超乎想象。用鲁迅的话说,“即使搬动一张桌子,改装一个火炉,几乎也要流血”。

在这样的环境中,她出巨资捐助革命杂志,冒天下之大不韪兴办女学,凡此种种,都需要非凡的胆识和勇气。

门当户对

马家女嫁给“河南首富”

刘青霞是那种“衔着金钥匙出生”的人。1877年出生后,正赶上家族蓬勃兴起,父亲马丕瑶一路升迁,从知县、知州、知府一路升迁,十三四年后就做到巡抚,成为封疆大吏。

在此期间,马氏庄园开始兴建,历时10年,建成中原一带闻名的豪宅。成长在家族强劲上升期,刘青霞养成一种蓬勃向上的锐气。她行事果决,不甘受制于人,大约源于此。

马丕瑶赴任广东巡抚之前,将18岁的刘青霞嫁到了尉氏刘家。刘家也是当时河南有名的家族,与马家门当户对。

马家“父子两进士”(马丕瑶和他的二儿子马吉樟),官高位显;刘家则是“一门两进士”,其八世祖刘致中是乾隆十三年(1748年)进士,十一世刘鸿恩是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进士,曾任陕西按察使。

相比之下,马家官运正盛,刘家在官场上多少有点“过气”。但这个家族已兴旺了150多年,一向既重读书仕进,又擅长经营商业。家族字号“七十二茂、八十二盛”遍布中国东部,积累了巨额财富,仅土地就有20多万亩,所谓“门悬双千顷牌”,当时号称“河南首富”。

马丕瑶的女婿名叫刘耀德,是刘氏家族中拥有财富最多的人,捐了个“山西试用道”的四品候补官。

马丕瑶为女儿选定的亲事,原本可谓门当户对,刘耀德的财富也是后来刘青霞慷慨捐助、致力社会进步的基础。但甲午战争之后,两个家族价值取向出现重大差异,受父兄影响的刘青霞,愈来愈成为刘氏家族眼中的“异类”。

这种状态,使刘青霞兴办新兴事业面临重重阻力,由此产生的矛盾和冲突,数十年难以化解,给刘青霞的个人生活带来巨大的痛苦。

撒金扔银任人抢拾

刘半县”的财富传奇

百年前,尉氏刘氏家族号称“河南首富”;如今的尉氏,这个昔日无比富有的家族,已没有多少痕迹,当年他们到底有多少财产,已无人能说清楚。如今的尉氏人,对刘氏家族只存留着一些大致的印象:

刘家号称“刘半县”,尉氏县城半数以上的房子是刘家的;刘氏家族的“七十二盛、八十二茂”,及其大小生意遍布数10个城市,刘家人自夸:“南京到北京,不饮别家水,不宿别家店”;刘耀德(刘青霞丈夫)曾在开封城楼撒“金叶子”,在南京玄武湖扔银元宝,任人拾抢,以此为乐。

关于刘青霞及刘家的史料,于中华掌握得最全面,他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即开始研究刘青霞,采访过不少当时仍健在的知情人,并在一些大图书馆遍查清末民初的报刊,成为对刘青霞最有研究的专家。

据于先生介绍,土改时,尉氏县办展览展示地主罪恶,刘家地亩册、生意字号册等摞起来有一两尺高。他曾采访到见过这些东西的人,但这些东西后来不知所终。

刘家资产的确凿数字,大多是刘青霞在《自由报》上发表的《豫人刘马青霞披露》留下来的。这些数字主要涉及刘耀德名下、由刘青霞掌管经营的资产,从此可以看出当年刘家之富有。

1905年,豫学堂兴办时,时任直隶总督的袁世凯捐白银1万两,其他河南籍京官共捐1万两,刘青霞独自捐款3万两。当时一两白银的购买力,约相当于今天的300至400元,3万两就是将近1000万元。

1911年,刘青霞独自经营的桐茂典盈利状况良好,而族人共同经营的公茂典亏损50余万两,在族人苦苦请求下,刘青霞拨银185000两捐助公茂典,折合人民币有七八千万元。

据于中华介绍,刘家是明初从山西洪洞县迁居尉氏的,初居尉氏井刘村,到六世时,克勤、克俭、克从兄弟三人迁居大桥村,以农耕兼做豆腐为生,老大克勤的儿子刘铭善于经营,家庭开始富有。

刘铭的儿子刘致中于乾隆十三年考中进士,曾出任保定知府、大名道等职,此后这个家族勃然而兴,他们一方面重视读书仕进,百年时间,家族知县以上官员有数十人之多;另一方面擅长经商,先后开设100多个当铺、钱庄、银号及其他生意铺面,生意遍及中国中东部。

做生意挣了钱,就买房置地,逐渐在尉氏、开封、南京等地拥有了20多万亩土地。

河南一家族富了400年(清末巨变中的河南首富)(2)

清末时期破烂不堪的天安门

暮气沉重无进取之心

刘氏家族渐沉沦

刘致中的曾孙刘鸿恩于道光二十四年考中进士,官至陕西按察使,此时家族达到鼎盛。

据于中华介绍,刘鸿恩宽宏有雅量,他乡居20余年,为人低调,因此遭到县令轻视。当时的河南巡抚与他私交甚笃,来尉氏巡访时,曾问及该县令优劣,鸿恩不计私怨,公允地称赞那位县令。县令得知此事,对他十分感激。

刘鸿恩为人简朴,却不惜钱财培养家乡人才,开设学馆,选择品学兼优的寒门子弟免费读书,一时尉氏才俊皆出其门。

刘氏家族自刘致中兄弟五人分为“老五门”,刘青霞丈夫刘耀德是老五家的后人,这一门没出过官员,他们专心经商,家财丰厚。

美中不足的是,这一支人脉不旺,历代单传,不过因此财产未经分割,反倒成为家族中最富有者。

清朝末年,诸多事件一次次向人们发出清晰的信号:一个新的时代即将到来。但大多数人没能感知到这样的信息。

作为高官的马家感觉到了时代风云之变,屡有改弦更张之举;作为富商的刘家,本来更应敏锐地感受到时代变化,但遗憾的是,已经富有了150多年的刘氏家族,已完全没有进取之心。

从现有资料看,刘家基本固守祖业,没有进入新兴产业领域,任由时代变迁中的机遇擦肩而过。更有甚者,创业之时的勤奋节俭荡然无存,族人大多“沾染富家习气甚深,骄奢淫逸几成第二天性”,他们炫豪夸富、挥金如土,很少有人静坐书房,苦读上进,家族中几十个道、府、州、县,多是拿钱捐来的。

捐巨资办学

豪门富孀成辛亥女杰

据于中华介绍,当时刘氏家族中,男性基本都抽大烟,孩子尚在襁褓,就往其脸上喷烟气,有意让孩子染上烟瘾。他们这样做的逻辑是:抽大烟的人不会赌博:坐不住。在他们看来,刘氏的家产怎么也花不完,只有赌博这个无底洞会“造完”,而抽大烟则无伤大雅。

这样的做法昭示着家族十足的暮气,他们只想保住和享用祖先留下的财富,完全没有积极进取、创造新财富的雄心。

马丕瑶选择的“门当户对”婚姻,并没有给女儿带来幸福。刘耀德是典型的纨绔子弟,为人不坏,出手大方,在族人中颇有好评,但轻薄肆意之举,更是名声远扬。

除了“扔金叶子”、“撒银元宝”外,尉氏还流传着他另一个故事:在各地巡视生意时,晚上闲来无事,常包下整座妓院,令妓女脱光衣服在各自室内等候。他逐一走进房内,仅在每个妓女臀部拍两下即离去,称作“拍响瓜”,以此为乐,以此为荣。

刘耀德自幼体弱,又嗜好鸦片,婚后六七年,生了“瘩背疮”,久治不愈,最终因此病去世。20世纪80年代,于中华采访知情老人时,听到一种说法:为了给刘耀德治病,他母亲杨氏(其父已病故)曾遍贴告示,广请天下名医,声言有来为儿子诊治的,每天赏一个银元宝。

令她没想到的是,有无良大夫把刘耀德当成“提款机”,为了多得赏银,故意拖延时日,结果不但没有治好刘耀德的病,反倒误了他的性命。用尉氏人的话说:“能”过了。

刘耀德死后不久,其母意识到自己的失误,悔恨交加,哀伤过度,不久也撒手人寰。

刘耀德母子死后,偌大的家业,刘青霞成了唯一合法继承人。

但在刘氏家人看来,刘青霞不过是个过渡性人物,为谋夺这份巨额的产业,族人争着做刘耀德的“继子”。

刘青霞当然不甘如此被人无视,声称遗子在腹,去开封住了半年,抱养了刘耀德姐姐之子,起名刘鼎元,称为自己亲生。但刘氏族人纷纷怀疑,围绕财产权产生的祸端也接踵而至。

按照刘青霞的自述,大约家族有不少共同财产,如家族土地没有分割,作为“老五门”之一,刘青霞应该拥有五分之一;再如公茂典刘青霞拥有一半股份,其余一半为族人共有。

这些共同财产中属于刘青霞的份额完全被剥夺。家族共同财产之外,各门还有完全属于自己的私产,刘青霞对这份财产的支配权,也为族人不能容忍。

掌管家产后,刘青霞慷慨捐助社会公益,致力推动社会进步,令无数人受益。但她所遭受的无端仇视,却很少为人所知。

1909年,刘青霞在尉氏创办华英女子学校,这是当时河南第一所女校。又捐地2公顷,兴办蚕桑学校,以巨款先后资助河南和北京许多学校。她还修建桥梁,开办“孤贫院”、“平民工厂”。她曾捐巨款资助同盟会河南支部在开封开设的“大河书社”,作为开展革命活动的经费。民国初年举办爱国捐,她被推举为河南国民捐事物所总理。积极参加京津地区妇女要求参政的运动,并被选为北京女子参政同盟会会长。

刘青霞曾两次去上海见孙中山,表示要拿个人全部财产报效国家,作建筑铁路之用。虽然孙中山嘉纳其意,终因种种原因,未能成行。

刘青霞的这个愿望直到1922年,冯玉祥第一次督豫时才得以实现。冯认为:“与其族人争讼,不如收归公有。”于是,刘家的大部分财产归公,移作办学之用。

1923年,刘青霞亡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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